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 作者:儒勒·凡尔纳 内容简介 19世纪中期,在中国有一位年轻、富裕而且非常西方化的纨绔子弟金福,他冷漠无情,厌倦生活,听不进他最忠实的朋友加老师王先生的真诚相劝。在金福准备结婚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股票下跌,已经破产了。于是他给自己买了份高额人寿保险后准备自杀。但他没有勇气,只好把自己托付给王先生,并与他签定了一份自杀协议书。出于礼节,王先生同意在人寿保险协议终止前杀掉他。 此后,金福经历了一连串曲折的经历,每次都希望自己能死掉,结果却屡屡失望。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后来他发现自己并没有破产,同时也收到王先生的来信,说自杀协议书已经被转交给一名杀手老孙。金福立刻出发去寻找王先生与老孙,希望能在杀手动手前,取消这个协议。经历了千难万险之后,金福深刻明白了生命与幸福的真谛,可就在这时,老孙手下抓住了他。金福被蒙住了眼睛带到老孙面前,等待命运的安排 凡尔纳一生没到过中国,但他对中国了解甚多。与同时代其他欧洲作家不一样,凡尔纳在本书中积极地塑造了一个中国主人公的中国式生活,他把各种文化、历史、社会、语言等信息和评论融合在一起,创作了一部集旅游、冒险为一体的幽默小说。 凡尔纳与中国天朝 【译者序】 (法国)威廉·鲍卓贤 儒勒·凡尔纳(1828-1905),无疑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同时,他也是作品被翻译得最广泛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量作品被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发行,其中有一部作品描写过香港,另一部则主要以广东、上海和北京为背景。 虽然凡尔纳一生没到过中国,但他对中国了解甚多。与同时代其他欧洲作家不一样,凡尔纳在《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中积极地塑造了一个中国主人公的中国式生活,他把各种文化、历史、政治、社会、语言信息等和评论都融合在一起,创作了一部集旅游、冒险为一体的幽默小说。很明显,凡尔纳也谈及了中国当代文明。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凡尔纳的整个创作生涯表现出他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极大兴趣,当然这不仅仅局限于亲身的经历。尽管他走遍了整个欧洲,访问过美洲和非洲,但他从未到过亚洲。当然,作为一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在南特国际港口的公寓里长大的男孩,他目睹了无数来往于东亚满载外国货物的船只。 凡尔纳提及中国的小说还有好几部。在1892年出版的一部小说《特派记者与克劳迪斯·彭巴纳克》中,主人公是一名新闻记者,小说讲的是该记者乘火车从巴黎到北京的一次虚构的旅行,小说末尾的第三章就是以中国为背景的。凡尔纳另外还有几部小说,如《布朗里肯太太》(1891)中也有两位中国人物,都姓李,一个名叫李盛欧,一个名叫李普奇(一个懒汉);在《征服者罗伯》(1886)中,一架飞行机器到北京上空盘旋,凡尔纳从空中对这座城市进行了精彩的描述;在作品《著名的旅行及旅行家》(1878)中,凡尔纳用了大约100多页去描写发现中国大陆的早期旅行;《18世纪伟大的航海家们》(1879)也用了30多页描写中国。即使在《海底两万里》(1870)中也有不少描写中国的部分。 发现作品 直到2001年,凡尔纳与他出版商的信第一次公开发表后,人们才发现凡尔纳著有这样一部小说。这些信函为我们了解到有这样一部作品提供了信息。 1878年4月12日,凡尔纳说他想与出版商赫兹尔讨论已打算出版的手稿,将故事情节改为以美国为背景。在5月23日的信中,他将该小说定名为《自愿被暗杀者》。赫兹尔在9月11日的信中告诫凡尔纳说,从天主教当局的角度,这部小说以自杀为主题是非常危险的。凡尔纳10月13日回信说他“已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将背景从美国改换成中国”。这样改是因为中国不是基督教的国度,因此,这样就大大地减轻了反对意见,与此同时也表明了他对中国的广泛了解。他说他阅读过许多有关中国方面的书籍并作了大量读书笔记,他撰写这部作品时,手头就摆着20多部有关中国的书籍。他开玩笑地补充说:“我已经全身心地投入中国王朝的研究了,我差不多已成了中国九品芝麻官。” 1879年1月28日,凡尔纳这样写道:“我已经写完一半了……写起来很有意思。”然后,在3月4日的信中补充说:“大约10天之内我会写完这部中国小说……我觉得很有趣……不知读者是否与我有同样的感觉。”起初,他给小说起了好几个名字,如,《中国人》、《师父》、《一位幸运的中国人的不幸》、《百岁顾客》、《一个真正中国人的故事》、《中国人轶事》、《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两餐之间》以及《金福的计划》等。 按常规,赫兹尔阅完手稿和清样后,提出修改意见,甚至写出重要评语。故事中的作为太平天国运动者的王哲人这个人物就是赫兹尔提出的。赫兹尔对最后一章的每个细节都给予了添加或删节。同年7月2日到8月7日,作品以连载故事的形式与读者见面了,11月才成书。 从1879年到1880年分别有三个英文版的翻译本问世,但有趣的是,自那以后该小说再没有人翻译过,尽管随后的再版标题改变为《一个中国绅士的遭遇》。 主要资源 19世纪60年代,法国诗人戴奥菲尔·戈蒂耶在国内掀起了“中国热”。1863年他把一位名叫丁堂林的人请到他家里,雇他给女儿朱迪思做语言文化家教。凡尔纳是戈蒂耶的挚友,他自然接触到这位家教。凡尔纳对王哲人的描写,尤其是相关的引证,应该说是以丁堂林为影子的。除了这个可能性之外,据了解凡尔纳不可能结交其他任何中国人。 直到1879年,除了偶尔可看到一些中国物品外,基本上没有法国旅行家到过中国。人们一般说的东方实际上指的是圣地或者甚至是北非。在凡尔纳的前辈和同辈人中,当他们购买到中国瓷器或抽鸦片时,都被认为是稀奇古怪的。 文中凡尔纳直接提到了五位著名作家,如汤普生、罗塞特、朱茨、波伏娃、班惠班。这似乎就是他的主要素材。 首先,凡尔纳表明他直接引用的资料有一些是中国写真画,如司各特.J.汤普生(1837-1921)所著的四卷本《中国和中国人图解》(1873),刊登了200多幅高质量的图片,该作品被译成了法语。小说中有五章描写香港、广东、厦门、上海、宁波、南京和北京的场景,就大多来源于此。 第二个就是莱翁·罗塞特的《穿越中国之旅》(1878),引用了其中有关上海租界的部分。据说这本书在首次出版发行前,一直保存在凡尔纳私人图书馆里。 小说中引用的第三个权威资料就是Mr.T.朱茨的《北京与中国北方》(1873)中有关当时中国政府对法国和德国外交使者的礼节轶事。 第四位作家就是路多维克·波伏娃先生。从他的作品中凡尔纳直接引用了两条信息。不过,问题是波伏娃的《北京·伊多·旧金山》(1868)这本书是反对中国和中国事物的。 补充说一句,我们非常幸运,法国国立图书馆在互联网上提供了成千上万资料,我们找到了十九世纪的版本,这其中还包括汤普生、朱茨、波伏娃等作家的全部文本。可以看出,凡尔纳选择材料是非常细致的,这在今天看来依然感到很有意思。 凡尔纳还提及了班惠班(她的真实姓名叫班昭,一名才女),一位女作家,著有一部婚姻格言。如果我们在网站上搜索一下班惠班,会直接转到法国国立图书馆。查到由G.保塞尔著的《当代中国》(1853),从里面就可以找到有关班惠班的记载。保塞尔同时还注明了班惠班是班超将军的妹妹。班惠班花季年龄就成了寡妇,不过,她不愿再婚。这一资料十分重要,因为女主人公娜娥就是一个年轻的寡妇,的确,凡尔纳的妻子也是如此。 此外,有趣的是凡尔纳在作品中还引用了《四库全书》。娜娥的第一个年纪比她大一倍的丈夫,曾经是这部篇幅巨大的百科全书的编辑,不过,估计他是积劳成疾而死。他们力图收集各方面的知识,很显然这点和凡尔纳努力勾画这个世界有相似之处。其结果是,研究凡尔纳的学者们经常探讨该百科全书,但由于某种原因,最后没人能辨认出。如今,可以肯定这部巨著就是《四库全书》。 总之,与同时代的作家相比,凡尔纳有关中国资料方面的引证是较多的,也是很广泛的。他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人们了解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不过,他并非专题论述,而是总的描写,特别是采取游记的形式进行描述。凡尔纳根据需要选用这些素材,成功地勾画了一个美好的中国。 人物介绍 在塑造人物的过程中,凡尔纳设法把他们描写得具有中国人的特征,与此同时让法国读者也能接受。并且他写信告诉赫兹尔,他必须避免那些“非常刺耳的中国人名,因为我不想让读者扫兴”(1878年10月30日)。 金福,三十二岁,无业游民,他被认为是中国北方人的典型代表。“很健康,与其说他是黄种人还不如说他是白种人。他眉毛很直,两眼在一条水平线上,眉角在太阳穴处没有向上翘,鼻梁较直,脸庞不平。”凡尔纳的这段描写使我们感到金福像个欧洲人。不过,应该指出的是,在凡尔纳被指控带有种族歧视前必须说明:小说中的王先生是个非常典型的中国人,各个方面都比他的学生更有魅力。 金福既傲气又没有耐心,有时候还打他的仆人,不过“多数情况下是习惯成了自然,并无恶意”。他冷漠无情,懒惰无比,惯于享乐,而且抱着一种宿命论。他的遭遇使他成为一个脱胎换骨的新人,变得更加睿智,并对生活抱以乐观态度。 金福的未婚妻娜娥,无职业,是一位年方二十岁的美丽寡妇,有一双充满温柔的眼睛和一双小脚,不过,她的脚并非裹成。娜娥很聪颖,念过书,十分虔诚、温柔,是一位贤妻良母。 小宋,该人物的年龄和长相不详。他是金福的一个仆人,他总是办事心不在焉,笨手笨脚,语无伦次,贪得无厌,懦弱无能。他唯一的长处就是忠厚。小宋知道自己并非是一名合格的佣人,经常自觉地要主人打他。他最害怕的是主人剪他的辫子——一种正式的惩罚,象征一种阉割。在这里凡尔纳采用了一种前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幽默手法。最后小宋揭开自己的秘密——他老早就是用的假辫子,凡尔纳同样用了一种幽默手法。 金福的哲学老师王先生,五十五岁,一个典型的中国人。他聪明过人,十分乐观,他的哲学观总带着某些幽默和敏感的想象力。他很忠诚厚道,大公无私,把友谊置于一切美德之上,在厄运面前沉稳明智,满足于在金福家过着清贫单身的的生活。 王先生曾参加过太平天国运动(1851-1864)。凡尔纳通过重点描写鞑靼人这个统治王朝的由来,表示他对太平天国运动的支持,而且他让金福的父亲也支持太平天国运动。 凡尔纳小说中的其他人物都有种超越自我条件的精神,都具有朴实、乐观、勇敢、克制和练达的传统美德。总之,凡尔纳非常敬慕中国,又相当同情那些令人难以理解的居民,他很赞赏中国人的保持平静的哲学。 传统中国人的模式就是哲学家的模式,从不到国外旅行,不过问政治和科技发展,爱好物质享受,满足于房子、花园、妻子、朋友。不同的文化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各有其长处和短处。凡尔纳对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非常重视,对法国的也同样如此。他深入挖掘两国的传统文化,不管是他人的看法还是个人的观点,他总是将其有机地融为一体。同样,小说的标题也能使我们产生联想,去挖掘深层的意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法国人在法国并不一定就比中国人在中国更容易踏上幸福的道路。 结论 谈到凡尔纳有关中国的思想,第一个难题就是两种文明之间的鸿沟,正如麦卡里先生所说:“没有什么比用我们欧洲的标准来评判中国更荒唐了。”要准确评价小说家是如何描写中国王朝的,需要对中国和欧洲十九世纪的文化了解得非常透彻,即:以李约瑟的深度、凡尔纳所引用的78,000卷百科全书的广度、郑和船长的精力去探讨。 凡尔纳对中国人生活的描写细腻入微,因此,带有一定的想象。当然他毕竟搞的是小说创作而非社会学或人类学研究。作者自己谦虚地把《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说成是“幻想的”(1879年3月17日)。尽管《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遭遇》和《八十天环游地球》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对中国习俗方面的误解,有些地方甚至是夸大其词,但目的是为了把故事写得更有趣。尽管有些出版商认为他作品中的人物也许太西化了,但无论如何,凡尔纳对中国的了解如此之深广,的确令人钦佩不已。 限于篇幅,凡尔纳对中国许多复杂情节的描写无法一一陈述,这里只希望给致力于凡尔纳研究的爱好者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因为凡尔纳文库中蕴含着一个非常丰富而重要的部分,它包含了许许多多东方的奥秘,正等待着我们去探讨发掘。 第一章 人物相继登场 “你应该承认,生活中总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有一位客人大声地说,他的手臂放在大理石靠背的椅子扶手上,嘴里嚼着一片藕。 “是的,同时也有不好的。”另一位客人补充说,一块鲨鱼鱼翅的辛辣使他窒息得喘不过气来,突然咳嗽了好一阵。 “让我们都成为哲人吧!”一位年长的知名人士说,一副大大的木边老花镜架在他的鼻尖上,“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天枪毙谁。这就是生活。”这位享乐主义者拿起酒壶,倒出一杯温热的酒,杯子里飘出一丝怡人的酒蒸气,他一饮而尽。 “至于我,”第四位客人很有感慨地说,“我发现,一个人只要能做事而没有事可做,这样活着是很舒服的。” “正相反,”第五位说,“真正的幸福在于劳动与学习,要想获得幸福,就必须尽力学习知识。” “终于发现你这么幼稚。” “好了,难道这不是智慧的开端吗?” “那么,什么是结束?” “智慧没有终结,”带老花镜的智者说,“只要你具备一些常识,你就不会感到不满足。” 然后,坐在桌子旁边极不舒适的位置上的第一位客人,出于礼貌把脸转向主人说:“那么,这个问题还是听听我们主人的意见吧,他是如何看待的,他认为生活是美好的还是糟糕的?他是持赞同意见还是反对意见?” 主人一直坐在旁边保持沉默,心不在焉地嗑着西瓜子,不参与他们的讨论。这时,大家直接将话题转到他身上,他也只仅仅带着嘲笑和鄙视的口吻说了声:“呸!” 这是所有语言中最通用的一个词,这个词既能说出所有的意思,又可以表示什么也没说,字面上的意思与做鬼脸相同。这时,在座的五位客人之间就要爆发一场大论战,他们各持己见,并且言辞越来越激烈,大家都希望主人能表明自己对生活的看法。 很长一段时间他拒绝回答,但最终他说,他认为生活既不是那么美好,也不是那么糟糕,这并不是一个什么重大的发现,也没有什么值得欣喜的。 瞧他! 听听!他的意见表明他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的人! 他很年轻! 是的,年轻而健康! 并且富有! 是的,十分富有! 年轻、健康且富有的主人 也许是有点太富有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这一连串的感叹句像连珠炮一样。但主人的脸上仍然没有一丝微笑,就好像在他面前放着一本描写他自己生活经历的书,他瞥都不瞥一眼,甚至从不想打开它,摆出一副男子汉的神态耸了一下肩膀。 他三十出头,身体强壮,已拥有一大笔财产。他的脑袋里并非没有知识,并且智商比一般人要高。总之,他享有一个最幸福的人所拥有的一切。 他为什么不感到幸福呢? “为什么?”哲人的声音很郑重,像是古代唱诗班领唱的声音,“年轻人,你知道吗?如果你感到不幸福,那是因为你的幸福是消极的。幸福像健康一样,早晚会被剥夺。现在你还没有生病,你还不知道什么是不幸,这正是你生活中所缺乏的。一个人在一生中没有遇到什么不幸,如何能感到幸福呢?” 说了一番富有哲理性的话之后,哲人举起一杯泡沫翻滚的名牌香槟说:“朋友们,让我们干杯!祝我们的主人倒霉,愿他美好的生活中出现一点阴影吧!”他一饮而尽。 主人做了一个手势表示感谢,然后又恢复原来冷漠的样子了。 这场谈话是在什么地方进行的呢?是在巴黎、伦敦、维也纳,还是在圣彼得堡的欧洲餐桌上呢?或者这是在东半球或西半球的餐馆里,几个朋友相聚在一起时谈论的话题?他们并没有喝多少酒而提出了这些问题,这些人又是谁呢? 不管怎么说,他们不是法国人,因为法国人不过问政治。 公寓的面积不大,但装饰豪华。落日的余晖反射在蓝色和橙色的窗格玻璃上隐约可见;在飘窗外面,鲜花花环和人造花环在晚风中拂动,五颜六色的灯笼发出柔和的光芒,与即将消失的落日光辉交织在一起,显得格外迷人;窗户的顶部是阿拉伯式的花纹雕刻,这些图案大多是热带的动植物,姿态变幻不定,展现出天堂与人间的种种美景,把人们带进一个幻想的世界里;一把镶着印花细纹布花边的大风扇,悬在天花板上迎风摇摆,给屋子里的人带来凉爽。 几位美丽的姑娘在旁边侍候 屋子中间的长方形桌子漆黑发亮,每件银制品和瓷器都像水晶饰品一样清澈透明。桌面上没有铺桌布,一片片小方纸在桌面上折叠出各式各样的图案,十分美观,它们是垫碟子用的。桌子四周摆设着大理石靠背的椅子。在炎热的天气里,人们都喜欢坐这种凉爽的椅子,而不喜欢坐垫子沙发。 几位美丽的姑娘在旁边侍候。她们乌黑的头发上插着新鲜的百合花或菊花,手腕上戴着金手链或玉镯,体态轻盈,身姿曼妙。她们面带微笑,一只手灵巧地将一碟碟菜端上端下,另一只手优雅地拿着扇子,随着天花板上的大风扇的节奏摇动,保持着房间里的空气流通。 饭菜自然是美味佳肴,妙不可言,难以想象有什么比这种烹饪更讲究、更干净、更美观,好像是特意做给一些美食家品尝的。办宴席的老板准备了一百五十道菜,写满了整篇菜谱,远远超过了自己原有的水平。 第一道菜是糖饼、鱼子酱、炸蚱蜢、干果和宁波牡蛎,接下来是煮鸭蛋、鸽子蛋、田凫蛋、煲燕窝、人参炒鸡丁、红焖鲟鱼鳃、甜腱、鲸腱、淡水蝌蚪、炸螃蟹、麻雀沙囊、大葱羊眼、牛奶煨萝卜、春笋糖酱和甜沙拉,最后一道菜是新加坡进口菠萝、落花生、盐杏仁、开胃芒果、龙眼肉、荔枝肉、板栗和广东蜜饯。喝的饮料有啤酒、白酒,还有香槟酒。然后是甜点心,主食是米饭,客人们用筷子一点一点地送到嘴里。 用餐花了三个小时,饭后佣人送过来的不是欧式的香精洗指水,而是浸了热水的毛巾,客人们用来尽情地擦拭手脸。 接下来是娱乐时间,休息一个小时后开始听音乐。一群演员和歌唱家走进大厅,她们是一群正值青春妙龄的淑女,穿着干净整洁,亭亭玉立,显得格外庄重。她们演唱着中国音乐,听起来悦耳动听,但西方人很难理解其中的神韵。乐器类似于西方的小提琴,她们把它放在膝盖上演奏。还有一种类似于吉他的乐器,她们用手指尖拨动琴弦,声音犹如潺潺流水一般。 一位男领班将这群姑娘引进房间,他是总指挥,主人对他点了一下头,乐队开始演奏《一束十朵花》——一首当时在上流社会里非常流行的曲子。演唱完毕,歌唱班领了一笔可观的赏钱后退场了。观众们为她们鼓掌喝彩,喝彩声传到了隔壁房间,那里的客人也要她们过去表演,肯定同样能拿到一份赏钱。 五位客人站起身来,很有礼貌地向主人恭贺一番后,坐到另一张桌子旁去了。这张桌子上摆着六个有盖的茶碗,碗边雕有一幅达摩塑像,达摩是位很有声望的佛教和尚,脚踩一个传奇的轮子。碗里已添满了开水,每个客人都取一撮茶叶放在茶碗里,不放糖。茶叶放进去后,立刻可以饮用。 多好的茶叶呀!都是初春三月的头帮茶,还带有茶花的馨香,像是刚刚从茶厂运来的。不必担心茶叶里掺加其他东西,也不会用姜黄或普鲁士蓝着色;不用怀疑茶叶是否已经被泡过了,泡过后的茶叶只能倒掉。这是一种宫廷茶,茶味醇厚,是小孩子们带着手套拈来的正宗毛尖,比较稀有。因为这种茶叶树只能采摘一次,然后树便枯萎死掉。 欧洲人如果品尝到这种茶,一定会感慨万分。这些品尝家们摆出绅士风度,慢慢啜饮,想准确地品尝出茶叶的味道。几乎所有上层社会的男士都是身着汗衫、马褂或短上装和往旁边扣的长袍,看起来英俊潇洒,脚上穿的是黄布鞋、细布袜子,腰里缠着流苏腰巾,胸前带有刺绣,绣工精致,腰里还别着一把格外雅致的扇子。 不用多解释,这些非常友善的男士都是来自茶叶之乡。在那里,每年可生产出大量馨香的茶叶。他们对刚才的燕窝、鲨鱼鳍、鲸腱宴席似乎司空见惯,对每道美味佳肴精工细作的过程也是了如指掌。他们对这些饭菜和娱乐方式并不感到惊讶,倒是当主人告诉他们他早想和大家交朋友、加强联络时,他们目瞪口呆了。为什么要邀请他们呢,而且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他们很快就会明白的。 所有的茶碗又一次添满了茶,这时主人饮了一口,然后双肘搁在桌子边上,两眼望着别处说:“朋友们别见笑,听我说,小弟决定结束原来的那种无聊的生活,打算过一种新的生活,是好是坏,让时间老人去验证吧。今天邀请大家来给我作陪,感谢各位赏脸,今天我是最后一次以一个光棍的身份设宴款待大家,因为半个月后我就要结婚了。” “愿您成为最幸福的人!”一位乐观派插话说,“瞧,您的兆头不错!”他指出灯火突然变得明亮多了,放射出明亮的光芒。喜鹊在雕有图案的窗户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像是在那里欢呼、喝彩。连茶碗里的茶叶也竖立起来了。 接着,大家一起向他表示祝贺。不过主人却显得比较冷静,他对大家的恭喜表示感谢。既然主人不愿说出组成家庭的另一半——未婚妻是谁,大家也不便多打听,干涉别人的隐私总不好。唯有那位智者没有随着大家一起向他祝福,而是揣着手坐在一旁保持沉默,眼睛半睁半合,脸上露出一丝讽刺的笑容,他好像是既不表示恭喜也不表示赞同的态度。 主人起身拍了拍那个人的肩膀,带着极不满的口吻说:“你是不是认为我年纪太大,不适合结婚?” “不,不!” “那么,是太年轻了?” “也不是。” “我错了吗?” “也许。” “你知道,这位姑娘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气质非凡,她一定能使我生活得很幸福。” “那是当然。” “一切都很好呀!” “那是因为您还没有得到您需要的东西,一个人孤独时可怕,两个人在一起都很烦恼更加可怕。” “那么,我不该得到幸福?” “除非你知道什么是不幸福,否则你就不知道什么是幸福!” “不幸与我无缘。” “那是因为您的情况特殊,不可救药。” “噢,瞧这些哲人们!”一位最年轻的客人对主人说,“您不应该听他们胡言乱语,瞎编乱造,这些人都是些呆头呆脑的机器,苍白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结婚吧,我的朋友,结婚吧!我自己也该结婚了,只是因为我发过誓,不愿违背自己的誓言。结婚吧,如同诗人常描写的那样比翼双飞,喜结良缘。朋友,为您的健康干杯!” “至于我,”一位禁欲主义者反驳说,“创造幸福的人将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幸,我为这种美好的精神干杯。” 敬完酒后,客人们站起身来,他们个个兴高采烈,握紧拳头,像要开始一场拳击赛似的把拳头举到额头前,弯着腰告辞了。 前面我们谈到了进行娱乐活动的公馆,奇特而有趣的菜谱,各位来宾的服饰、举止等。不难理解,这里所描述的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正是中国人。他们走出了纸窗式的建筑和古老的东方瓷器的传统生活方式。从另一个角度讲,他们是生活在天朝里的现代人,这些人受过现代教育,经常在外地旅游,长期与欧洲人交往,基本上被“欧化”了。实际上,这是在广东珠江游艇舱里,有钱人金福和他形影不离的朋友王先生——一位哲人——一起招待四位儿时的朋友。 他们是:包生,一位清朝官员;银攀,药王街贩卖丝绸的富商人;阿廷,一个游手好闲的人;郝二,一位书生。 这是4月27日的晚上,中国人发现了神秘的自然规律,将整个夜间分为五更,此时刚过头更。 第二章 金福与王哲人 金福在广州举行告别宴会,是因为他的青年时代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广州度过的。作为一个富裕而慷慨大方的年轻人,他在广州结交了许多朋友。后来,几乎所有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只有前面提到的四位伙计仍然留在广州。金福现在住在上海。他这次南下只不过是想出来兜兜风,换换新鲜空气。当晚他就乘汽船游览东南部海岸的各个主要港口,然后再回到自己那宁静的“衙门”。 王哲人一直陪着金福。他是金福的家庭教师。王先生一般不辞退自己的学生,对于那些顽皮的学生,他总是耐心教育。但说实话,那些学生对他的教诲并不在意,王先生教给他们的诸多名言和知识都付诸东流了。正如阿廷称王先生为“充满了理论的机器”,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推销他的哲学理论。 金福是个典型的中国北方人,他该进行种族转化,不过他不愿与鞑靼人为伍,不论是他父亲的家族还是母亲的家族里,都没有鞑靼人的血统。因此,为了保持种族的纯洁性,金福不愿在南方任何省市找女孩婚配。因为在南方一些省市,不论是上流社会还是下层阶级,都已与满人婚配过。金福身材高大,身体健壮,肤色白皙,一双眼睛和眉毛虽然在太阳穴处有点朝上翘,但大致上还是在一条平行线上,鼻梁挺直,五官端正,整个面相显得格外英俊,即使放在西方的一些美男子中也是鹤立鸡群的。 西方人印象中有钱的中国人是这样:前额上的头发和脖子上部的毛发都剃得干干净净,背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辫子,像条乌龙蛇,乌黑发亮。上嘴皮儿留着八字胡,成半圆形,活像音乐符号中的休止符。指甲留得足有1英寸长。这表明他们什么都不用做,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的达官贵人。此外,他们逍遥自在,无忧无虑,趾高气扬,举止傲慢,显示出自己出身于名门望族。 金福出生于北京,这里是所有中国人为之自豪的地方。正因为如此,他们常喜欢说自己是从“上面”来的。金福在北京生活了六年,迁到上海时才六岁。 他父亲忠豪出身于北方的贵族家庭,才华横溢,也是生意场上的高手。在他头几年的生意中,凡富裕和人口稠密地区出产的产品几乎无一不成为他经营的项目,如汕头的纸、苏州的丝绸、台湾的蜜饯、汉口和福州的茶叶、河南的铁矿、云南的青铜和黄铜等。他的主要工厂都建在上海,但在南京、天津、澳门、香港都设有分公司,而且还全面地进入了欧洲市场。他用英国的船只运送商品,通过电报掌握里昂(1)的丝绸价格和加尔各答(2)的鸦片价格。他与一般的中国商人不同,从来不受政府的控制或满人的影响,也不为任何偏见所惑。他思想开明,对外来的蒸汽机和电力动力机从不鄙视,而是持积极的态度,把它们看做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原动力。 王哲人 忠豪是一名生意场上的能手。他做的生意都比较成功,不仅能做好本国内部的贸易,而且还与在上海、澳门、香港等地的法国、英国、葡萄牙、美国等国的公司进行交易,每笔交易都很顺利、很成功。儿子金福出生时,他已经积累了一大笔钱财,大约400万美元。随后的几年他又做了一桩新的生意——向美国出口劳工,这让他大赚了一把,收入倍增。 中国以“天朝”、“中朝”、“花城”等各式各样的美名著称,富有诗情画意。然而,无可非议,中国占地面积虽大,但人口众多,且分布也不均匀。估计全国差不多有3亿6千万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1/3。尽管贫穷的中国人对生活的要求相对来讲不高,但他们得吃饱肚子。中国虽然有无数的稻田、玉米地、小米地,却没有足够的粮食养活自己。这其中的原因,从道义上讲,法国的干预、英国的大炮及其他国家的虎视眈眈所造成的影响不亚于天朝大国封闭的城墙。 中国过剩的劳动力犹如潮水般流向北美,特别是加州,使得美国国会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限制这些黄皮肤人的流入。国会发现这些移民已达5000万之多,这样大批大批的人离开中国,对中国政府决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要在美国国土上安居这么多人,对盎格鲁-撒克逊人来讲是一大威胁,引起了他们的绝对重视。 尽管美国国会采取措施加以限制,但移民仍大量地继续涌入。这些中国劳工什么活儿都能干,样样都在行。他们仅仅靠一把米、一杯茶、一点点老烟叶,在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弗吉尼亚、盐湖城等地打工度日。老板们尖酸刻薄,把他们的工资压到了最低限度。中国沿海五省有5家公司招收这些劳工,并由这些公司把他们运送到美国。由驻旧金山的另一家公司收集“货物”,一家名叫亨通的下属代理公司负责把他们的尸首运送回国。 在此有一点值得说明一下。 尽管中国人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打算到美国去淘金,碰碰运气,但他们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人死之后,一定要将他们的尸体运回来,埋在家乡的土地中。除了必须签订这一特殊契约外,公司与移民之间再不必签订任何其他合同。据说建立这种“死人代办处”的目的,就是把死尸从加利福尼亚运回上海、香港和天津。这种生意很兴旺,是又一条赚钱的好途径。 这位富有开拓精神的生意高手忠豪,早已认定这是门赚大钱的买卖,并且做得风生水起。至1866年他去世时,他是全通省全通公司的董事长,兼旧金山死亡基金会副董事长。 父亲死后,金福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共计16万美元,这笔钱全存在加州中央银行,这是他父亲特意留给他的遗产。年仅十九岁的金福没有任何亲人,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那位形影不离的良师益友——王先生,他肯定会感到孤苦伶仃。 王先生又是谁呢?他在上海的府第里住了17年,是位最真挚的随从,如同亲生父亲一样关心照料金福。至于他是何方人士、有何经历都无人知晓,也许忠豪和儿子金福略知一二。不过,他们对王先生的一切会严格保密,不会向外界泄露半点情况,这是不容置疑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一次暴动唤起的精神可永远铭刻在成千上万人的心中。17世纪的中国明朝是历史上享有盛名的朝代,统治了300年。但在1644年,由于明朝皇帝太软弱无能,无法抵御外来敌人对朝廷的袭击,他们不得不向鞑靼王请求援助。 鞑靼王立即调兵遣将,平息了暴动,随后他充分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推翻了求助者的统治,夺取了皇位,后来宣布自己的儿子顺治继位。 自那以后,鞑靼人统治汉人,汉人的皇位被清朝皇帝所夺取,平民百姓中两个不同的民族逐渐开始大融合。但在北方的名门望族中,汉人与满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深的隔阂。有些省份存在着两个民族之间长期不和的宿怨,很多人对已没落的明朝忠心耿耿,留恋不已。 金福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他对自己家族的传统忠贞不渝,他反对与鞑靼人和好,甚至主张与鞑靼人势不两立。尽管明朝只统治了三个世纪,清朝已建立了很长时间,但汉人反对满人统治的暴动却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不用说,他的儿子金福与他的政治观念和立场完全相同。 1860年,咸丰皇帝向法国和英国宣战。这场战争以同年10月25日在北京签订《北京条约》而宣告结束。 在这之前,统治王朝曾受到过一场不可抗拒的暴力运动的严重威胁。这就是“长毛”或称太平天国运动——“反剃发留辫”运动,1853年占领了南京,两年后又占领了上海。咸丰皇帝死后,儿子同治继位。但他太年轻,无力抵抗太平天国运动,要不是李总督、皇太子光绪,特别是英国戈登上校等人的大力扶持,他是不可能保住皇位的。 太平天国运动组织严密,他们向鞑靼人誓言,目的就是要推翻清朝政府的统治,恢复明朝时代。太平军组建了四支精干的部队,第一支部队打着黑色旗帜,主要任务是进攻;第二支部队打的是红色旗帜,主要任务是占领;第三支打着黄色旗帜,准备掳掠;第四支扛着白旗,是保障其他三支部队粮草供应的后勤部队。 太平军在江苏打了几场重大的胜仗,占领了苏州和离上海不远的嘉兴,不过双方军队交锋几次后,这些地区又被清军夺了回去。1860年8月18日,太平军攻占了上海。与此同时,在上海以北,英法联军在蒙托帮和格兰特将军的率领下分别猛烈袭击了北河。 金福的父亲忠豪那时就住在上海市郊,离苏州河上由中国工程师设计修建的那座宏伟的大桥很近。可想而知,在这里,他会带着不反对的观点关注这场暴动。 18日晚,暴动失败,太平军的暴动分子被驱逐出城。这位商人的家门突然被打开了,一名战乱中的逃亡者,摆脱掉追捕后,冲进房来,跪在老爷面前放声大哭。他手无寸铁,假如忠豪要他去清军自首,他肯定性命难保。但忠豪不是那种背叛太平天国而把一个来自己家里避难的逃亡者交出去的人。他关上门,对避难者说:“我们素不相识,我也不想问你从何处而来,干了些什么。到了我家,就是我家的客人,就因为这个缘故,你在我这里是很安全的。” 避难者想说点什么表示谢意,但他已精疲力竭了。 “你姓什么?”忠豪问。 “王!” 忠豪这一慷慨宽容的举动,救了这位王先生的性命。他窝藏太平军暴动分子,如果官府知道后是要杀头的。不过,忠豪是位很传统的人,他认为凡登门的客人都是神圣的。 几年后,暴动终于平息了。1864年太平天国的“天王”被围困在南京,服毒自尽了,以免落到大清帝国朝廷的手中。 自那天以后,这位王先生就寄住在恩人的屋檐下。从来没有人问起他过去做了些什么事,人们知道给暴动分子的定罪是非常可怕的。太平军共分为四支,那么这位王先生是在哪一支部队里服役,最好不要打听。至少可以相信他只不过在负责给其他部队运送粮草的军团里服役过。 后来,王先生一直住在这家好客的大户人家里,他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欣喜。他本人也表现得精明能干,是一位和蔼可亲的朋友。忠豪去世后,金福也一直把他留在身边,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现在王先生已经五十五岁了,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教师和哲人。他带着一副木框眼镜,留着普通人留的八字胡,显得沉着冷静,一副文人派头。要说他在太平天国时期干过杀人、放火、抢劫的事情,简直叫人难以置信。他身穿一套朴素的灰色长袍,身体稍有点发福,头上戴着一顶文人戴的绒毛便帽。按朝廷的规定,精通8000个字就可以成为一名上等文人,可佩带一簇有红色绒线的帽子,享有通过北京大城门的特权,可单独留在天子身边。 也许,他终究会忘记过去的恐怖。结识了这位真诚的忠豪后,这位暴动分子三生有幸,受益匪浅。他逐渐冷静下来,性格温和多了,学会了用思辨哲学观来观察和分析问题。 那天晚上,金福和从未离开过他半步的王先生都到了广东,告别宴会后,他们又一起到轮船码头,准备乘船返回上海。 金福默默无言,沉浸在深思之中。而老王左右环顾,思绪万千。他时而望一望月亮,时而望一望星星,带着平静的心情穿过了永吉门和永乐门,最后在刻有五百个菩萨的宝塔下上了船。 “舶马”船正准备拔锚起航,金福和老王走进了专门为他俩准备的船舱。不一会儿,船就驶出了珠江口,这只快艇白天用于运输处死的战犯,晚上运送旅客。快艇像离弦之箭一般在靠近黄浦江的嘉定港、九层“半路”塔前穿行。这里到处都是法国加农炮造成的废墟,在一些小岛和用竹栏分隔的江岸间还停泊着几艘大船。 金福与老王准备乘船返回上海 从广东到黄浦江口有150公里,即375里。晚上夜幕笼罩,一片漆黑。太阳升起时,“舶马”刚好驶过虎口,然后经过港湾的两条沙堤。透过晨雾,1825英尺高的香港维多利亚山峰时隐时现。 一段愉快的旅行后,金福和王哲人的船驶过碧蓝色的茫茫海洋,在江南地区的中心海岸——上海港——靠岸了。 ———————————————————— (1)?法国东部城市。 (2)?印度东北部的港口。 第三章 上海一瞥 中国有首歌谣: 监狱空荡,粮满仓; 香客踏穿庙前石,衙门门前空荡荡; 大夫走路,厨师骑马; 国家太平,人民安康。 尽管这首杰出的民谣适用于说明欧洲和美洲,但如果说这首民谣最不适用于描述一个国家的话,那就是此时的中国。 在中国,铁锹生锈,刀剑亮;监狱挤满,粮仓空;面包师闹饥荒,医生酒肉穿肠;尽管那些庙宇宝塔吸引了无数信徒,但衙门前还有不少人排队来告状。 大清帝国占地1300万平方英里,从北到南1600多英里,从东到西1800多英里。清朝尽可能做到治理得更完美。尽管中国平民百姓对待皇帝都怀着无限的崇拜敬仰,但外国人都明白这个“皇帝”是怎么回事。皇帝,这位天子、“臣民之父”,他几乎很少从威严幽僻的皇宫里出来,他的话就是法律,他掌握着臣民的生死大权,这一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他认为大清帝国的税收应按出生权缴纳,在他的面前,所有的臣民都必须下跪。的确,他自己相信在这美好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要想使他醒悟过来,这根本不可能,他认为天子决不会有错。 金福是否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与其生活在中国清朝官府的统治之下,还不如生活在欧洲权力之下好呢?他似乎这样想过,因为他没有选择住在上海其他地区,而是住在英国的租界。这大概是因为他在这里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上海市区坐落在黄浦江的左岸,黄浦江成直角从吴淞口汇入长江,然后消失在黄海。整个城市呈椭圆形,南北走向,四周是高大的城墙,只有五条通道通往市郊。鹅卵石铺路的小巷呈网状式,纵横交错,只有用机器才能清扫干净。街上的小店一家挨着一家,店老板守候在门口招待顾客。几座小寺庙和小教堂分布在市区各个角落。人们常去的娱乐场所是茶馆,里面有各种表演,非常热闹喧哗。这里是城市中心,有20多万人居住在这里。此外,这里还是重要的商业区。 有关法国租界,简直不值一提,相比之下它是最小的,还不到上海以北的圈地,延伸至洋泾浜河。洋泾浜河是英国领地的分界线,河岸上建有慈善会和耶稣会教堂。两个教会共同创办了一所供中国高中学生学习的学校,名叫济卡威,离上海市区4英里。这块小小的法国殖民地不能与其邻邦相比,就连1861年建造的10栋商业房也只留下3栋了,还有一栋是银行,而且是建在英国租界上的。美国租界与吴淞相邻,苏州河上的一座木桥将它与英国租界分开,从这里可以看到英国利顺德大饭店和传教士教堂。这里还建了几个码头专门维修欧洲来的船只。 实际上,上海是《南京条约》后第一个对欧洲人开放的商埠,允许外国人在这里组织建立各种“合法”机构。上海郊外,有三处被强迫按每年交纳租金的方式,分别租给了法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居住在这儿的国外居民已达2000人左右。 三个居住区中,最繁华热闹的地区,要数英国人的居住区。它靠近码头,那里的公寓富丽堂皇,阳台舒适美观,花园设置典雅,绿草如茵。这是一些商业巨擘的邸宅。东方银行,驰名的牙医“宫”,佳旦、拉塞尔以及其他大公司的办公楼,英国式夜总会、剧院、网球场、赛马场、图书馆等都集中在这里,人们把它称为“典型的殖民地”。这是块特殊的地域,在这儿他们享有一定的特权,英国人称这个地方是“任何地方都无法比拟的特别‘中国城’”。 在天朝绿色草地的上空飘扬着四种旗帜,即法国的三色旗、英国的米字旗、美国的星条旗和大清帝国的绿底黄十字旗。 上海的四周一片平坦,狭窄的砾石路、步行道直角交叉。水库和小溪给种植稻谷提供了大量的水资源。无数的人工运河供船只在城区和田野之间来回搬运东西,像荷兰运载货物的大驳船一样在河中间慢慢移动。整个景色像是一张没有框架的绿色风景图。 大约到正午,“舶马”驶进了上海本土港口的东郊码头,金福和老王下了船。上岸后觉得舒服多了,给人一种轻松感。水上既嘈杂又拥挤,真叫人难受,简直无法形容。成百上千的中国大帆船、游乐船、平底舢板、轻便小艇以及大大小小的船只汇聚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十足的漂浮城市。这里的渔民估计不少于4万人,他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穷人。对他们来讲,没有任何奢望,他们不可能进入那些幸运、富裕的文人或清朝官吏的行列。码头跟海上一样,人口稠密,各种各样的人都云集在这里:有各种层次的商人,许多卖柑橘、落花生、柚子的小贩;有来自各个国家的水手、挑水工、算命先生、佛教大师、穿着中国服装的天主教牧师、地方兵“地保”或叫做地方警察;还有买办和为欧洲商人谈生意的经纪人。 金福和老王像朋友一样,双双走下码头。金福手中摇着扇子优哉游哉,淡然置之,对周围熙熙攘攘、吵吵闹闹的环境和人群不屑一顾。他很有钱,足够买下一大片郊区的土地。他对墨西哥比索硬币、银两、铜钱都不感兴趣。而老王打着一把很大的黄布伞,上面画满了各式各样的中国古兽。他一边走一边观察四周,任何细微的东西都别想逃脱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穿过东大门时,他看见了十几只竹笼子,里面装有许多罪犯的人头,这些头是前两天刚砍下来的。 “与其把这些人的头砍掉,不如多给他们灌输一点知识。”他自言自语地说。 还好,金福没听见他说什么,否则,他会对这位漏网“长毛”表现出这样的感慨而感到相当惊讶的。 离开码头,绕过一道道城墙,来到了法国租界。突然,他们看见一位身着蓝色长袍的男子,手拿一根木棒,敲打着一支空水牛角,招引周围的观众。 “嘿,瞧!”老王喊道,“那不是位算命先生吗?” “噢!”金福说,“怎么啦?” 金福与老王走下码头 “哦,来得正是时候,你不是要结婚了吗?让他给你算算命吧!”王哲人建议。 其实金福并不想算什么命,对自己的命运他很清楚,不过,既然王先生这样建议,他只好停下来看看。 这位先生是人人都认识的巡回算命先生,给他几个铜钱,他就会把一切你将来要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你。他算命所用的工具只不过是一包竹签,共64支,竹签上画着一些神仙、男人和猛兽。还有一只关在笼子内的小鸟,他把鸟笼系在自己胸前的纽扣眼上。中国人大多都很迷信,而且特别尊重算命先生的求签问卜。然而这些算命先生自己或许并不太看重自己。 老王一招手,他马上就跑过来了。算命先生在地上铺一块白布,放下鸟笼子,拿出一包竹签,洗了一下,然后把这些签一张张分开散落在白布上,打开鸟笼子门,自己朝后退了几步,小鸟跳出笼子,啄了一支签,又跳回笼去。这时,主人给它一两粒谷子,以示奖赏。 签翻过来了,上面画有一个人和一条用古南鲁拉语写的格言。这是一种北方的官方语,除非受过相关教育,否则是看不懂的。算命先生拿起签,郑重其事地把它打开,解释签上的话,和世界各地算命先生讲的内容差不多。格言的大意是“苦尽甘来,万年幸福”,可能有一桩难事,过后就幸福了。 金福漠然地看了一下说:“还行!一桩难事算不了什么。”他丢了一两银子在白布上后就走了,算命先生高兴地紧紧抓住那两银钱。今天能碰上这样的贵人,真是运气。 他们继续赶路,不久就到了法国人居住区。老王一直冥思苦想,对刚才的算命结果总感到很奇怪,因为正好与他自己的推测吻合!年轻的金福认为他不可能有什么大祸临头,对这一点他坚信不疑。他们穿过了法国领事馆,跨过了洋泾浜河上的小桥,到了英国公馆,再继续朝前走,就到了欧洲中心码头。 算命先生为金福求签问卜 这时,时钟已敲响中午十二点,中国人一天的经商时间已进入尾声,熙熙攘攘的市场很快就要平静下来了。英国人的居民区里,那种忙乱的景象如同被施了什么魔法,突然悄然无声了。 好几只英国船驶进了港口,大多数船上飘着英国米字旗。这些船十有八九都装载了鸦片。这是英国向中国提供的强有力的麻醉剂,据说是以300%的利润和一年仅交1000万英镑税的优厚条件销往中国的。中国政府再三警告,并设法禁止进口鸦片,但并没有什么效果。1840年的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使英国商人获得了公开贩卖鸦片的权力。尽管北京政府已宣告任何直接或间接贩卖毒品的中国人一律判处死刑,但这些贩毒分子会想方设法避开这些法令法规,逃避处罚。据说上海的清朝总督对他部下的犯罪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自己每年也可得到几千英镑的好处费。在此必须说明一下,金福与老王两人都没有染上鸦片瘾。鸦片会摧残人体机理,而且很快能导致人死亡。在这位年轻小伙子和他那位明智的顾问老王即将到达的漂亮公馆里,是找不到一丁点儿毒品的。 “与其麻醉一个民族,还不如教育他们!”这句话,王哲人已说过很多次了。对过去太平天国的信条,他并不在意。他补充说:“经商固然好,哲学价更高。我们大家都讲点哲学,学点哲学吧!” 第四章 一份重要的通知单 所谓衙门,指的是一群各式各样的房屋,平行地排列,其他房屋与这些建筑成直角相交。按理,衙门为皇室所有,是皇帝的地产。一般只有清朝高级官吏才能住在衙门里,当然不等于其他有钱的人绝对不能住,金福在这里就拥有一套华丽的住宅。 金福和老王在衙门的大门口停下来。衙门四周是高大的城墙,把整个建筑,包括花园和庭院都紧紧地包围在里面。要是衙门一直是清朝官府的所在地,不是私人住宅的话,在刻有浮雕并上了油漆的大门外,一定要设放一个大鼓,不论白天黑夜,凡想来讨公道的人进来时都得鸣鼓报到。而现在这里摆放着一口大陶缸,佣人每天要添几缸爽口的凉茶,给过路的人饮用。金福慷慨大方,处处为他人着想。他的这一举动给远邻近舍,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赢得了很好的名声。 听说主人回来了,全家上下一齐出来迎接。男佣人、随从、脚夫、车夫、马夫、看守、厨师等,在管家的带领下一起欢迎主人归来。人群后面,还跟着十几个按月拿工资、做粗活儿的苦力。 管家走上前来迎接主人,但金福手一挥就走过去了,仅仅问了一句:“小宋到哪儿去了?” “小宋嘛!”老王笑着说,“如果小宋还在这儿的话,那他就不是小宋了。” “小宋在哪儿?”金福再次问。 管家回答说,不仅他不知道小宋的下落,其他人可能也不知道。 小宋只不过是金福公寓里的一个佣人,金福的贴身侍从。金福从没有想过把他轰走。但小宋究竟是不是一个合格的佣人呢?绝对不是,而且可以说没有比他更差的佣人了。他健忘、误事、说话口齿不清、做事手脚不灵、好吃懒做等等,总之,他是个十足的懦夫。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很忠厚,也是家里唯一会花言巧语逗主人开心的人。金福一天要对小宋发十几次火,如果说每天只惩罚他十次,那是因为主人还算随和。不过,家里有这样的佣人,对主人的身体健康是有好处的。 其实,中国的佣人看起来很贱,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对许多惩罚的事情都习以为常了。小宋在府中就养成了送上门挨打挨罚的习惯,每次挨揍他总是从良心上责备自己活该,而且主人从不饶恕他。皮鞭像雨点般落在他的背上,他也并不在意。他最害怕的惩罚是剪掉一两寸他最珍惜的辫子,不过,这只是在他严重冒犯主子的情况下才受到的惩罚。 对天朝男人来讲,没有什么比他们留的这个附属物——辫子——更值钱了。他们认为失去辫子是男人最大的耻辱,仅次于杀头。剪掉辫子往往是给犯人的第一轮刑罚。四年多前,小宋刚进金福的家门当佣人时,他一直为自己有一条美丽的辫子而感到自豪。那时,他的辫子在衙门里是最漂亮的辫子之一,大约有4英尺长,但后来因为他犯了几次错误而被剪去了许多。现在他的辫子不超出2英尺了,如果他继续像这样小错误不断,不到两年,他就会被削成一个光头。 听说主人回来了,全家上下一齐出来迎接 金福走进大门,绕过庭院中的花坛,府上所有人都毕恭毕敬地跟随在后面。庭院里摆满了用红泥烧成的花盆,非常精巧别致,简直就是一件件艺术品。一个花盆里栽一棵树,每棵树都修剪成这样或那样的形状,不过大多都修剪成各种各样的动物形状。花坛中央有一个莲花池,池里养着形形色色的金鱼和供观赏的鲤鱼,它们自由自在地在池子里游来游去,碧绿的莲叶与粉红色的荷花挨挨挤挤、重重叠叠,几乎遮盖了整个水面。莲花是睡莲中最好看的花,被称为“花中之王”。莲花池的前方有一块石碑,碑上刻有一些神话中的四足动物、象形文字,色彩鲜艳夺目,从这里走过必须鞠躬行礼。往前面再走几分钟,就可以看见主楼的大门。 主楼是一栋两层楼的楼房,建在一个高高的坪台上,六步大理石台阶通到门口。窗户和门上都挂有竹帘,是用于调剂室内温差的。房顶平展,上面修有齐胸的围墙,是供战备防卫用的。墙上贴着各种不同颜色的琉璃瓦和釉面砖,与四周的房屋相比,显得格外别致,造型尤其奇特。 小楼里有几间房子是给金福和老王使用的。所有的公寓都有一个宽敞的客厅,厅中摆着几个大柜,柜子上嵌有透明的画屏,刻着水果、花草之类的图案,旁边刻着几句格言。天府里的人对一些格言、警句都叹为观止。厅里摆着许多椅子、凳子,大多是赤土的、陶瓷的、木制的和大理石的,而鼓鼓囊囊、柔软轻盈的西式沙发摆在那儿,没有人想坐。屋里屋外挂满了各种式样的灯盏和镶有黄花边、黄流苏的大红灯笼,把整个庭院装饰得五彩缤纷,华丽炫目。这些灯盏造型美观,样式多变,有点带西班牙人的装饰格调。大堂中还摆有几张茶几,尽管只偶尔用一用,但也是家里必备的。 公馆里陈列着不计其数的珍品,可供人观赏几个小时都没问题,有象牙雕刻、珍珠母、黑金镶嵌的铜器、香炉、黄金白银细丝工艺品、绿宝石、棱镜花瓶、明清时代的古董、元朝稀有的陶瓷——清澈透明的淡红色和黄色搪瓷。不过,现在这种工艺制作技术差不多全部失传了。这里的确是个奢侈享乐的乐园。西方人总认为他们在帮助东方人,其实,这个舒适、美好、华丽、富裕的世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 从金福的鉴赏水平,就可以看出他思想比较开明,持有一些先进和进步的观点。他决不会反对引进任何现代的新发明与创造,对西方的文明不抱丝毫偏见。只要是科学,不拘任何形式,他都很感兴趣。他完全赞同对那些切断电缆线的野蛮人实行严厉制裁,主张与英、美等国家建立邮政通讯往来。老朽的清朝人反对将上海和香港的海底电缆与内地连通,认为在公海有水上船只来往已足够了,而金福与他们的观点格格不入。值得一提的是,他积极公开地协同一些人支持政府在福州港修建码头和仓库,并聘用法国工程师指导整个工程。他还在天津至上海的中国轮船公司占有股份。不仅如此,他还想投资从新加坡开辟一条快艇航线,这样,可以使英国邮件比以前快四天。 他的家里有许多现代化的设施,如电话机,这可以使他与衙门各部门保持联系。他在每栋楼里都装了电铃。冬天,乡下人只能躲在空炉炕上的毯子里发抖,而他的房子里暖烘烘的,金福烧的是煤气,他觉得没有理由不超过北京最大的当铺老板。后来,他也不再按传统办法手写东西了,而是买了一台著名发明家爱迪生刚完成的留声机,发收私人信件。 按理说,这位王哲人的学生,不仅在物质生活上过得很幸福,而且在精神生活方面同样也应该很幸福。然而,他却并不感到幸福。他还需要小宋把他从冷漠中解救出来,不过小宋也不可能给他带来真正的幸福。 他走到通往另一栋房子的走廊,仍然没有看到他要找的小宋。很明显,小宋肯定又闯祸了,不愿在这个时候出来,他很有可能会一直等到不能再等的时候才出来。他知道,在这个时候来到主子面前的话,他的宝贵辫子又保不住了。 金福一边走进门厅,一边叫:“小宋!小宋!”门厅的左右两边都通往客厅,从金福的声音中可以听出他已经很不耐烦了。 “小宋!”老王也接着叫道。他平时讲的那些道理和劝说,这个宋佣人一点儿也没有听进去。 就算小宋能听见,他也不会理睬。 “这个家伙真是不可教也!”老王说,“任何道理对他都无济于事。” 金福跺了一下脚,把管家叫到跟前说:“你一定要把小宋找来。” 家里上上下下一起出动,寻找失踪的小宋,这个家伙真该死。 周围没有人了,老王抓住机会对金福说:“聪明点吧,哲人有句名言说:疲劳的旅行者到家后,应该安静地休息。” “那就让我们放聪明点吧。”金福莫名其妙地回答了这样一句。 他们握了握手,分别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金福猛地扑在豪华的沙发上躺下了。这是一张欧式沙发,中国的家具商是不做这种家具的。他开始想念那位漂亮且多才多艺的女子,他早已决定娶她为终身伴侣。是的,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不久他就要与她见面了,问题是这位可爱的女士不在上海,她住在北京城。金福决定认真掂量此次拜访,如果他是迫不及待地一定要再次见她的话,他就可以确定是真心地爱上了她。的确,王哲人坚信他的这个逻辑非常正确,他要不知不觉地将这一新生事物介绍给金福,也就是说让金福顺其自然地走向幸福……现在金福在闭目深思,不久他已经睡熟了。突然,他感到右手上一阵酥痒,出于本能他握紧了手指,抓住的是一根不太粗、长圆形、有些节的东西,明显很合手。 立刻,他觉得好像有什么事发生了。原来,送到他手中的是一根竹棍,同时他恍惚听见有人带着恳求的口气说:“老爷,请吧!” 金福站起身来,挥舞了一下手中的竹棍。小宋立刻下跪,一只手支撑在地上,另一只手送给金福一封信。 “好啊!你终于来了。”金福大声喝道。 “哎哟!”小宋呻吟着说,“到三更时分,奴才才知道您回来了,奴才该死,奴才已准备好了,请老爷用刑吧。” 小宋的脸色本来是蜡黄,当老爷怒气冲天地把竹棍往地上一扔,顿时变得苍白起来。 “不说明理由,就光着背要我打你,你是害怕我给你其他的处罚吧?你究竟犯了什么错?” “一封信。” “好哇!这是怎么回事?”金福从他手中抢过那封信大声怒吼。 “是奴才不小心,您去广东之前,忘记给您了!” “你这个混蛋!已经八天了,过来!” “哎哟,奴才现在可是没有腿的螃蟹,跑不了了。” 小宋绝望地哀泣,金福已经抓住了佣人的辫子,顺手拿了一把锋利的剪刀,一下剪掉了一大截,该他倒霉。 这个螃蟹很快又长出了新腿,他小心翼翼地把地毯上的断发拈起后逃走了。他的辫子原来有23英寸长,现在只剩下22英寸了。 金福又倒在了沙发上。小宋走开后,他才安静下来。他发火不是因为其他原因,更不是因为那封信。对于那封信,他并没有考虑许多,干吗为这封信烦恼呢?没有必要。主要是因为佣人的严重失职才让他火冒三丈。如果此信能让他激动,唤起他自己的情感的话,那这封信是受欢迎的。 他合上眼睛又开始打瞌睡了,一睁开眼睛,看到了手中的信。这封信格外厚,上面贴的邮票一张是紫色的,一张是巧克力颜色的,面值分别为2美分和6美分,显然信是从美国寄来的。 “噢,原来是我的通信员从旧金山寄来的。”他把信朝沙发的另一头一扔,又准备躺下休息。 “也许加利福尼亚中央银行的股票上涨了20%,今年的股息肯定会增加。不过,这些事情与我无干。”几千美金不足以让他动心。尽管他目前抱着无所谓的想法,但过几分钟后他又想起那封信,本能地把信捡起来打开,瞟了一眼末尾的落款。 “果然不出我所料,是我美国代理的来信。明天再处理不晚。”他喃喃自语道。他正要再次把信扔到一边时,突然发现第二页页眉上有两个大字“债务”,是用大写字母写的,并加有几条横线。旧金山的那位通信员这样写的目的,是想引起金福的注意。 金福抓住小宋的辫子,一下子剪掉一大截 这不寻常的两个字唤起了金福的好奇心。他皱着眉头,好一会儿才把整封信看完。读完后,嘴角上露出了一丝轻蔑的微笑。他站起身来,走到连接王先生房间的传声管道边,把嘴贴在送话器上,打算问一问王先生有什么高见,但他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回到沙发上躺下了。 “呸!”金福要说的所有话就在这个“呸”字之中了。 “她又怎么办呢?”他自言自语地说,“我特别放心不下的是她,其他事情都无所谓。” 他走近一张黑漆小桌子边,桌子上放有一个长方形的盒子,上面雕有各种图案。他正要打开时又停了下来,自言自语地说:“她最后一封信中对我说些什么?” 他没有揭开盒子盖,只是按了一下装在盒子边上的按钮,立即传出了一种温柔的声音:“我亲爱的哥哥,或许你认为我的容貌比不上正月的梅花、二月的杏花、三月的桃花那样娇艳绚丽,但我能以我这颗宝石般的心千百般地慰藉你……” 留声机里传出这位年轻姑娘温情的话语,是那么动听。 “我可怜的好妹妹!”金福叹息地说,他打开留声机盒子,拿开了机器上的那张录有声音的锡片,换上了一张新锡片。 其实,这封温情的信早就送来了,只是金福最近才发现。那时,留声机已经发展到可以将说话声压印在胶膜上了,留声机顺时针转动,就可以把一句句话语录制在记录器的纸上。 他将自己的嘴对着留声机麦克风说了几秒钟,他的吐词清晰洪亮,表情宁静镇定,既没有表现出过度的欢喜,也没有表露出断肠似的忧愁,仅录了几句话就关机了。他把划有唱针印迹的锡片取下来,小心翼翼地装进信封里,封上口,然后从右到左写下收信人的地址和姓名:北京,岔口街,娜娥女士收。 他按了一下电铃,邮差进来把信取走了。过了一个小时左右,金福又上床休息了,他把手放在“竹夫人”——一种竹子编织的、清凉的枕头——上面,很快就睡着了。 第五章 给娜娥的信 “还没有我的信吗?” “没有,夫人,还没有呢!” “哦,兰妈,好像有很长时间没有收到信了吧。” 就在这一天,在北京岔口街的一间闺房里,同样的话题一问一答,差不多重复十多遍了。 美丽的娜娥空守闺阁,只有那位脾气暴躁的佣人——兰妈陪伴她。按中国古时候家庭的习俗,伺候小姐、夫人的老妇人被称为“老妈子”。 娜娥十八岁就嫁给了一位年纪比她大两倍的男人。他很不错,是个一流的文人,编写过著名的《四库全书》(1)。很不幸,婚后三年他就去世了,将迷人的娇妻留在这个世界上孤苦伶仃的,成了寡妇。 不久以后,恰巧金福来北京旅游,通过老王的介绍认识了娜娥。老王比较了解这位年轻的寡妇,他从中穿针引线,有意让他的学生接近她,撮合这门好事。金福发现,结识不久,他自己对这位女士产生了好感,两人情投意合,所以他慨然应允了这桩亲事。他决定采纳先生的意见,从北京回上海后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就马上举办婚礼。王哲人对金福的这种精心安排表示极为满意。 然而,天朝大国的寡妇不能改嫁。倒不是因为她们自己不愿再婚,而是因为社会因素使这种愿望根本不可能实现。金福不同,他是个勇于打破旧观念的人,决定破例。娜娥聪明过人,又受过良好的教育。跟这位冷漠又缺乏情感的人结婚,她知道自己该要扮演的角色。同时,也必须承认,她已被他迷住了,希望自己可以使他生活得更幸福。 一旦改嫁,她就再也不能从牌坊下走过了。牌坊是一种供纪念用的拱门,历代皇帝都到处修建这种拱门以纪念为死去的丈夫保持贞节的妇女们。其中,有一座牌坊就是为纪念宋夫人而修建的。丈夫死后,她终身守候在丈夫的坟墓边;另一座是纪念孔伉的,她曾砍掉自己的一只手臂,作为她对丈夫的死感到伤心悲痛的标志;另外还有一座是纪念严婵的,更加残忍,她甚至毁掉自己的容貌以表示自己忠贞不渝。不过,娜娥宁愿抛弃忠贞守寡的荣誉。她已做好了再嫁的一切思想准备,决定按传统方式过三从四德的生活:抛弃一切与家庭生活琐事不相干的教诲,专心料理家务,遵守《仪礼》关于家庭方面的责任和行为准则;听从《内操篇》的谆谆教诲;履行结婚誓言中的各种义务。同时,她觉得如果被认为是某人的妻子,而不是一个寡妇,她感到很荣幸,因为在上层社会里,男人们不会把妻子当做奴仆一样对待。 丈夫死后,娜娥的生活虽不富裕,但家道小康。她在岔口街居住,家里人口比较简单,只有一个佣人兰妈。娜娥已习惯了佣人的逆反心理,知道她不甘于在人家家里听别人使唤。 年轻寡妇最喜欢的房间就是她的闺房,两个月前,屋里还没几件像样的家具。自认识金福后,一些昂贵家具作为礼品陆陆续续地从上海运来了。最近送的几件礼品有:墙上贴的名画,这是老画家王齐翰的杰作(2)。行家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幅画与中国现代派画家画的水彩画在各个方面都很不相同。这幅画画的是绿色的马,紫罗兰色的狗,青色的树,非常明显都是异常之物,挂在墙上,光彩夺目;黑漆桌子上放着几把扇子,扇子展开着,像一只只大蝴蝶的翅膀,这些扇子是汕头工艺美术学校送来的;几个陶瓷吊篮式花瓶,周围刻满了精美的垂花造型,这是阿拉伯雕塑精髓之中的精品,只有认真端详,才能分辨出雕的是睡莲、菊花和日本百合花。花瓶摆在房间里的几个木雕花架上,或吊在挂竹帘子的百叶窗前,显出主人高雅的品味;竹帘子用来遮挡外面的热气,以防止阳光直接进入屋子里;用鹰的羽毛编成的一块屏风挂在屋子中间,像一朵大牡丹,在中国人的眼里,牡丹是美的象征;两个设计得像宝塔式的大鸟笼;一些风神铁铃在微风中摆动,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声。以上这些还只是那位情人送来的部分纪念品。 “还没有信吗,兰妈?” “没有,还没有呢,夫人!” 娜娥相貌迷人,她的美丽让眼光最挑剔的欧洲人也赞叹不已:她肤色白皙,全然脱掉了那颇具民族特点的黄肤色,眼睑没有丝毫上挑,乌黑的头发由一小簇桃花衬着,用碧玉做的簪子挽着,牙齿细碎洁白,黛眉只需墨色轻扫,脸上不必着花粉,红润樱唇更无需胭脂点染,双目亦不曾用眉笔描画过。虽然她死去的丈夫年年为她在胭脂水粉上花费甚巨,但在她脸上却觅不出丁点脂粉痕迹。娜娥不愿与化妆品有任何干系,每当她离开住所,往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对这些东西的忽视,以及对种种千篇一律的妆容的满不在乎。而这些在中国妇女看来,都是必然要展示在公众面前的。 她服饰简朴,但得体高雅。旗袍外面套着打褶的裙子,绣有花边。腰间穿的是嵌有金丝的胸衣,中腿裤刚好与南京丝袜相接,脚上穿一双饰有珍珠的拖鞋。 这位年轻的寡妇天生丽质,无需添加任何妆饰。她的纤纤细手格外娇嫩,玫瑰色的指甲又长又亮,上面镶着镂刻银片,以防止指甲折断。她天生一双小脚,并不是因为裹脚而野蛮地使她的脚变得小巧的。女人裹脚在过去十几个世纪里一直被认为是中华民族的习俗,若追根溯源,应该说它是起源于一些跛足的公主,或归罪于某些妒忌的丈夫。裹脚的方法非常简单,把脚趾弯下去,用一根绷带紧紧地绑在脚掌上,只留下脚跟。其结果可想而知,这是极其残忍的,是对妇女的一种摧残,使她完全丧失走路的能力。还好在今天,这种恶俗正迅速地消亡。现在,十位中国妇女中差不多有三位在少儿期间受过这种残酷的折磨。 “今天不可能还没有信,去看一看,兰妈。”娜娥反复要她去查看。 “我已经看过了。”兰妈极不耐烦地回答,嘴里叽里咕噜地出去了。 娜娥无所事事,坐立不安,只好拿起针线活来消遣时间,她在给金福绣一双布拖鞋。绣花是妇女们干的活儿,流行于各个阶层,不论地位高低,人人都能做。她绣了几针,又放下了,打开糖果饼干盒,拿起几粒西瓜子,放在她那细碎的牙齿之间嗑着。过一会儿,她又拿一本书翻一翻,这是一本《女训》,写的是妇女们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每个已婚妇女都应该经常读一读。她没精打采地把书中的教导瞥了一眼: 一年之计在于春, 一日之计在于晨。 早睡早起,不要赖床, 多采桑叶和黄麻, 每日织布和纺纱, 女人的美德是勤劳节俭, 左邻右舍把她夸。 娜娥并没有心情看书,虽说她一翻开就看见了这条教导,不过她心不在焉,注意力早已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她把书扔到一旁。 “他现在究竟在何方呢?”她在心里猜测着,“他大约已从广州回来了吧,他又何时能到我这儿来呢?菩萨!菩萨!密切注意他的行踪吧!” 她的视线不由自主地投在彩色花桌布上。这块桌布是用无数块小布精心拼制而成,上面绣有一对鸳鸯和一只鸡雏,象征着贞操。 “我已经看过了。”兰妈极不耐烦地回答 她站起身走到花架边,随意摘了一朵花。“哎!”她哀叹道,“真没有运气,我应该摘一朵柳花,柳花才是春天的象征。瞧,这里还有一朵黄菊花,菊花是秋天的象征,现在已凋谢。” 难道将要有什么不祥之兆?她不敢往下想,顺手拿起琵琶拨动了几下琴弦,打算弹奏一曲《握手》。但由于一时想不起歌词,只得放下琵琶不弹了。 “一般不会隔这么长时间不写信来,”她反复地想,“阅读信的时候,我的心总是跳动得厉害。现在我看到的信不是一行行文字,而是能听到他本人的声音。是的,这种留声机发出来的声音,好像他本人在房间里讲话一样。” 她情不自禁地望着金福送的那台留声机,这是一口放在漆过的架子上的小箱子,外壳上刻有图案,和金福在上海用的那台一模一样。他俩可以通过这台机子相互听到对方的声音。不过,这台留声机静悄悄的,已经有些日子没有使用了。 说时迟,那时快,兰妈快步走进来喊道:“信来了,信来了!”她几乎有点粗鲁地闯进闺房,给了信就走了。 信封上盖的是上海邮戳,娜娥早已等不及了,没有把信封看清楚就拆开了。此时此刻,娜娥的心里甜滋滋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从信封里抽出来的不是一封普通的信,而是一张锡纸,上面划有无数行锯齿状的印子。如果不把锡纸放在留声机上,是不起效用的。娜娥知道,锡纸上录有金福的声音。她的眼睛越发明亮了。 “啊!”她非常高兴地叹了一口气,“这样我更喜欢,至少我可以听到他亲口对我说话。” 娜娥弯腰倾听 她把锡纸放在留声机圆筒上,开始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娜娥弯下腰,听见一种非常熟悉的声音对她说: 娜娥,我最亲爱的好妹妹: 破产已夺去了我最后一笔财产,我所有的财富像东风扫走秋天的最后一片落叶一样,荡然无存。我现在囊空如洗,但我不愿让你为我担忧,永远忘掉我这个极不幸的家伙吧。 你的绝望的,金福 这一段话如晴天霹雳,给她的打击太大了,她的全部期望化为了泡影。痛苦!太痛苦了!她伤心地流着泪,感到比杯中的龙胆还酸还苦。他这样讲的目的是什么呢?是想要抛弃她,还是其他原因呢?难道他认为她只是想在富人中寻找幸福吗?娜娥百思不得其解。她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慢慢地,慢慢地飘落在地上。 她立即把兰妈叫进来。但兰妈不急不慢,进屋时耸了一下肩膀,才把夫人扶到了炕上。这是一种人工加温的床,对刚刚受过这般沉重打击的娜娥来说,它却像一块石头一样冷冰冰的。一个多么漫长的、不眠的夜晚!直到五更天她才慢慢入睡。 ———————————————————— (1)?该著作从1773年开始编写,计划收集160000篇文章,结果仅收集了78738篇。——凡尔纳注 (2)?历史上,流传给后世的许多著名画家的逸事都是可信的。传说,3世纪有一位名叫曹不兴的画家,给皇帝画了一幅屏。画完后,又在画上添了几只苍蝇,以此取乐。皇帝看后,便用自己的手绢去赶。曹站在一旁洋洋得意。另外,在11世纪初,有位名叫王齐翰的画家,皇帝让他在宫里的墙上作幅壁画,他画了几只野鸡。一些外国使节带着猎鹰作为礼品赠送给皇上,被皇帝召进宫里,猎鹰误以为墙上画的野鸡是活的,猛地朝墙上扑过去,结果,不仅没有饱食一顿,反而撞得头破血流。——J.凡尔纳,引自《汤普生中国之行》 第六章 访百岁寿险公司 金福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一直是玩世不恭。第二天,他独自外出,迈着稳健的步伐来到了一条小河河畔,河上有座木桥,连接着英国租界与美国租界。美国租界里有一栋格外引人注目的房子,它坐落在教堂与美国领事馆之间。房子的大门外,立有一块巨大的铜牌,用碑文字体刻着这样的字: 百岁人寿保险公司 担保金:两千万美元 总代理:威廉·J·毕达弗 金福毫不犹豫地大踏步穿过走廊,推开房间的旋转门,走进了办公室。办公室由齐胸高的隔栏隔成两间。房间里有几个卷宗柜,一堆堆用大铁夹子装订的账本,一个美国式保险柜,两三张公司职员办公用的圆桌。分隔间里放有一张做工精致的写字台,这是尊敬的威廉·J·毕达弗先生专用的。公寓里摆设着一套美国式的家具。进了公寓好像进了百老汇的住宅,而不像是什么驻吴淞办事处。 毕达弗是火险和寿险公司驻中国的总代理。公司总部设在芝加哥,以百岁老人命名,该公司在美国享有崇高的信誉,就是因为公司的名字很有特色,吸引了许多顾客。世界各国都设有该公司的分公司和代理。由于他们的投保方式灵活,保额可大可小,一切自愿,以自己的经济实力而定,所以,保险公司的事业不断兴旺发达。 中国人逐步接受了这种现代化的保险制度。通过投保,不少的公司和个人得到了实惠,有许多家庭住房投了火险。人寿险的政策更加优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投保。到处都可以看到一些楼房的门上挂着刻有“百岁人寿险”的小金属牌。唯有金福的住宅——衙门外的方柱上没有贴,不过挂有火险牌子。不然金福不会亲自上保险公司的门,了解如何进行人寿保险等情况。 “是威廉·毕达弗先生吗?”金福问。 毕达弗先生坐在办公室后面,像位摄影师一样时刻准备为顾客服务,回答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毕达弗约五十岁出头,留一副美国式的络腮胡,而不是八字胡。他穿一套黑色西装,配白色领带,十分考究。 “请问,是谁找我?”毕达弗毕恭毕敬地问道。 “我是上海的金福,你的老熟人。” “啊!是的,上海的金福先生,我们的顾客,保险号为27200。” “正是。” “见到您非常高兴。先生,您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吗?我们一定尽全力。” “谢谢您,”金福回答一声,而后补充说,“我想与您私下谈谈。” “私下谈谈,当然可以。” 两人的交谈进行得很顺利,因为威廉·毕达弗的汉语说得不错,金福的英语也说得很好。由于客人的身份,于是毕达弗非常客气地把他领进了内屋,房间里装有双层门。窗户上挂着几幅宽大的窗帘,即使是在这里进行秘密策划推翻清朝统治王朝的活动,也没有人会知道,不用担心会走漏任何风声,就是最精干的地保,也毫无办法。 金福一边在靠煤气炉子旁的摇椅上就座,一边说:“先生,我想立即申请百岁人寿保险。” “能为您提供帮助,我深感荣幸,先生。这第一步手续,我们可以马上为您办妥,余下的就是签一张保单就可以生效了。我深信,人的本能欲望一定能使您活到高寿。” “高寿!您是什么意思?”金福不理解,突然问,“我一直认为百岁人寿保险是为了担保一个人的意外早死。” “哦,不,亲爱的,完全相反,”毕达弗郑重地对他说,“百岁人寿险的客人不必害怕,公司的名字不是已清楚地表明了吗?先生,在我们公司投保,就是帮您开始一种新的生活,让我们的顾客活到一百岁。只要客人愿意,我们就应该让他们活得更长,如同我们的招牌上写的那样,投百岁人寿险是最好的保险,保证他活到一百岁。” 金福望着这位代理,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不过,毕达弗看上去严肃得像个审判官。金福仔细地观察了一下毕达弗的神色,决定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 “不管怎么说,人生总有这种可能,”他继续说,“我希望投20万美元的保金。” 拿这么大一笔款子投保,在百岁寿险公司里是第一次碰到。不过,代理人似乎一点也不意外,仅仅重复了一句“20万”这个数字,并在自己的备忘录里记录下来。 “这项保险的赏金是多少?”金福问。 毕达弗笑了笑,迟疑一会儿后说:“先生,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想您已明白,如果保险单被遗失,是不可能领取赔偿金的,如果投保人被他人谋杀,保险金依然生效。” “是的,这一点我很清楚。” “那么我还想问一下,”毕达弗接着说,“您想投哪一种保险呢?” “哦,当然是所有的险!”金福立即回答。 “太好了,”毕达弗从容不迫地回答说,“我们不仅为乘车或坐海轮时的事故死亡提供保险——不管是死于大清帝国境内还是境外,而且对法院判决的死刑、因决斗而死和在军队服役战死也提供保险。可想而知,各种保险的方式不同,所赔偿的保险金额也不相等,有高有低,都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只要是需要,什么样的保险我都会买,”金福说,“不过,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发生的死亡险您没有谈到,那就是百岁寿险对自杀是否可以赔偿。” “哦,当然,当然。”代理连忙肯定地说,他擦了擦双手,带着很满意的口吻说,“自杀险是我们百岁人寿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投自杀险的顾客大多是那些看重生活、生存欲望很强的人,世界各地都有这样的人。可以想象,一旦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保险费是相当高的。” 金福与毕达弗谈论保险事宜 “所给的保险费应不受到任何妨碍,我想我所要采取的措施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至于保险额多少我不在乎,要付多少就付多少。” “很好,先生,”毕达弗回答,他又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了一下,“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先生,您希望投淹死险、自杀险……” “所有的险都投。”金福精神抖擞地大声回答说。 “那太好了。”毕达弗重复说。 “请问,全部加在一起的保险费是多少?”金福说。 “我们的保险费吗,我亲爱的先生,已按数学的精确度列成了表。这是本公司值得骄傲的地方,也是本公司的堡垒,不再像以往一样按安托万·德帕西厄分类法(1)的价格支付了。” “我不懂什么安托万·德帕西厄分类法。”金福迫不及待地插话说。 “那倒也是。”毕达弗带着一种惊讶的神态回答说。 “安托万·德帕西厄是法国著名数学家,他发明了一种保险统计法,不过现在已过时了——实际上已根本不存在了。当这位数学家编制精确统计表时,人的平均寿命又提高了不少。不过,欧洲一些公司仍然按这种方法计算。而我们今天的计算方法是按较高的平均寿命计算,这样投保人获利更大,他们不仅活得时间更长些,而且支付的钱也少些。” “我可以劳驾您告诉我应付多少保险费吗?”金福又重复说。这位能说善辩的代理不停地夸耀百岁人寿保险的优越性,听得金福都有些不耐烦了。 “在告诉您多少保险费之前,先生,请允许我问一问您的年龄。” “三十一岁。” “三十一岁,”毕达弗重复说,“这年龄,不论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保险费都是2.83%,而在我们百岁寿险公司只有2.72%,瞧,来我们这儿投保,你赚了吧!让我给您算个账,20万的话,平均每年的保险费就是5440美元。” “但那只是普通的保险。”金福说。 “是的。”毕达弗说。 “要是投全部的保险,包括自杀保险呢?”金福这样问道。 “真的,”毕达弗说,“不过那是另外一码事。” 代理人翻到最后一页看价格表,考虑一会儿后抬起头来,以一种非常温柔的语气说:“我认为我们不能按25%的比率受理。” “您的意思是按每年5万美元的比率。”金福说。 “正是这样。”毕达弗肯定地回答。 “那么,这笔保险费应该怎样支付呢?”金福问。 “可以一年一付,或每月支付,看您怎样方便。现在是4月底,到6月30日止,刚好两个月预先支付8333美元。” “先生,”金福同意了,“我觉得您的条件很适合我,这里是两个月的保险费。”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美钞,准备马上支付。 “对不起,”毕达弗说,“暂时不能收,在签订保险单之前,还得要办一个小小的手续。” “哦?什么手续?”金福问。 “请您接受我们的医疗检查,让医生给我们提供一个书面报告,证明您现在没有什么机理性的疾病有可能导致您缩短寿命。” “我投的是决斗和自杀险,与体检有什么关系呢?”金福问。 毕达弗非常和蔼地笑了一下,说:“亲爱的先生,您应该知道,通过体检会发现身体里潜藏的某种疾病。如果这种疾病在一两个月里就导致死亡,这样我们不是白白丢了20万吗?” “病死不可能使你丢得比自杀更多吧。”金福坚持说。 代理人握住客人的手,轻轻地拍了一下说:“我不是已经荣幸地告诉过您吗?到我们公司申请投保自杀险的人,往往活的时间更长。并且我可以冒昧地补充一句,我们有权监视这些人的活动,因为我们要特别谨慎小心。我还要补充我的个人意见,那就是,几乎所有百岁寿险的顾客都会支付长期的保险费。那么,像您这样的富翁——金福先生,有什么可能会想到寻短见,去自杀呢?” “很有可能,”金福回答,“否则,我没有理由投全套人寿险。” “哦,断无此理,”毕达弗回答,“投了百岁寿险就意味着活到最高的寿命,这是毫无疑问的。” 很明显,这样的争辩不可能让代理人改变观点。他进一步问:“我还想荣幸地知道这20万美元的继承人会是谁?” “这正是我想要解释的,”金福回答说,“有两位受益人,我想拿5万美元给我最忠实的朋友老王继承,剩下15万由北京的娜娥夫人继承。” “平均分配?” “不,不是平均分配。一位5万,另一位15万。” “那么谁领5万呢,先生?” “老王领5万。” “是王哲人吗?” “对!” “还有15万呢?” “北京的娜娥夫人。” “北京的。”毕达弗在记录受益人的名字时还特别注明了这个。他看了一下投保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然后问娜娥夫人多大年纪了。 “娜娥夫人年方二十。”金福说。 “她已是成熟的年纪了,可以领取这份意外的收入。”毕达弗眼睛里露出一种微笑的目光。 “请问,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因为您会活到一百岁,我亲爱的先生。” “王先生今年多大年纪了?”他又问。 “五十五岁。” “这位老哲人恐怕没有机会继承这笔遗产了。” “等着瞧吧。”金福叹息了一声。 “一位五十五岁的人要继承您的遗产,那是傻瓜,因为您或许能活到一百岁。” “好了,毕达弗先生,再见吧。”这位富翁客人很有礼貌地鞠了一个躬后,离开了办公室。 第二天,百岁人寿保险公司派医生到金福府上登门拜访,并出示了一份报告,报告单上这样写道:“钢筋铁骨,肌肉强健,肺可做管风琴的风箱用。” 因此没有问题,这份申请绝对可以接受,保险单按时由金福签下来,乙方受益人为年轻的寡妇娜娥和王哲人,甲方代表是威廉·J·毕达弗。在百岁人寿保险公司支付他们赔偿之前,娜娥和王哲人对自己能获得这样一大笔钱财当然是茫然不知的,这是曾经的百万富翁最后的一个慷慨行为。 ———————————————————— (1)?安托万·德帕西厄(Antoine Deparcieux,1703-1768),法国著名数学家。——译者注 第七章 中国人的特有习俗 在布满玫瑰色灯光的夜晚,不论毕达弗说什么或想什么,百岁人寿保险公司都因其保险室里有可能丢掉20万美元而受到严重的威胁。金福肯定会试图了结自己。他的精神似乎已完全垮掉了,继续在贫困中生活下去,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好处;但是,财富也并不能使他从烦恼、厌倦的生活中得到完全解脱。 8天后,金福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各大报纸都发布消息,加利福尼亚中央银行已停止放款。然而,金福在这家银行里的存款差不多是该行的全部股份,在此之前其资金非常雄厚。 虽然这消息千真万确,但又令人难以置信,最终遗憾的是该消息绝对真实。加利福尼亚中心银行已停止放款,发行到上海的新闻报纸已证实这一点。银行宣布彻底破产了,金福也彻底被毁了,因为他刚好把全部财产存入这家银行。破产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开,除了锁在银行的财产外,在这个世界上他一无所有。他可以把上海的房子卖掉,但这笔钱根本不足以养活自己。目前他手头上的钱又已全部购买人寿保险了。尽管他在天津轮船公司还有少量股份,但这点股份不可能支付这笔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都会听从上帝的安排,凭自己的双手来维持生活。而天朝的人们却以不同的方式对待这个问题。他们以一死了之,认为这是逃避困境的最佳、最简捷的方式,就这一点来看,金福是一个真正的中国男人。 中国人的勇气是消极无为的,他们把死置之度外,根本不当回事,病倒了从不紧张,各种罪犯面临砍头时,脸不变色心不跳。行刑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是斩首示众,这是一种可怕的折磨。这些手法在天朝里长期以来广为人知,而这些犯人则视死如归。 因此,一点也不奇怪,死亡已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所谈论的话题。他们认为死是生命的自然转移。一般人都崇拜祖先,感觉在那间最小最小的屋子里比在最宽敞的楼房里还好得多。人们一般在家里设一个家庭神龛,神龛里供着死者的遗物,每年2月下旬都纪念这个节日,祭祀亡人。 一些商店里出售婴儿的摇篮、结婚礼服,同时也销售各式各样的棺材。上海一家饭店,专门为育儿、婚配、死亡等红白喜事承办宴席。的确,当今的中国人认为棺材是必备之物。一个家里如果不放一口棺材,会被认为是家具设施不齐全。棺材是儿子送给父母的最好礼品,是对父母最崇高的孝顺。棺材购进来后送给还活着的那个人,一般放在家里的神殿中放几年,并受到很虔诚的关照,定期刷新、装饰。总之,在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中,敬仰亡者是一种最基本的美德。这样做有利于维护和增强家庭的亲情和睦。 金福气质非凡,遇事冷静,特别是面临死亡决不退缩。他现在还有什么值得遗憾呢!没有,什么都没有。自杀,他决不后悔。犯罪在西方文明国家里完全是种合法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在金福的心里也应该是如此。他仅仅为他所爱的两个人计划了后路。现在他把一切安排妥当,余下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办了。他打算犯一次罪,又不引起任何嫌疑。他拿定主意要圆满地完成这一合法的行为,不管任何人——即使对他一生影响最大的王先生也不可能改变他的决定。 老王对学生的计划并没有发生怀疑。小宋也没看出任何破绽,只是发现主人近来神色不对,但猜测不出主人到底在想些什么,只觉得主人近来特别宽容,本来他犯了错误应受到严厉的责罚——剪一截辫子,但主人也没给他剪。金福自从南方回来后,每天都尽可能表现糊涂,显得比以往更有耐心。毫无疑问,小宋到哪儿也不可能找到这样好的主人。 中国有句俗话:“要想在这个世界上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该生在广东,死在柳州。”原因很简单,在广东生活奢侈,而柳州生产最好的棺材。金福早就把购买棺材的订单寄到柳州去了。从那儿买了一口做工精致的上等棺材。如何好好躺下长眠,是每个想要美好生活的中国人生前必办的事。 仅仅一口棺材不能使金福满意,他要亲自为自己的葬礼起草一个详细的清单。从清单中可看出,生与死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方式不同罢了。 他拿了一张纯白的宣纸,写下了遗嘱:把上海的房屋给那位年轻的寡妇娜娥,把太平皇帝的那张肖像遗赠给了王先生。他知道他们都会喜欢这些遗产。另外,他们还可以从百岁人寿保险公司领取一份保险金,而且保险金是会不断自然增值的。 一切准备就绪后,余下的只是自己写那份葬礼节目单了。 只有一些亲戚和依然保持联系的朋友参加送葬仪式,大家身着白色衣服——白色在中国是丧葬的象征。送葬的队伍从市中心延伸到了位于市郊的墓地,所有人排成两行站在大街的两旁,有的打着蓝色阳伞,有的扛着戟,有的举着丝绸屏,有的举着告示牌,上面写着葬礼仪式的详细情况。走在最前面的是他的一些朋友,这些人穿着黑色长袍,腰里系着白色腰带,头上戴着插有鹭毛的帽子。接下来是传令官,他从头到脚都是红色的,一边走路一边打锣。接着就是金福的肖像,装饰得光彩夺目。后面跟着他的另一群亲友,每走几步就悲悲戚戚地在自己携带的垫子上下跪磕头。再后面是一些青年人,头顶着绿色和金黄色罩篷,纷纷撒着白纸钱。每张纸钱中央穿有一个孔,它被想象成是魔鬼走的通道,让鬼魂从这些孔中逃走,以免它们跟着送葬的队伍一起到坟地去。 后面是灵柩,实际上是用紫色绸缎吊着的一台巨大的轿子,四周绣有金黄色的龙,由50名抬棺人抬着向前走。棺材的两旁有两列道士,分别穿着灰色、红色和黄色的道服,有的嘴里念着经文,有的敲锣打鼓,有的吹着竖笛、大号和6尺长的声音震耳的喇叭,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热闹非凡。 最后压阵的是送葬的马车队,全部装饰成白色,这是最豪华的灵柩护送队,有可能耗尽这位富豪尸首的最后资金。 而金福知道,这样的葬礼活动仅仅耗费他全部财产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他所安排的这些仪式在中国人看来都是正常的。这种葬礼和送葬的壮观景象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地都是常见的。人们用这种方法对死者表示敬意,寄托哀思。 去年10月20日,从柳州发来的一只大货箱到达了上海,上面写着金福收。货箱包装细致,里面是一口棺材,是金福特意为自己订制的。老王、小宋以及衙门中任何一位佣人都没感到惊讶。仆人们把棺材放到指定的房子里,为金福死后使用做准备。同时,棺材旁还有一只白色公鸡,用以安抚鬼魂,否则它们会四处飘荡,妨碍灵魂的幸福回归。 金福想象中的葬礼 在此有必要再重复一次,没有一个在世的中国人不考虑拥有一张长眠的床。 金福的这口棺材可是柳州木匠师傅的杰作,运到上海的公寓后放在供奉祖先的神龛下面,经常刷漆、打蜡、抛光。毫无疑问,已经存放很长时间了。现在该是王哲人的学生享用的时候了,也或许还没到时候。不过,金福的末日已屈指可数,时间日益逼近,金福即将加入自己家族祖先的队伍。 金福已经决定当晚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天是五月初一。下午他收到娜娥的来信,年轻的寡妇说要把她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财产交给金福处理。她坚持并不在乎他的钱财,她看重的是感情,她对他忠贞不渝。他们为什么不采取一种折中的办法以达成一致意见呢?为什么不能跟以往一样彼此相亲相爱,过着幸福的生活呢? 但金福的决心已定,不可改变。他宣称只要他一死,她就可获得一大笔财产。不过他必须采取一种恰当的寻死办法,很早他就想到了这个问题。他冥思苦想,希望在离开这个世界时,能找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 衙门的大院内有四个凉亭,或称“阁”。所有这些亭子都装潢得华丽美观,不能不说中国艺人独具天资。四个凉亭的名字也格外富有韵味:有“幸福亭”——金福坚持不进这里;“幸运亭”——对此他极其厌恶;“快乐亭”——他已很长时间没有进去过了;“长寿亭”——他早就想把它拆掉了。 两个人一直跟踪金福 其实金福早已下定决心,晚上他要去“长寿亭”,第二天清晨仆人会发现他安详地睡在那里。但究竟采取一种什么办法自尽,他还没有最后决定。是像日本武士那样破腹而死?是像清朝官吏一样用一条丝绸带子勒死自己?还是像古罗马享乐主义者一样,横卧在香水浴盆里,然后割断自己的血管慢慢地死去呢?各种各样的寻死途径他都想过,最后一一否定,他认为这些方法都太残忍,太野蛮了。同时,如果他采用这些方法,他的那些侍从将会感到震惊不解的。最简单而又确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弄几粒鸦片,搅上一些药,这样没有丝毫痛苦就能离开这个世界。最后,他果断地选择了这种方式,准备毫无痛苦地在梦中从一次微睡进入永恒的长眠。 夕阳渐渐落下,金福想到自己只能活几个小时了,便决定去外面散散步,沿着黄浦江岸溜达。以前,他觉得无聊的时候,经常来这儿没精打采地走一走。他一整天都没看到老王了,离开衙门后也没看到他。 金福漫不经心地横穿英国租界,跨过那座横在小溪上的小桥,到了法国领地,来到了中国港口对面的码头,然后沿着城墙一直走到了南郊的罗马天主教教堂——教堂尖顶在整个南郊独占风光。他又向右拐弯,朝着龙华宝塔走去。 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已走到了视野开阔的乡村,广袤的沼泽平原一直延伸到闽省峡谷以外的森林高原,大片的稻田间夹着几条通往东海的河流,河流两岸种着玉米,还有一些芦苇茅棚布满了沿河两岸。沿着狭窄的乡间小路,到处是成群结队的狗、白羊、鹅、鸭群,一看见人走近都吓得乱蹦乱跳、四处飞蹿。 尽管这里已大面积垦殖,但在市民的眼里,乡间的景象是令人厌恶的:中国各大城市周围的平原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墓地,到处都摆着棺材,成百上千地布满了整个大地。那些土堆表示里面有人沉睡,也有一些金字塔式的坟墓,一个接一个像造船厂搭的鹰架。一些城镇周边的平原都是墓地,死人与活人差不多平分土地,各占一半。一排排的空墓摆在那儿,有些装饰得非常华丽,有些却格外简朴;有些是崭新的,光彩耀眼,有些却崩溃倒塌——显然,这些坟墓已修建多年了,一直在那儿侍候它的主人。只要当今朝廷里的官员还占据着他们的宝座,就不允许别人葬在那里。不管以后情况如何,至少现在是这样,不过,朝廷一代代不断延续下去,已有数个世纪了。 金福开始往回走 金福对这些奇怪的景象太熟悉了,他只顾着朝前走,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不然,他就有可能发现跟踪他的两个人——穿着欧式西服,从衙门一直跟踪到这里,时快时慢——这要看金福的步行速度了——一直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还不时地交头接耳说几句。这是被雇来专门监视金福行动的人,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下,身体强壮,行动快捷,眼睛敏锐。他们小心谨慎地在后面跟踪,监视金福的一举一动。他们俩个头相当,步伐矫健,如同两条猎狗。 差不多走了3英里后,金福开始往回走,两名跟踪的探子像两只警犬一般,也跟着转身往回走。在街上,金福看见几个穿得破乱不堪的叫花子,他给了一点施舍。再往前走了几步,他又看见几位中国基督教妇女,她们受法国修女的熏陶,献身于慈善事业。这些中国修女每人背着一个背篓,专门在街上收容那些被遗弃的孩子,把他们送到弃婴堂去。人们给这些修女取了个绰号,称她们为“收破烂的人”。事实上,她们在街头能讨到的只不过是些破衣碎布。金福将钱包里的钱全部倒在她们手里。两位探子看到这个场面,感到十分惊讶,不由相互望了一眼,都觉得金福与他们所想象的中国人完全两样。对于天朝里的人来讲,只有那些神经不正常的人才会有这样不正常的举动。 到码头时,已进入黄昏。码头依然热闹非凡,人声鼎沸。金福停住脚步,恍惚听到了以前从未听过的歌声。 一位年轻的“蛋家”女船工,划着一只小舢板在黄浦江上漂荡。她一边摇动双桨,一边哼着小调。歌词的大意是这样的: 我以百花饰舟,数日以待, 数日以待—— 面对蓝天祈祷, 愿情郎望一眼故乡, 我激动的心在呼唤, 明天他可会回来? “明天!”金福心想,“我的明天又会在哪里?” 我不知他的足迹, 曾在怎样的大地上流浪, 寒冷抑或干涸; 在古老的中原城墙之外, 徘徊着哪种危险,它终将会降临; 啊!我啼血的召唤他可否听见, 明天他就会回来, 君为何久处异乡?君为何迟迟不归? 是为了追求财富; 岁月在流逝, 鸳鸯依依,待结月老红线, 回来,啊,明天就回来! 她的歌声渐渐消失了,金福开始深思,尽管他承认金钱不是万能的,但他仍然觉得如果没有金钱,那么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将没有意义。 过了半个小时,他回家了。两名探子也不再进行监视。他悄悄地来到了“长寿亭”,开门进入,然后马上关门。屋子里一片漆黑,他拿起一根火柴在桌子上面的磨砂玻璃上擦了一下,点亮了灯。汉白玉雕的桌子上有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几粒拌有致命毒药的鸦片。财富的殉葬者,在这里随时可以“逃避”人世间的烦恼。他拿起几粒鸦片,放在那些鸦片客常用的红泥做的烟袋上,准备抽起来。 “好,”他自言自语地说,“好了,现在我可以在此长眠了,再也不会醒来。” 突然,他把烟袋往地上一掷。“不!”他大声叫起来,“我决不能这样无情地死去。情——是我一直想要得到的,人一定要有情感!我肯定会有情感!” 他打开“长寿亭”的大门,急忙跑出去,直冲向王先生的公寓。 女船工划着小船唱歌 第八章 郑重的提议 这时,王先生还没上床睡觉,他懒洋洋地躺在长沙发上,翻阅着最新的报纸。他紧锁眉头,仔细地阅读报纸上刊登的评论,评论里谈及了统治王朝的没落。 金福冲进房子,猛地一下坐在扶手椅上,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王先生,我来是想请您帮我做一件事。” “只要你吩咐,别说是一件事,就是一千件事,一万件事,我也会帮,我的孩子,”哲人(在金福的眼里,王先生实际上是一位哲人)慢慢地放下手中的报纸接着说,“说吧,我的孩子。不论什么事,我都会尽力帮你。” “我要你帮忙的事只有一件,王先生,余下的九百九十九件事都可以不帮了。但我得事先告诉你,帮忙后你得不到任何报答。” “你这样神神秘秘,不管你如何解释我也听不懂,你究竟在说什么?”老王追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首先,”金福很严肃地说,“我得告诉你,我的全部家产都化为乌有了,我已彻底破产。” “的确。”老王带着一种深沉的语气回答,从他讲话的语气中可以听出,金福破产似乎是件好事,不值得悲伤。 “是的,确实如此。您还记得搁在小宋手中的那封信吧?信中告知说加利福尼亚中央银行已经倒闭。对我来说,加州银行的倒闭意味着我丢掉最后一笔家产,除了衙门要偿还我的1000多美元债务外,一两个月后我不知道该怎样维持生活。” “那么,”王先生很认真地端详他的学生后说,“那么,跟我讲话的不再是富翁金福了?” “不是。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金福,但没有关系,贫穷并不可怕。” “说得好,我的孩子,”王先生站起身来重复说,“说得好。这正是我对你的教诲所得到的最好回报。以前你只不过像植物一样生存,从现在起你才真正地体验生活。想一想孔子是怎样教导我们的,孔子说‘生活中常会遇到不幸,不过比我们所预料的还是少一些’。你肯定还记得《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生活中有起有落,命运的车轮只会继续运转,不会停顿。风云多变幻,贫富各尽职’。我的孩子,我们现在就离开这里,从今天开始,我们得为生活四处奔波。” 王哲人说走就走,好像他早准备离开这华丽的公寓似的,一刻也不愿拖延。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别着急,我的朋友,”金福说,“我说我不畏惧贫穷,这不假。但你还应该知道,我并不想忍受贫穷。” “为什么?我不明白你究竟要干什么?” “去死!” “死?”王哲人吃惊地重复了一遍,“你知道,那些企图寻死的人,从来不早早暴露自己的目的,因为这是他隐藏在心里的秘密。” “只不过我暂时还没有死而已。”金福很镇静地告诉他。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很希望我的死可以给我带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快感,否则我早就了结了自己。”金福说这句话时像个十足的哲学家,显得非常冷静。 “你知道,就在我要吞下那几粒鸦片时,我的心突然跳起来,丢了毒品直奔您这儿来了。” “啊,我明白了,你是想要我们俩一块儿去死。”老王面带微笑地回答。 “决非如此,王先生。刚好相反,我要你活下去。” “为什么要我活下去呢?”哲人问。 “我要你亲手杀掉我,”金福说,“这就是我要你帮忙的事情。” 听到这个提议真叫人震惊,但王先生并没有表现出吃惊的样子。但是,他的眼里显然已露出一种异样的神态,他是想到了以前的太平天国运动吗?十八年了,弹指一挥间。那时他风华正茂,血气方刚。他那杀人成性的本能还没有完全消失吗?有什么理由会重新燃起他已经淡忘了的激情,让鲜血再次弄脏他的手?!况且是已故恩人的儿子的血? 看在曾收容过他的恩人的份儿上,他不会推辞,接受了这一要求。既然他这位学生不想再活下去,那么就解除金福的痛苦吧,他——王哲人一定照办!他那种不同寻常的怒火已消失,两眼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脸上显示出比平时更加镇静、更加严肃的神态。 “我要你亲手杀掉我。”金福说 他转过身去,回到原来坐的那张长椅上,沉思一会儿之后说:“那么,这就是你要我帮忙的事情吗?” “是的,正是这样,干吧!看在我和我父亲的情分上,你应该很好地履行这个义务。” “当真?”老王问。 “我是认真的,”金福说,“您知道6月25号,是我三十一岁生日。也就是说6月25号之前,我必须死。我们签订一个契约,我要求您必须亲手杀掉我。” “怎么杀?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老王突然激动起来。 “怎么杀,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不在乎,我也不想知道;是站着死,还是坐着死;是醒着死,还是睡着死;是白天,还是黑夜;是采取公开的暴力,还是秘密谋杀;是用刀杀,还是下毒……全都由您决定。自今日起,您随时可以动手,我不会再提醒您。从现在起还有55天,8000多分钟,我会想到死神随时可能降临,我希望害怕。我一定要把握住这8000分钟的快感,只有这样,在离开灵魂的七情六欲时,我可以说‘最终我生活过’。” 金福说到这里的兴奋激动,与平时的那种倦怠形成了明显的对照,这种不寻常的感情冲动却没有因暴露出轻浮感而受到指责。他已决定在保险单到期前5天作为他的死期。他很清楚不可能再弄到那么多钱延长保期了。 王哲人坐在长椅上很严肃地听着,不时对挂在他对面墙上的太平王肖像望一望,这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他从没想过这幅画成了自己将要继承的遗产。 “我交给您的任务一定要完成,不能退缩,不要让我失望,好吗?”金福恳求地说。 老王急忙做了个手势,以示反对。也许他正想起自己的过去,曾经在“叛逆”的旗帜下干了那么多糟糕的事。他没有直接回答金福,而是把话岔开了:“你确实打算放弃前辈留给你的那么多机遇吗?” “我跟您说过,王先生,我的决心坚如磐石。年老富有是很可怕的,年老贫困更加难受,宛如一根朽木,不可雕也。” “北京那位年轻又可爱的寡妇呢?你还记得她吗?你可记得有这么一句俗语说‘柳配柳,花配花,两颗心相印,造就百年春’?” 金福耸了一下肩膀回答:“百年春后有可能是三百年夏、秋、冬。” 他想了一会儿后又继续说:“不,我和娜娥生活在一起,将会枯燥无味,我会使她感到悲哀、凄凉、失望,我的死会给她带来财富的。” “怎么,你已经安排妥了?” “是的。而且您同样也可以得到一笔遗产,王先生。我没有忘记您,我给您留下了5万美元。” “你很有远见,考虑得很周到,”王哲人说,“不留一点余地,也不征求我的意见,看看我是否同意。” “不过,有一个问题,”金福回答说,“您为什么不明白,我感到奇怪。” “什么问题?” “您应该知道,您答应要办的事,有可能被通缉为蓄意杀人。” “只有懦夫、蠢货才会被人抓住把柄,”老王突然回答说,“我愿意冒这个险。” “至于我,早已想好了,”金福说,“我事先给您准备一个安全的防护措施,给您写一个书面证明。”他走到桌子边,拿起一张纸,大胆而清楚地写下了几个字: 因厌恶生活,自愿寻死。金福 金福把那张纸条递给王先生,他先看了一遍,又大声念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折起来,放在他随身常带的钱包里。这时他豁然开朗,脸上闪现出光芒。 “你可是当真的啊?”他盯着他的学生问。 “一点不假。” “不过,不像我那么严肃认真。” “你能保证决不食言吗?” “不会。” “那么,最迟在6月25日前,我就活不成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活到那一天,反正你一定得死。” “谢谢。永别了,王先生。” “永别了,金福。” 就这样,金福平静地离开了王哲人的房间,回到自己的房间。 第九章 奇异的决定 “开始吧,克雷格,弗莱。”威廉·毕达弗第二天清早对两位侦探说。这两位侦探是他派去专门监视那位买百岁寿险的新顾客的。 “哦,昨天我们一直跟踪他到了乡下。”克雷格回答说。 “而且,看起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会自杀。”弗莱接着说。 “我们又跟踪到他的家门口。”克雷格说。 “可惜我们没法进入他家的大门。”弗莱补充说。 “那么,今天上午怎么样?”毕达弗问。 “我们打听到,”克雷格说,“他仍然活得……” “……像巴黎高桥一样结实、健壮。”弗莱讲完了下半截句子。 克雷格和弗莱是一对堂兄弟,纯美国血统。如果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的话,要想把他们辨别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俩的思维方式、言行举止完全一样,甚至连肚子好像都是他们俩共有的。他们的手臂、腿好像可以相互支配。同样的脑子、同样的想法、一条心、一样的胃,甚至两人的任何举止都完全一样。两个身子连在一起,就有两双手,四只胳膊,四条腿。总之,像是通过高超的分身手术分开的暹罗连体兄弟。他们讲话时,如果一个没讲完整句话,另一个便可以顺着讲下去。 “不,我建议你们不要进入他房子里去。”毕达弗同意他们两人的看法。 “我们没有进去……”克雷格说。 “……也进不去。”弗莱说。 “那很难,”总代理赞同他们的观点,“尽管难也必须照办,否则公司将赔偿20万美元,这是不堪设想的。这两个月你们俩必须严密监视这位先生,如果他要更改保单的话,有可能跟踪监视的时间还要更长一些。” “他有一个佣人……”克雷格说。 “我们可以把他找来……”弗莱说。 “他可以告诉我们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克雷格继续说。 “是在他家里发生的情况。”弗莱接着讲完。 “好,那就把他找来,”毕达弗回答说,“邀他喝杯酒,好好恭维他几句,中国人喜欢听恭维话。如果他对硬币的叮当声比较敏感的话,我们也不缺这玩意儿,你们都不缺银两。你们再给他讲上三千句中国有礼貌的客套话,他会听昏了头。到那时候,你们的力气是不会白费的。” “那就……”克雷格说。 “行。”弗莱插嘴说。 于是,二人说干就干,很快就找到了小宋。小宋非常高兴地接受了几杯美酒和几两银钱。从小宋身上,克雷格和弗莱弄明白了他们想要知道的一切,情况是这样的: 小宋高兴地接受了美酒和银钱 主人最近的态度,有什么异常的变化吗? 没有,只是对佣人更加宽容了,好像他的那把剪刀已经罢工了。这对小宋的辫子是有利的,他肩上挨的棍子也比以前少多了。 他身边有什么危险的凶器吗? 没有,任何凶器都没有,他不太喜欢玩那些致命的东西。 他平常吃的都是些什么? 吃的都是一般人常吃的饭菜。 他什么时候上床睡觉? 二更天的时候。小宋把他伺候完以后,自己才上床休息。 他是不是经常心神不定、忧愁不堪,就像那些厌倦生活的人们一样? 不,尽管他不像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人,但至少从不忧伤悲观。实际上,最近一两天,他比平常更加欢乐。 有没有想服毒的迹象? 没有。小宋认为没有这个可能。那天早上,他奉主人之命把好几瓶药丸丢进了黄浦江,因为这些药丸太危险了。 所有这些情况,不管怎样都不会引起毕达弗的惶恐不安。可以说富豪金福生活得比这更幸福。但克雷格和弗莱都感到如果放松一丝警惕,万一有个闪失,他们将功亏一篑,甚至身败名裂。经过一番缜密考虑,最后得出结论:金福至少不会在自己家中自杀。只要他离开家,克雷格、弗莱二人会严密监视。此外,他们还要与小宋保持密切的联系。小宋在熟人面前经常畅所欲言、无所顾忌。 至于金福的状态,要说他过去已决定放弃生活,现在又开始留恋生活,这种话为时过早。这毕竟不是一件容易做出决定的事,究竟是生存下去,还是了结自己,他迟迟下不了决心。为此他很苦恼,既有一种悬而未决的感觉,又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感,对此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他内心很兴奋、很激动。在他的脑子里总感到幸福中隐藏着一种危险。这种危险随时都会降临,如同悬挂在头顶上的那把达摩克利斯的剑,随时会落下来。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或者是在上午、晚上?他不知道。以前他从来没有这样兴奋过、激动过。 自从金福与王哲人相互承诺后,就没有见过面了。也许王哲人比以往出入更加频繁了,也许他已完全闭门自守。金福也没有找他。这些日子王先生是怎样度过的,他全然不知,也许他在设计一种陷阱。漏网“长毛”处决人的途径很多,完全凭他们的好奇心和兴趣。 如往常一样,金福和王先生每天在同一张桌子上就餐。但在这种场合下,双方谈的话题一般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不可否认,王先生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有些优柔寡断、沉默寡言,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心不在焉的神色,尽管他戴着一副巨大的眼镜,却也无法掩盖那种发呆的神情。平常他的胃口总是很好,而今天的山珍海味、昂贵的洋酒却怎么也唤不起他的食欲。 相反,金福对送到桌子上的每道菜都吃得有滋有味,他的胃口恢复得很好。他不仅吃得香,而且消化得也很好。他很清楚老王不会秘密地用什么毒药谋害他。 老王要完成这一使命的方法很多,比如,金福的卧室门总是开着的,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王哲人可以自由进出,他可以随便找个机会来履行所托之事。因为金福有言在先,不管用什么办法,是睡着了还是醒着,只要让他一举致死就行。 金福没有任何不祥的感觉。紧张了几个晚上后,他就已习惯了耐心地等待那一刻的到来。他跟平常一样睡得很香,每天早上起来时很清醒,情绪也很好。 好几天了,还没有什么迹象。他又想到,也许老王已退缩,不愿在他家里干掉他。他毕竟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了,款待也不薄。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给他提供各种可能的机会,金福后来干脆到很远的乡村走一走。他专门选择那种人迹罕至的小路走,也经常在镇上便于行凶的地带徘徊到深夜四更天,在这些地方,凶手行凶后根本抓不着。在市区,他总是选择那些黑暗而狭窄的街道行走,跟那些醉汉挤来挤去,直到第二天清晨卖松饼的人摇起鼓铃,吆喝着“馒头”、“馒头”的时候,他才知道又迎来了一个新的黎明。然而,他总是安安全全地又回到家里。尽管他的行动变幻莫测,但还是被不知疲倦的克雷格和弗莱兄弟监视着,关于这一点,他自己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照此持续下去,金福开始害怕自己会习惯于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而又回到原来的那种无聊的状态。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金福满脑子都在想着即将到来的死亡。 5月12日这一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使他激动不已。他从老王的公寓门口路过时,突然发现这位王哲人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擦着匕首尖,于是他停下来看了很久。他发现老王将匕首浸进看起来很可疑的紫色瓶中。老王并没有意识到金福走了进来,他抓起匕首在空中挥舞了一下,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现在是杀气腾腾,两眼充血。 “可能就在今天。”金福暗想,他不声不响地踮着脚尖走了出来。 老王抓起匕首挥舞了一下 整整一天,金福特意半步不离自己的房间,等待老王。但老王并没有来。夜幕降临,他上床睡觉了。天又亮了,他还是安然无恙地活着。真让人烦躁,所有这些情感就这样付诸东流了吗?老王办事很拖拉,要不然他为什么会白白地浪费了十天时间呢?有什么难处使他这样不负责任地拖延时间呢?无疑,大约是繁华的大上海使他变得这样软弱无能了,他不像以前那样勇敢了。 显然,在这种情形下,老王感到为难了。他越来越忧虑不安了。他总是在衙门里彷徨不定。有人发现他常去公馆,那里停放着从柳州运来的昂贵的棺材。不久以后,小宋告诉主人说,已经吩咐人去清扫棺材,并重新上好了漆。“瞧,它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了,给你弄得很舒适,”小宋自信地说,“你完全可以试一试!” 又过了三天,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老王有可能想不在约定期限里动手,或者他想推迟到限期的最后一刻才行动。如果是这样的话,也不奇怪,死神终究会到来。 到15日这天,金福了解到一件重大事实。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这梦使他很苦恼,他梦见阴间的君主——阎王爷责备他,如果到第1200个月亮在朝廷上空升起时,若还不去见他们,就很有可能给他第二次生命。当然,一切对他都不利。这个离奇的梦使他早上醒得比较晚。 因此,那天早上他起床时,情绪不佳。当小宋进厕所伺候他时,发现主人的情绪相当不好。“见鬼去吧!”金福对他咆哮道,“我恨不得狠狠地踢你几脚。” 小宋听主人这么一说,大吃一惊。主人今天怎么了?态度这样不好,与前些日子相比大不一样了。但因为自己有事要告诉他,小宋只好硬着头皮忍受着,没有退缩。 “但是,主人……我是想说……”小宋刚开口说。 “滚!你这个无赖!” “不,不!”小宋坚持说,“不管怎样,我得把事情告诉您后再滚……王先生,他……” “王先生,王先生怎么了?”金福一把抓住小宋的辫子说。 小宋稍稍挪动了一下,唯恐辫子被抓掉。尽管这样,他仍坚持答道:“王先生吩咐,将您的棺材放到‘长寿亭’去。” 金福听到这句话,心中豁然开朗。 “他已办妥了?”金福大声叫起来,脸上露出高兴的微笑,“过来,好伙计,给你十两银子,去看看吩咐的事情做得怎么样了?” 小宋很惊讶地走开了,还自言自语地说:“怎么?今天主子疯了,不过疯得慷慨大方,给了这么多钱。” 现在,金福再也不怀疑了。很清楚,事态已发展到了紧急关头。现在可以断定,老王要在金福自己想死的地方杀掉他,这正中他的下怀,这地方像是事先约定好的。金福提醒自己,尽量不要失去这次机会。那一天的日子好像格外长,时针走得很慢,慢得不能再慢了。好不容易,太阳总算下山了。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夜幕笼罩着整个衙门。 晚上,金福干脆搬到“长寿亭”去睡。这次搬进去,希望再也不要活着出来。他躺在那柔软的沙发上,好像就要在这里长眠了。他躺在沙发上,耐心地等待着……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在这孤独寂寞之中,他的精神开始游弋起来,过去的事情历历在目。他想到了他过去生存的无益;想到了他对先前的那种职业的厌倦、无聊,贫穷跟富裕没有什么区别;他想到了娜娥,他对她的依恋,在他的心中留下深深的美好的记忆,甚至现在,他的生命就要结束时,一想到她的爱,他的心便开始触动,感到隐隐作痛。那么,假使让娜娥姑娘跟他一起受苦?不!决不! 就这样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到了四更天,四周已经变得静悄悄的,一片漆黑。金福仔细地贴耳听着。好几次他似乎听见了外面的脚步声,真切地感受到了有人轻轻地把手放在门上,准备敲门。他的期待和恐怖交织在一起。为什么久久不能入睡呢?是不是昏昏迷迷地等待“长毛匪”的到来呢? 显然,老王希望是在他睡着后再下手。然后,金福产生了一种感情,他既害怕又期待老王到来。 四更天又过去了,五更天慢慢来到,天快要亮了。远方的天际刚刚露出鱼白色,就在这时,“长寿亭”的门猛地一下被冲开了。 金福倏地坐了起来,大声说:“这个时刻终于来到了!”他的生命在此时此刻就要结束了。 可是进来的不是老王,而是小宋。 小宋手里拿着一封信,进门就说:“非常紧急。” 金福有种莫名的预感。他一把抢过信来,信封上盖着加利福尼亚的邮戳,他急忙撕开信封,快速看完后拔脚就跑,嘴里不断呼喊着:“老王,老王!” 他跑到了哲人的门口,推门进入,然后又冲了出来,大声叫喊:“王先生,王先生,王先生!” 但老王早已不住在那儿了,他的床已很久没有睡过了。金福召集全家人开始寻找老王,找遍了衙门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发现老王的踪影。很明显,老王远远地离去了,没有留下任何踪迹。 进来的不是老王,而是小宋 第十章 寿险公司新客户 金福接到旧金山发来的信件后,与百岁人寿保险公司经理作了一次长谈,他说:“一场骗局,毕达弗先生,全是证券交易所玩的把戏,纯粹是美国人搞的一桩赚钱的买卖。” 尊敬的威廉·毕达弗以鉴赏家的风度,很得意地说:“干得妙,只要大家都相信,无疑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就连我公司驻加州的记者都被骗了,”金福继续说,“不过他已来信说,这只不过是银行采用的一种策略,即:终止付款、假破产、假新闻导致股价下跌80%之后,一周之内又浮动不定,银行买进了贬值的股票。有人询价时,银行一口咬定全部股份可支付175%。直至收到这封信前,我还蒙在鼓里,我一直以为会破产!” “当然,你是在成为一个乞丐后想到自尽的,是吧?”毕达弗问。 “有可能,但不是绝对如此,我时时刻刻都希望有人来谋杀我。” “谋杀!” “有文字正式授权,达成协议并发过誓……” “20万美元!哦,亲爱的朋友,我们多么为您感到悲痛啊!总共20万?”毕达弗接着问。 “加利息!”金福回答说。 “不过,我不明白。”毕达弗按美国人的习惯抓住金福的手,用力握了一下。 “你会明白的。” 这时,客人贴近经理的耳边说出了事情的真实经过。金福是怎样与同伴签订合同,要自己的同伴在规定的时间里杀掉他,并且按保证书上写明的条件,保证行刺者不因其行为而获罪。 “问题就在这里,”金福继续说,“合同依然成立,他还是要杀掉我,毫无疑问——他一定会在约定的时间里杀掉我!” “请问那位被雇佣的刺客是你的朋友吗?”毕达弗问。 “正是,事成之后,他可以拿到5万美元。” “啊,我明白了,这位朋友就是那位王先生。按保单的规定,他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而且还绝对不会犯谋杀罪。” 金福试图把老王的真实身份透露给威廉·毕达弗。老王作为参加过太平天国运动的勇士,如果他让毕达弗的客户出现意外,就会使整个百岁寿险公司破产。但无论如何,金福不希望伤害老王。 十八年前,老王参加了太平天国运动,只要提起他的过去,官府很可能把他当做嫌疑犯而逮捕起来。因此,金福避免提及这些事情,哪怕他相信老王一定有决心完成他自己立下的这一合同。 毕达弗思考了一会儿后说:“很显然,你现在有件事非做不可,那就是你应该去看一下老王,告诉他合同已撤销。他会再次受到保护,没人会伤害他。”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金福回答,“关键是老王已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鬼地方。” “哦,哦!”毕达弗大声叫道,“那就麻烦了。”他看起来十分茫然,一会儿又目不转睛地看着顾客,然后说:“我敢肯定,先生,现在你不想被人谋杀吧?” “当然,我确实不想死。加利福尼亚银行的骗局使我的财产翻了倍,我已坚定了生活的信心,我还要结婚呢。但我首先要找到老王,取消我们的协议。” “当然。”毕达弗带着很温和的微笑说。 “你要知道,找不到老王,我是不会感到安全的。当然,只要这张合同不再生效就行。” “我的办公室也没有安全感。”毕达弗低声说。 “但过了6月25日,我的生命就没有危险了,”金福接着说,“而在这期间,百岁寿险公司相对来说也处于危险之中。我建议你们公司最好现在就采取措施。” “是的,直到6月25日,百岁老人寿险公司都应对此负责。”毕达弗说。他背着手一边在办公室来回踱步,一边冥思苦想。 “先生,我告诉你吧,”他静静地沉思一会儿后,做出了决定,“就是挖地三尺,我们也要把你那位哲人朋友找到。” “但愿能找到他。”金福回答说。 “同时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保护你不被谋害,就像我们曾经保护你不让你自杀一样。” “你很慈悲,但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金福脱口而出。 “怎么?你一点儿都不知道?自你与我们签订保单那天起,我们就派了两名人员日夜跟踪你,监护你。你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像是你的影子一样。” “但我并没有注意他们呀!” “如果你像他们那样很留意的话,你也许会发现他们。不过,他们的行动很谨慎。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他们,现在已没有必要再隐匿了,不过现在还不能让王哲人认出他们来。” “很荣幸。”金福回答说。 “克雷格,弗莱。”毕达弗轻声地唤他们进来了。 他俩早已在门后等候多时。他们始终跟踪这位顾客,一直跟踪到他进毕达弗的办公室,然后站在那里等待他出来。 “克雷格,弗莱,”经理告诉他们说,“下一步,你们二位不用再跟踪我们这位尊敬的顾客了,而是去跟踪他的朋友——哲人老王,因为金福先生已雇佣老王来谋杀自己。” 毕达弗给两位侦探吩咐了任务。他们领会了经理的意图并马上答应一定完成新任务。现在富翁金福的性命就交给他俩了。对金福来说,不可能找到比他俩更忠诚的仆人了。 “下一步要决定采取什么行动。”毕达弗把自己的意图说给他们听。可采取两个方案:一是把金福关在自己的屋子里,让克雷格和弗莱二人监护他,保护他,不让老王接近他;二是让他们去寻找老王,而且一定要把他找到,要他把那张合同交出来。 “第一个方案行不通,”金福回答,“我的房子也是王先生的房子,他对衙门的情况了如指掌,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想办法进来,而且一般人发现不了他。因此,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他。” “是的,先生,”毕达弗回答,“我们一定要设法找到老王,一定会找到他的。” “死的还是……”克雷格问。 “……活的!”弗莱补充说。 “当然是活着的,”金福连忙叫道,“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我的过失而把他置于死地。” “克雷格,弗莱,”毕达弗补充说,“你们俩还得照顾我们的客人七十七天——直到下个月6月30日,这位先生对我们来说依然还值20万美元。” 方案定下来了。毕达弗和金福相互道别。这时,不论这位富翁客人愿意与否,现在必须由两位护卫护送他回家。 到了家门口,小宋看到主人由两位护卫护送回来,深感内疚。克雷格和弗莱在家里住了下来。不必多问,也不必回答,主人肯定不会给自己什么银两了。更糟糕的是,金福又开始严厉地责备他、辱骂他“笨蛋”、“懒汉”了。可怜的小宋,他还能说什么呢,问题是他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对金福来说,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即往北京寄一张留声机唱片去,他迫不及待地想把财产失而复得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告诉娜娥。 娜娥看到信后,又一次听到了那消失已久的自己心爱的男人的声音,她感到既高兴,又有点不安。她的情人答应7月就会来到她身边,从此再也不离开她了,但7月之前不能见她,他怕会再次让她成为寡妇。 娜娥对信中的最后一句话感到有点不解。但她明白情人已经答应来到她身边,并且再也不离开她了,他的到来会让她成为北京城里最幸福的女人。 这笔财产的失而复得,使金福的生活观念和思想情感都发生了一次革命性的变化。前不久在广州举行招待会时,那些朋友对这个沉默寡言、缺乏情感的金福感到不解。而老王也不敢相信金福现在的状态——金福还活着,而且他想永远活下去。 不论是官员包生、商人银攀、浪子阿廷、还是书生郝二,都不会想起这位平凡的主人,他早在珠江港的一艘花船上与他们作了告别。如果老王还在的话,他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他现在已无影无踪了。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到上海的公寓。 目前金福极其担忧,两位保镖也时刻感到极为痛苦。 一周过去了,已是5月24日了,依然没有哲人的消息,而且很难找到他。他们在各国的租界区、嘈杂的市场、喧闹的大街小巷、冷寂的近郊……上海市的每个角落都找遍了,就连最精锐的地保也发动起来寻找,但依然没有结果。没有线索、没有踪迹、没有消息,简直无法继续寻找。 克雷格和弗莱开始有点坐立不安,他们把金福看守得更紧了。与金福同桌吃、同房睡,并且要求金福穿上铠甲衬衫,劝他除了煮鸡蛋外什么也不要吃——因为只有煮鸡蛋里不会被下毒。当然,对这些严格的限制,这位富翁房东自然是受不了。他说,后两个月干脆把他锁进百岁寿险公司的保险柜里得了。 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威廉·毕达弗提出了一个值得信赖的建议,他打算给他退回保险费,销毁保单。但金福不同意这一建议。双方开始讨价还价,金福坚持维持原合同。 毕达弗发现金福很固执,只好勉强同意他的意见,并且告诉他,他现在安然无恙是很幸运的,毕达弗代表公司向他表示祝贺。 对此,金福的回答是:“没那么简单!” 第十一章 金福出名了 几天过去了,尽管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仍然没有找到老王。金福对自己被禁闭起来开始牢骚满腹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老王仍杳无音信。毕达弗也感到有点坐立不安。尽管一开始,他认为老王要谋杀金福的可能性不大。不过,他对此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中国与美国不一样:在中国,奇怪的事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他与金福的看法一致,老王不明不白地失踪了,预计他会像一声霹雷般地从天而降,履行他的诺言。一旦将金福杀掉了,他就会到百岁寿险公司来领取那份赏金。 因此,有必要通知老王,而且最好直接通知到他本人。但这似乎不太可能,只能由别人来转达给他。要想尽一切办法,尽最大可能找到他。毕达弗想,恐怕这种计划不能成功,但总得试一试。他决定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于是,他不仅反复地在《北京周报》、《清报》以及其他在香港、上海出版的中文报纸上登启事,而且通过电报将这些消息传到欧美各大报纸上以广而告知。 第一次通告是这样报道的: 王,上海人,在此正式通告,他与金福(也是上海人)5月2日签订的金福决定死于百岁寿险的合同无效。 真是一则奇特的寻人启事,后面紧接着是更具体的细节。 酬谢——注意:如有知上海王先生的下落者,请向百岁寿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威廉·J·毕达弗报告,我们赏银子1300两或2000美元。 老王要在几周内杀死金福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当然,他也许就藏在附近不远的地方,时刻可以抓住有利时机。不过,毕达弗感到没有必要太提防、太紧张。 几天过去了,事情仍然没有什么进展。最后,毕达弗觉得有必要改变方式,按照美国人很熟悉的方式刊登寻人启事。这一举动还真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结果掀起了一场巨大的波澜。一天早上,报纸上用大写字母开头,刊登了一段告示: 王!王!王! 第二段写道: 金福!金福!金福! 两则告示,在全国范围里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并传出了一桩桩笑话。 人们不禁要问:“王在哪儿?”“王究竟干了些什么?”“谁见到过王?”人们街谈巷议,提出了种种猜测和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只要读过这两则告示的人几乎都受到了影响,连小孩子们都是这样,他们跑上街头,大声叫喊:“王!王!王!” 金福的名字迅即传遍了全国,妇孺皆知。这位尊敬的神仙最大的愿望就是活上一个世纪。由于他公开宣布他要活到一百岁,便成了一个永恒的笑柄。最近的几次广告引起了很多笑话。皇帝有一头大象刚满一百岁,人们说它找到了新的竞争对手。大清帝国的龙袍也将有人领去穿了(1)。不论是平民、军人、商人、闲杂人员,还是渔民,大家一传十,十传百,传出了无数的笑话。有人根据《满江红》、《柳林风啸》的调子编写了一首打油诗,题目叫做《百岁老人到五更》。后来卖3块钱一份,销售颇旺。中国人喜欢开玩笑,而且信手拈来。他们很喜欢漫画,这些漫画大多涉及个人隐私。 毕达弗对自己设计的这种方案感到很满意。如果他的目的达到了,那么至于对老王会有什么样的影响,他懒得去管。老王已躲过了多次声势浩大的大搜索。但对可怜的金福来说,现在虽是名声远播,却不免有点声名狼藉之感。他每天都感到痛苦不堪,不论他走到哪里,街头或是码头,都受到成群结队的游手好闲之人的围观,到乡村去也逃脱不了乡里人的闲言碎语。每次外出后回到衙门,总发现很多人围在大门口。每天大清早都被那些吵吵嚷嚷的群众叫到阳台上,这些平民百姓可以亲眼目睹这位还没有躺进棺材里的“百岁老人”的风采。各大报纸频频刊登这些消息,有些还报道他的身体状况和他的一切行踪。 寻人启事引起了轩然大波 看来,事态已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生活在这种环境里是难以忍受的。5月21日上午,金福急忙跑去找毕达弗,告诉毕达弗他打算即刻离开上海。作为保险公司总代理,毕达弗总是从公司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他说:“那太危险了。” “没关系。”金福回答说,“我想出去碰一碰机会,你们该小心谨慎为妙。” “不过,请你三思而后行。”毕达弗恳求道。 “我决意要走。”金福打断他的话。 “准备去哪儿?” “哪儿都行,一直朝前走。” “打算停留在什么地方?” “任何地方都不停。” “什么时候回来?” “再也不回来了。” “如果我们找到了老王呢?” “噢!去他的。” “请记住你们之间的契约。” “是的,我是个傻瓜。” “也许我们会找到他。” “见他的鬼去吧。” 金福焦急不安,迫切希望能早日找到老王。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始终掌握在别人手中,这使他痛苦不已,生活在这种困境之中真不是滋味。如果让他再这样生活一个月,简直是没法活了。 “你真的想走吗?”毕达弗再次问道。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金福肯定地回答说。 “你知道,我是想最好让克雷格和弗莱跟你一起去。” “随你的便,不过我要告诉你,他们得走快点儿。” “要他们立即出发,”毕达弗重复说,“他们将随时待命。” 回到衙门后,金福立即整理行装。他通知小宋与他一起走。不过,这位仆人感到为难,他极不愿意与主人同行。小宋最讨厌的是火急火燎地干什么事不经过周密考虑的人。但他根本不可能拒绝,而且不能流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否则又要小心已经剪短的辫子。 克雷格和弗莱作为指定的美国保镖,也随时准备出发,哪怕跟到世界的角落。他们告诉金福已准备就绪,随时待发。 克雷格第一个问:“往什么地方走……” “我们一行。”弗莱补充说。 “先到南京,然后去见鬼。”金福回答。 两名保镖相视一笑。听说金福要等到午夜后再出发,他们俩马上跑去报告毕达弗。他们改装成中国人的模样,穿着便衣便裤,这样在大清帝国的土地上活动就不会引人注意了。每个人肩上背着一个挂包,腰里别着一支左轮手枪,及时回到了衙门。 夜幕降临,他们小心地来到了位于美国人居住区的港口,登上了上海至南京的汽艇。由于夜间潮水上涨,全程航行只花了12个小时。 正因为航程不长,克雷格和弗莱非常谨慎。他们对保障金福生命安全的每个细小环节都没有忽略。他们事先察看了船上所有的乘客,由于他俩在上海已住了很长时间,所以对温和而善良的老王的模样非常熟悉。在弄清楚老王既没有在他们前面上船,也没有在后面跟随,他们才坐下来休息。 所有的事情处理完后,他们又把注意力转移到金福身上来。为保障他的安全,他们要检查金福倚靠着的每根栏杆是否牢固,踏踩的每块舢板是否稳靠;他们不让他靠近船的引擎,怕引擎爆炸;他们告诫他晚上不要站在外面甲板上,夜风寒冷以防着凉;他们还帮他关好那个舱的舷窗,给他端茶倒水,把饼干送到他手里,同时不断严厉斥责小宋,总是说他没能很好地侍候主人……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安排稳妥了,他们俩才在舱门口和衣躺下,身边放着救生带,随时防备船爆炸、碰撞或其他事故发生。 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没有出现任何意外。船很快就过了吴淞,驶进了长江口。船绕崇明岛航行,驶过吴淞和南通,随潮水沿江苏省境内长江江岸行驶。第二天清晨,也就是22日,船安全到达了古城南京港口,乘客们上了岸。 多亏了两位保镖,在旅途中小宋的辫子一毫米都没有被剪掉,所以这懒骨头的抱怨是错的。 金福离开上海的第一站选择南京,不是没有理由的。他认为老王很有可能来过这里。因为这个古老的城市是漏网“长毛”的大本营,对老王依然有一定的吸引力。他来此地可以勾起许多难以忘怀的记忆,可以重温昔日金戈铁马的辉煌。当时就是在这里,曾经是一名普通塾师的洪秀全做了太平天国皇帝,统治清朝部分地区很长一段时间。1864年他在这里服毒自尽,以免落入敌人手中,他的儿子洪天贵福逃出南京,后来被当时的大清帝国军队擒获并杀害,他的尸骨被当做垃圾丢到田里去了。总之,南京给人留下的印象是难以忘怀的。在这里,老王的成千上万的弟兄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全部被杀光,不是惨不忍睹吗? 金福想老王肯定会回到这里来。因为他思念家乡,思念弟兄,再闻一闻这曾经很熟悉的腥味,回忆一下刀光剑影的过去,然后鼓起勇气回到上海,来完成他已答应的谋杀契约。 不管怎么说,南京是个好地方。如果老王在这里就再好不过了,一切麻烦事都可以迎刃而解。如果他不在,金福还得不断地找他,直至找到为止,才会消除威胁。 上岸后,金福领着一行人找了一家旅店留宿。街上的居民寥若晨星,看来战争给古城留下的影响依稀可见,到处呈现出一片荒凉的景象。 “我告诉你们,”金福对其他人说,“请你们记住,我现在必须改名换姓,以后大家都不要再叫我金福,而是叫我耿南。” “耿……”克雷格吐出一个字。 “……南。”弗莱接着讲完。 “耿南。”小宋又重复了一遍。 毫无疑问,金福费尽苦心回避那纠缠不休的烦恼。他对在南京是否能找到老王持怀疑态度。不过,他得小心翼翼尽量不暴露自己的身份。 他知道这样做又给自己增加了一层新的防护网,这当然是极不情愿的。而在克雷格和同事弗莱的眼里,金福就是一个包裹,在危险的敌对的环境下,能把他安全地送到目的地就行了。不过,这位百岁爷是不是交了一百万委托金来保护他的安全呢? 他们每天都四处寻找,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金福走得很快,而且一句话也不说。他四处观望,不仅观察城市风貌,还特别注意观察那些过往行人的面孔。 然而,他要寻找的那个熟悉的面孔却始终没有出现。在人群拥挤的运河上,在荒无人烟、杂草丛生的街道上,到处都找不到那位逃亡者的足迹。 尽管疲惫不堪,但金福尽力克制自己,强打精神。而可怜的小宋拖着两条极不情愿的腿,慢腾腾地在后面随行。那两名探子也已经精疲力竭。不过他们还是马不停蹄地走啊走啊,继续寻找,不敢有丝毫松怠。他们穿过被战争毁坏了的大理石门廊,来到烧得只留下半截子的城墙边,这里是原皇帝宫殿的遗址。他们走过天主教传教士住的公馆——这些传教士们在1870年的暴动中幸免于难;又绕过了刚建不久的专门制造枪支的兵工厂,这座兵工厂的围墙是用很坚硬的砖头砌起来的,古老的陶塔就是用这种砖头修建的。他们穿来穿去,绕东绕西,游荡了很久才出东门,发现已到了开阔的乡村。 金福似乎也是筋疲力尽,不过,他还是继续赶路。倒霉的小宋被甩得很远,他极不适应这样的运动。在出城的路口,金福停下来向四处观望,他发现一条长长的大道,大道两旁站立着用花岗岩雕成的各式各样的巨大动物的塑像,活灵活现的。沿着这条林荫大道一直向前,尽头是一座小庙,再后面是一座古坟,高大得像一座小山。坟里葬的是明代的奠基者之一——永乐。5个世纪之前,永乐为摆脱外族入侵而坚持斗争,他临死不屈,表现出了应有的民族气节。老王在完成杀死金福的任务之前,是否来到这座坟墓前朝拜过呢?联想到那被推翻的天国王朝,金福感到自己好像马上就要遇到老王了。 不,这不太可能。这个地方一片荒凉,庙宇里空空荡荡,除了沿路的那些动物雕塑之外,再没有任何管理人员。 大道两旁是各种巨大动物的塑像 金福正准备返回旅舍,突然发现庙门上刻有几个大字,而且明显地可以看出这些字刚刻不久。他心情很激动。这几个字是: 王,金福(W.K.F) 毫无疑问,这几个字明显是指老王和金福,否则,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对,老王到过这里,他现在肯定还在附近。”金福立刻开始认真而焦急地到处寻找,找了很长时间,结果还是没有发现老王。小宋他们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没有办法只好回旅社休息了。小宋实在是走不动了,两个美国人也只想回旅馆休息。 第二天上午,大家一起离开了南京。 金福发现庙门上刻有几个大字 ———————————————————— (1)?中国古时的习俗,年满八十岁高龄的中国人才可以穿龙袍。黄色属于皇帝的颜色。只有年岁高的人才能使用,作为皇帝赐给的一种荣誉。——J.凡尔纳 第十二章 走上漫游之路 沿着天朝国的运河航行,走水路或坐马车,他们四处奔波,个个都好像成了旅行家。不知哪天才可以找到老王,金福十分茫然。他们到了旅馆,住了几个小时就马上离开,进了饭馆也是急忙吃点东西就立即赶路。不论到哪儿,金福都出手大方,目的就是要争取时间。 显然,他不是出差做生意的商人,也不是有公务在身的满洲官员;他不是位画家,去寻觅自然的美景以写生作画,也不是位著名学者,去藏书楼寻找古老的文本;他不是去宝塔寺参加考试想中秀才的学生,也不是一位到处寻找神圣的榕树的佛教和尚,他更不是爬上什么名山去许愿的香客。这位“耿南”像个旅行家,神神秘秘,到处漂荡。 这位百岁寿险公司的顾客除了不断地东奔西走、四处寻找外,再没有其他办法了。处于高度警惕状态的克雷格和弗莱一路陪同,小宋也在后面跟随。但金福对现状感到不满,他一个劲儿地赶路。这可能是出于双重目的:躲避老王和寻找老王。一方面,他想发泄这么长时间以来积在心中的怨愤;另一方面,时刻处于运动之中,可以免除老王对他的威胁。天上飞的鸟总比呆在林中的鸟难射中一些。 金福一行在南京乘坐一艘美国汽艇准备西进。这种汽艇不仅速度快,而且十分舒适,像是一座海上漂浮的旅社。汽艇连续航行60个小时后,在汉口港靠岸了,这里是长江与汉水的交汇处。 有一块怪石屹立在河流中央,被称为“小孤儿”。由于来这里观赏的人太多了,一些佛教和尚干脆在这里建了一座庙宇。而他们都顾不上看一眼,更谈不上去欣赏。 到了汉口,金福同意在此休息半天。这里由于太平军的暴动,几乎成了一片废墟,许多地方不可能修复了。无论在长江右岸的汉阳区府、商业城,还是在左岸的湖北省府所在地武昌区,都找不到老王的任何踪迹,也找不到金福曾在南京那座庙宇大门上发现的几个神秘字迹。 如果克雷格和弗莱想通过这次长途跋涉,进一步了解中国其他地方的风俗习惯的话,那就太令他们失望了。因为他们要拼命地赶路,就连走马观花的机会也没有,给他们所留下的印象只不过是一些城镇和乡村的名字而已。他们对各地的风土人情一概不知,当然更谈不上感兴趣,从而去谈论这些话题了。甚至他们相互之间连话都很少讲,有什么必要讲呢?凡是克雷格想到的,弗莱也想到了,二人只是自言自语一阵罢了。他们对各地丰富多彩的建筑风格来不及观赏,对宽敞而笔直的街道、美丽的高楼大厦和欧洲人居住区的林荫小道也没有留意。他们觉得每个城市的市区总是冷冷清清,生气全无,而郊区却充满了生活气息。 乘船沿汉水继续向上行驶100多英里就可以到老河口,金福决定乘船去那里。克雷格和弗莱感到这是英明的决策,十分高兴,因为走水路比走陆路安全得多,而且可以使他俩更有效地观察周围的情况。小宋就更不用说了,他求之不得,乘船可以减轻旅途的疲劳,而且他会很清闲——克雷格和弗莱兄弟俩坚持对主人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全面地照看主人。小宋在一个角落里睡了一整天,感到格外舒适。他最关心的就是按时吃饭,而且胃口特别好,每顿都吃得很香。 一两天的航行后,大家突然发现饭菜的味道变了,不像原来那样合口味,这才知道船已到了北方。原来吃的是米饭,而现在桌上摆的却是未经发酵的馒头,从蒸笼里拿出来就吃,非常可口。小宋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第一次尝到这种味道,他很不适应。他讨厌吃馒头,每次都哀叹为什么没有米饭,他无奈地用筷子夹着一个馒头扔进大嘴里。如果能吃上一碗米饭,喝上一杯茶,他会感到十分满足。尽管这艘汽艇食堂的烹调技术相当高超,但他还是不喜欢吃这种口味。 实际上,他们已到了主产玉米的地区了。乡村的田野起伏不平,远处有许多小山包,与明朝构筑的那些防御工程差不多高。人工筑起的堤坝拦住了河水,但水面却更宽更浅了。 船到了襄阳府,在离海关不远的地方抛锚停几个小时,顺便加了煤。金福没有上岸。有什么必要上岸呢?他觉得这里没有值得可看的东西。如果在这里碰不到老王,老王也找不到他的话,他希望能葬在此地,因为这儿正是中国的中心地区。 船过了襄阳府后,他们到了樊城贸易中心。这里两座城市相对而建,河左岸是沙洋府县城所在地,右岸是城郊,这里的人口流动量很大,到处可听见商贩的叫卖声,接下来是县府官员的住宅区,一片寂静。从襄阳府再往北上,就是老河口,河流在这里来了个急转弯。由于天旱,河里没水,船不能再继续向前行驶。 他们骑马或骑驴前行 从这里开始,旅程完全不同了。原来走的是水上的“平坦的摇滚路”,而现在走的是崎岖不平的简易公路,航行平稳的汽艇已被原始的交通工具所替代。马车在这种路上颠簸得厉害,不过朝廷里的达官贵人似乎感到很满足了。可怜的小宋情况又怎样呢?这种变化对他来说是很不幸的,他不得不沿路跋涉,所获得的只是劳累和惩罚。 说实在的,在这种艰难的旅途中小宋他们不得不紧紧跟随着金福。当然,无论是谁都不会认为这是一件美差。金福下定决心继续前进,至于旅行的方式他并没有过多考虑,只是急急忙忙从一个城市奔向另一个城市,从一个省跑到另一个省。他们有时乘车,不过这是什么车呢?它是用一个大木箱绑在一根轴上,后面一边一个轮子,摇摇晃晃,一点也不稳。上面盖着遮阳或避雨的天篷,一对倔强的骡子拖着往前奔跑。有时,人可以坐在骡子的鞍上,在这种用帆布做成的一边用一根竹竿拉着并吊起来的鞍子上,虽然可以伸伸头,甚至可以躺在上面,但在坑坑洼洼的路上上下左右不停地摆动,就像乘坐海船一样颠簸。 克雷格和弗莱骑着可怜的驴子。这些驴子一旦烦躁起来,就会乱蹦乱跳,因而车子颠簸得越发厉害。他们走在金福的两旁,成了真正的保镖。小宋牢骚满腹地跟在后面步行,嘴里不停地喃喃诉苦,又不时地安慰自己。每当他感到自己的步伐过快,就停下来偷偷地呷一口白兰地提提神。他一走一晃,这恐怕不完全是路不平,也可能是有点醉了。 后来,驴子和骡子没法用了,他们就改为骑马,金福一行朝着西安方向行进。西安是大清帝国西部重要的古都,有些唐代皇帝当年曾长期住在这里。途中有一片漫无边际的荒凉平原,这是他们必经之路。经过漫长而艰难的跋涉,他们个个都疲惫不堪,最后终于到达了遥远的陕西省境内。 他们到达陕西时,正是农历五月,天气非常炎热。陕西南部的纬度与西班牙南部差不多,公路上没铺沙砾石,微风拂过,黄色尘土四处飞扬,一片黄雾茫茫。凡路过这儿的游客都会从头到脚满身灰尘,这里是黄土高坡,是中国北方很特别的一个地带。人们把这个地方说成是“无土无石,只有暂未形成石头的坚硬的土块”。 从这些乡村走过很危险,就连这儿的警察也畏惧行刺者的刀子。在这里,人们夜里不敢单独行走,因为地保下班后,那些流氓痞子便出来活动。好几次,他们在那些黄土墩的隘路处碰到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看起来很可疑。不过一旦他们有不轨的企图,克雷格和弗莱腰间的左轮手枪足以对付他们。 不可否认,克雷格和弗莱还是感到惴惴不安。他们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义务就是保证这位“百岁爷”的绝对安全。不管金福是被老王行凶刺杀,还是途中被拦路抢劫的强盗行刺,其性质和结果都一样。同时也不可否认,金福自己也惊恐万分,十分担心自己的安全。现在他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向往,比以往更加依恋生活了。因此,正如克雷格与弗莱所说的那样,“他现在渴望保全自己的生命”。他们的话虽没有逻辑性,不过很有道理。 数日后,他们一行来到了西安府。要在这里找到王先生的踪迹似乎不太可能。这里不是漏网“长毛”常去的地方。大革命中,暴乱分子未能成功地登上城墙,清军的守卫队始终坚守在这里。哲人老王喜欢四处寻找考古珍品,他对奇怪的碑文很感兴趣。当地博物馆里陈列着许许多多的碑文,人们称为“碑林”。因此,他一定去参观了,别人可能不去看,但哲人肯定会去的。 西安是中亚地区的重要贸易中心。游人来到这里总要逗留一段时间。但金福不久便离开了,继续北上,途经渭河峡谷。渭河发源于黄土高原,因此河水呈黄色。穿过峡谷后到达华阴,这里曾是1860年回教徒起义的地方。他们有时乘马车,有时乘船,经过长时间的旅行,终于到达了潼关要塞,这里是渭河与黄河的汇合处。 黄河取名于黄色的河,发源于中国北方,流经中东部各省,注入黄海(1)。黄海实际并不黄,不像黑海是黑色的,红海是红色的,它之所以取名为黄海,是根据皇帝的象征颜色而命名的,它自然会以此为荣。同时,用这种名称命名,在某种程度上也把黄海的特征描写出来了。它给中国人带来了不少烦恼。给黄河取这样一个名字,也可能是因为每年洪水泛滥给中国运河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潼关不是个商业城市,而是个军事基地,长期由清军的分遣队把守。这支部队是中国军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金福的随行人员,都很想在这里找个舒适的旅社,吃一顿可口的饭菜,睡上一个好觉,好好休整几天——要不是因为倒霉的小宋讲错了话,或许这愿望可以实现。 愚蠢的小宋一不小心在旅社里把主人的真实姓名讲了出来,全然忘记了他们的约定。这次不谨慎,他又被剪掉了好长一截辫子。 “瞧,金福来了,唯一的愿望是活到一百岁的人,现在就在我们镇上。”这一消息立即像野火般蔓延。人们很快从四面八方汇聚到金福的周围,要亲眼目睹这位“百岁爷”,而金福只好立即拔腿就走,后面跟着他那些形影不离的伙伴。他们一口气跑到了一个无名的小村庄,自然是筋疲力尽了。这个小村庄离潼关不到20英里,他希望在这里隐藏一下。 由于小宋说漏了嘴,给金福带来这样大的麻烦,他为此伤透了脑筋。佣人的这一错误不可原谅,于是他的辫子又被剪了很长一段,现在留下的头发已不多了,像个罪犯一样让众人讥笑。一上街,后面跟着一群顽童嘲笑他、呵斥他。可想而知,小宋是多么难受啊,从心底希望能尽快结束这次漫长的旅行。 究竟要到什么地方才能结束这没完没了的旅行呢?金福是否一定要按照对毕达弗所说的“一直不停地走下去”呢? 在这不出名的小村里避难是极不方便的,他们得立即离开这里。他们发现这里没有马、驴、车,也没有骡椅,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可选择,只能步行。金福不愿意步行,但目前的情势,他只能希望不会步行太远。他似乎从中悟出了一些道理,他发愁,发怒,抱怨自己,抱怨这个世界,但真正应该抱怨的,还是他自己。他为过去而叹息,那时他过着平平安安的生活,没有任何事情来骚扰他。他认为,如果麻烦与烦恼是人们得到安逸生活而必不可少的话,那么,他的一生也经历得够多了。 他什么没有见过?有些人身无分文而生活得非常幸福,他见过无数的农民虽在农田里挥汗如雨,但他们生活得非常快乐;他见过那些艺人们使劲地挥舞着手中的指挥棒,唱着欢乐的歌。这就是工作,也许需要这些工作才能给生活带来真正的快乐。总之,他最终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是他自己命苦,注定该过这种艰难的生活。 同时,克雷格与弗莱找遍了整个村子,希望能找到某种交通工具,但都是徒劳。绝望之中,他们总算弄到了一个车子,仅有一个,而且仅能坐一个人。尽管他们找到了一个车,却很不幸找不到拉车的人。 这种车恰好是乡村里的那种帕斯卡三角形手推车——有点像法国数学家和物理学家帕斯卡发明的车。不过也许在他之前就有人发明了,有可能是那些发明火药、指南针、风筝的发明家发明的。这种手推车的车轮子不是在车身中间,而是安装在车身后面的,车身的下面分为两个隔间,一间坐人,另一间放行李。 车夫一般是男人,也只能是男人,车子不是按常规那样拉的,而是从后面推的。像双轮双座马车那样,车夫坐在车的后面赶车,并且不妨碍乘客视线。桅杆还可以插上四方形风帆,顺风时产生一种推动力,而且比那些最没忍耐心的旅行者所想象的要大得多,快得多。 看来此车不是用来出租的,因为车上没有配饰。一切安排就绪后,金福上车就座。 “好了,小宋?”他吩咐道。 “准备好了,老爷!”小宋回答,他准备坐在推车后面的隔间里。 “不,不,那里是放行李的。”金福大声叫道。 小宋大吃一惊,问:“那我呢?” “你推车,伙计,你推车。”主人喊道。 小宋开始推车 “老爷……什么……我……我推车!”可怜的小宋一听就吓坏了,讲话结结巴巴,茫然不知所措。他两腿发酸,蹒跚而行,像匹刚参加完比赛的马,精疲力竭了。 “来吧,小宋。”弗莱和克雷格说。 “推车!”金福望着佣人脑袋后面不长的辫子重复说,“推车,奴才,注意别把车推翻了。”他打开车闸,右手手指叉开,像把钳子般紧紧握住手柄。 小宋二话不说,只得挂上车轭,手握车柄,开始推起来。此时恰好顺风,架起风帆,克雷格与弗莱走在车子两边,一开始就是轻快的小跑步。 开始小宋很不高兴,感觉受到了一种屈辱,后来觉得自己不过就像个赶马车的车夫,先前的那种怨气也就烟消云散了。况且后来他发现克雷格和弗莱也愿意轮换着帮助推车,他觉得这种羞辱算不了什么。由于是顺风,实际上也就没那么辛苦了。手握车把驾驭着推车,还真有点像个舵手。 金福想要伸一伸腿,就下车走路,走累了就坐车。就这样,金福一行继续向北走,避开了河南省的开封府,一直沿着北方的运河走。20年前,当黄河恢复它古老的河床时,这条运河才形成从产茶区到都城的水路,全长几百英里。穿过山西省,他们进了北直隶省,朝北京走去。 他们途经天津,这是一座大城市,有四十多万人口。四周有城墙和两个要塞围着,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港口,就在北河与帝国运河的汇合处。从曼彻斯特进口的棉花、毛纺产品、铜铁制品、德国火柴、檀香等等货物以及出口到国外的红枣、叶睡莲等,均在这个巨额的港口交易,每年的交易额约1.7亿美元。不过,金福对这个奇特的港口连看都不想看一眼。 尽管这地方很美,金福却不想逗留,哪怕是挤点时间去看看重新改建了的“鬼门关”或沿“灯笼街”散散步、观赏一下那些活灵活现的走马灯。他也没有进那家“和睦和友谊的华丽餐馆”吃一顿饭。这家餐馆是一位名叫柳老齐的回教徒开办的,尽管回民有回民的教规,但他的酒水有很高的名望,他曾谢绝了省府总督和中堂邀请他参加庆典的请柬。自1870年,他还谢绝了一名枢密院官员,即帝国议员,与中国穿黄马褂的大人们一样,享有穿四品青金石蟒袍的权力。 所有的一切都无法吸引金福驻足停留,他只顾往前赶路。他绕过港口码头,那里一袋袋的盐堆成了山;他跨过市郊,那里是英美两国的住宅区和赛马场;他穿过葡萄园和专供市场销售的蔬菜园,又到了满是高粱、大麦、芝麻的乡村;他横跨辽阔的平原,看到一大片灌木丛,那里有成千上万的兔子、斑鸠、鹌鹑,这些动物常常成为猎鹰和隼的猎物。 现在,在他们脚下的是一条60英里长的柏油路,路的一边长着各种各样的树,另一边长满了灯心草,一直延伸到河边。这条柏油路直通北京。他们在通州停了下来。金福精神饱满,克雷格和弗莱也跟出发时一样情绪高昂,只有小宋没精打采,满身灰尘,他还是最担心自己的辫子,现在只有几英寸长了。 已经到6月19日了,距离与老王约定的日子只有七天了。然而还没有老王的踪迹,他究竟到哪儿去了呢? 老王在哪儿呢? ———————————————————— (1)?现为注入渤海。——译者注 第十三章 “百岁爷五更天”之歌 到了通州后,金福对两个卫士说:“先生们,现在我们离北京只有40英里了,我想待在这儿不走了,一直等到我与老王的协议失效。在这样一个约40万人口的城市里,应该是比较安全的,只要小宋记住他伺候的人叫耿南,是一位山西商人,就没有什么事。” “不,我不会忘记的,上次的失误让我像匹马一样干了一周的活儿。我希望金福……” “耿……”克雷格叫道。 “……南。”弗莱加以补充。 “……能让我干原来的活儿,不要再像头牲口一样肩负重担,我已经累垮了,我相信金福……” “耿……”克雷格喊道。 “……南。”弗莱补充。 现在,小宋要求至少休息8小时40分钟不推车。 “只要你愿意,给你一个星期,”主人回答,“只要你睡着了不胡说八道就行。” 这儿的旅馆很多,金福想选一家服务周到的。这个镇实际上是北京郊区,有条柏油路将两地连接起来。马路两旁是小别墅、农场、放牧的围场、小农庄、墓碑、小宝塔、菜园,一个接着一个,几乎不间断。这条路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金福对这里比较熟悉。他朝太王庙走去,以前这里是宗教圣地,而现在改成理想舒适的旅社了。金福自己订了一套房间,给克雷格和弗莱订了一间,给小宋也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住下。小宋立即安顿下来休息。 休息一小时后,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这时,他们都感到精力恢复了许多,开始环顾四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克雷格建议弄一张当地的报纸,看一看报上是否报道了有关他们的情况或消息。“对,也许我们能了解到老王的情况。”弗莱补充说。就这样,他们让金福走在中间,跟以往一样严密地保护着他。他们穿过一条条小巷,两位探子仔细打量过往的行人,不让任何人靠近。在巷口的一家办公室里,他们找到了一张《政府公报》,贪婪地读过后没有发现什么,只有原来登过的那则广告:如果谁发现老王,将给2000美元酬金。 “还没有找到,”金福大声喊道,“他能到什么地方去呢?” “先生,”克雷格问,“您认为……” “……在未到契约期的时间里,您是否依然有生命危险呢?”弗莱接着说。 “毫无疑问!”金福回答说,“如果老王不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他很有可能依然履行诺言,因此在最近的一两天或三天里,我受到的威胁有可能比以前更大,就是说在这六天之内,情况都十分严峻。” “但过了这段时间呢?” “过了这段时间,我什么也不怕了。” “可是,先生,”克雷格解释说,“只有三种办法……” “……保护您,”弗莱接着说,“在这六天之内不受伤害。” “第一种办法是什么?” “回到旅馆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等到这段时间过去。” “第二种呢?” “这第二种办法,就是把您当罪犯逮捕起来送到监狱去,在那里可绝对保证您的安全。” “第三种办法呢?” “传出去说您已经死亡,到完全没有危险后,再活过来。” “你并不了解老王!”金福说,“他会想方设法找到旅社来的,会到监狱去查,会到我的坟墓去挖掘!虽然到现在他还没有刺杀我,那只是因为他还不想动手,也有可能是他想让我尝尝喜悦或焦急等待的滋味。鬼才知道他的动机是什么!不管怎么说,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自由了。” “不过,请等一等……”克雷格提出不同看法。 “我认为……”弗莱补充说。 “我知道该怎么做,先生们,”他带着一种决定性的口吻说,“假如我在这个月25号前被杀,你们公司会有什么损失?” “损失20万美元,”弗莱和克雷格回答,“20万付给你的两位受益人!” “可是我丢掉的将是全部财产,还加上我这条性命!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损失比你们公司的损失要大得多!” “那确实!” “绝对如此!” “我们一定尽职尽责。”克雷格毅然地说。 “我也会按自己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别忘了,我的利益要比你们大很多倍。听我的话,把你们的眼睛睁大一点儿,尽你们最大的努力保护我,而且也相信我也会尽力保护自己。” 除了加倍提高警惕之外,再没有什么可说的或可做的了。但不可否认,现在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 通州,这个天朝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位于潮白河的支流上——与北京相连的另一条运河的发源处。现在已发展成为一座享有盛名的城市和交通枢纽,由于该城市人口的流动量很大,使得城郊也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港口停有无数舢板和平底帆船,旅客可任意选择。 他们在街上随意行走,突然前面围了一大群人,克雷格和弗莱觉得此时更应该注意安全,他们认为,老王有可能乘机采取行动。如果在此下手的话,他一定隐藏在某一个地方,杀了人后在死者身上留个条子,标明是自杀。不过,在这样人山人海的大街上,在这市区的广场里,他是没有机会动手的。 一般来说,金福的贴身卫士没有理由害怕那突如其来的袭击。他们唯一有必要担心的是,自他们离开上海后,这位漏网“长毛”可能采取了某种特殊的方式,根本就没有尾随他们而行。因此,他们得睁大眼睛,注视来往的人群。 金福立刻停了下来,两名卫士紧紧地贴在他的身边,时刻准备着。只要需要,他们随时组成一个堡垒。金福听了又听,觉得没错,一群男孩在街上玩耍,嘴里喊着自己的名字。他感到很惊讶,同时迷惑不解。他的两个保镖靠在他的身边,越靠越紧。他被人认出来了吗?好像没有这种可能。很明显他并不是被吸引的对象,没有人怀疑他到了这儿,但这些孩子总是反复叫着:“金福!金福!” 他耐心地等待着,想弄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大群男人、妇女、小孩围着一个游唱歌手,他们是在为他热烈地鼓掌、喝彩,不仅在他演唱之后,甚至在他演唱前也有掌声。 他发现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便沾沾自喜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印刷鲜艳的传单,声音洪亮地吆喝: 百岁爷的五更,百岁爷的五更! 原来如此,难怪这里聚集这么多观众。这位流浪歌唱家正在那里大声演唱,歌中的主人翁正是金福。克雷格和弗莱想把金福拖走,但他不想离开,他以前从未听到过这支歌,很想听听它。他争辩说,没有人认识他,他要再多待一会儿。 一更天,从上海开始歌唱, 银白的新月发出柔和的光芒, 娇嫩的柳芽, 刚刚含苞欲放, 金福现在二十岁。 二更天,天空清澈又明朗。 月光洒在衙门上, 生活富有朋友多,身体壮, 金福今天是四十岁。 歌唱家时而改变表情,每演一节就把自己装扮得老一些,观众疯狂地为他喝彩鼓掌。他又继续唱道: 现在到了三更天,月儿高高挂在天空上, 不断放射出银灰色的耀眼光芒, 沉甸甸的秋天就要到来, 金福已是六十岁。 四更天刚开始,月儿在西面徜徉, 月光逐渐减弱,步履开始踉跄, 又像蜷缩的虾,皱纹满面, 金福到了八十岁。 五更天按时来,阴森又冰凉, 月光熄灭,星星藏, 死神来访不必哀叹, 金福已经一百岁。 黎明破晓,阎王爷抱怨嚷嚷: “金福在阴府里年纪最大,我只能拒抗。” 可怜的金福啊,只因年岁太高, 他只好四处游荡。 歌声一落,雷鸣般的掌声震得耳朵发聋。听众们毫不吝啬地花三块钱买一份印单,有的一下买了好几份。 金福没有理由不买一份。他从口袋里搜出几个铜板,就在要把钱放到演唱家的手中时,在人群中他看见了一个非常熟悉的面孔,他吃惊地大喊起来。旁边的两位保镖牢牢地抓住他,好像是怀疑有人认出他来了,要打他,或者是要杀他。 “王先生!”金福大声喊。 “王先生?”克雷格问。 “王先生?”弗莱重复了一遍。 金福没有认错。老王不仅在那儿,而且他也认出金福来了,但他没有扑过来采取暴力行动,相反却突然转身冲出人群,凭两条飞毛腿快速离开现场。 为了摆脱这无法忍受的处境,金福也顾虑不了许多,拔腿就追。两位保镖紧紧地跟在后面。 克雷格和弗莱也认出了这位一直未能谋面的哲人,他们非常惊讶,猜测有可能这位哲人刚刚到。而且他没料到会遇上金福,金福更万万想不到在这里碰见老王。 那么,老王为什么又要躲避呢?真不可理解,就像天朝国所有的警察都在追赶他似的。 “王先生!王先生!我现在一切都安然无恙,我的财产也没有问题,王先生!王先生,我在找你!”金福一声声急切的呼唤,但没有任何回音。 一阵疯狂的追赶开始了。 “我没有破产!王先生!王先生!我没有破产!”金福大声叫喊。 “他很富有!”克雷格和弗莱补充说。 但是,老王已经跑得很远了,根本没听清他在叫喊些什么。他离开了码头,沿着运河一路往前冲。他跑得相当快,后面追赶的人根本不可能追上他。从某方面来讲,逃命的人的速度肯定是要快一些。 还有五六位旁观者和几名地保开始跟在后面追,他们以为是在追赶一个扒手。很快,跟着追赶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人都听到了老王这个名字。 大家都看了前些日子贴出的公告,明白谁找到这个人,就可得到一大笔酬金。于是,参加追赶的人一下子增加了许多,叫唤声、狂喊声混成一团,响彻大地。听了刚才那位歌手的歌,大家都听见金福呼唤老王的名字了,幸好王先生没有回答他学生的名字,不然将会万人空巷去追赶这位名人。但王先生的名字却突然暴露了,这已经足够了。老王!正是这位高深莫测的人,他的发现将值一大笔酬金!大家都非常清楚。 他们拼命地往前跑,大家各自抱有自己的目的:金福不用说,是为自己的性命,至少是为了百万美元的财产而奔跑;克雷格和弗莱身负着20万美元安全的重任,因而也拼命地跑;其他人希望能领到公告上说的2000美元赏金,因而疯狂追赶。大家都知道,为了这些钱拼命跑一下没有什么不值得。 “老王!老王!”喊叫声越来越大。 “老王!我现在很富裕!”金福气喘吁吁地喊。 “比以前更富有!”克雷格和弗莱喊道。 “抓住他!抓住他!”追赶的人群也高声叫喊,这些叫喊声就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众人一起追赶老王 可能老王听到了,也可能他什么也不想听。他两手紧紧地抱在腰间,一个劲儿地朝前跑,连头都不回。离开了市区,他踏上了一条宽敞的马路,没有任何障碍物,只顾往前冲就行了。他开始加快步伐,追赶的人也相应地加快了。 他们都在努力地跟踪、追赶,一步也不放松,就这样追赶了一刻多钟,最后逃命的人也感到筋疲力尽了。他知道追捕者离他越来越近,想甩掉是不可能的,他必须改变策略。这时,他看到前面有一个小宝塔,便抓住机会突然向右急转弯,躲在后面去了。 “第一个抓住他的人赏1万大洋。”金福喊道。 “1万大洋。”克雷格和弗莱重复说。 “呀,呀,呀!”跑在前面的人大喊大叫,他们追着老王的足迹,顺着塔寺围墙的角落转弯。 老王突然不见了,追赶的人犹豫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们大声喊道:“在那儿!” 只见老王正从一条供灌溉用的小渠边朝一个狭窄的过道走去,突然又转了弯回到大路上来。追赶者和逃跑者再一次开始拼速度。但是老王知道自己的精力不行了,所以总是回头看,好像是衡量一下他们离自己还有多远。很明显,这场追赶竞赛不会持续很久了。 金福、克雷格、弗莱跟起初一样,精力旺盛,跑得像飞毛腿似的。就要靠近了,最多只是几分钟的距离了。 前面不远处有条河,横跨在两岸的是著名的八里桥,桥梁造型雄伟、工艺精致,两边是大理石栏杆,上面都刻有大狮子。 要是在18年前,也就是在1860年9月21日,在这座桥上连插足之地都没有,马路上人满为患。不过,那时的人们是因为战争而逃亡。咸丰皇帝的叔叔僧格林沁将军被法国和意大利逼退后,就停留在这座八里桥上。八里桥建造雄伟,刻工精美,就是在这里,清军将士英勇奋战、视死如归,但最后还是纷纷负伤落马,倒在欧洲人的炮弹下了。至今,桥上的一些雕塑还留下了许多战争的痕迹,不过行人可自由通行。 金福和其他人尽力追赶老王。小宋在后面也拼命追赶,开始离他们有20步,然后是15步,最后只有10步远了。 要叫住老王让他停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纯粹白费口舌,他根本不听。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得赶上他,抓住他,然后慢慢给他解释。 老王好像害怕与他的前学生面对面。为了避免这一点,他准备冒险。他一跃上了栏杆,并跳进了河里。 金福一时被吓晕了,他迟疑了一下,立即下定决心,大声喊道:“王先生!王先生!”接着他也跳进了河里,大声喊道:“我要他活着!” “克雷格?”弗莱说。 “弗莱?”克雷格说。 “20万美元跳进水里了。”两人一起说。 然后他们跨过栏杆,一起跳进河里去救这位百岁寿险公司的尊贵客人。 接着,几位自愿者也相继跳了下去,像一群在蹦床上表演杂技的丑角。 大家的满腹希望都化为了乌有。他们在河流中不断寻找,结果徒劳无益,已找不到老王了。河水流得很急,可怜的哲人无疑被急流冲进了大海。 许多人一起跳下了水 如果老王不跳进河里,他就逃脱不了追捕。或者因为某种奇特的缘故,他有可能会就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吗?谁知道呢? 两小时后,金福、克雷格和弗莱都大失所望。一直在睡懒觉的小宋遭到了主人的责骂。等到衣服全干了,他们一起踏上了去北京的旅程。 第十四章 游历北京 直隶省,中国18省中最北面的省份,共分9大地区,其中排在首位的“天朝城”即是北京市。 假如将中国的版图重新排列,拼成一个完整的长方形,能覆盖13.5万多英亩,就正如马可·波罗对13世纪末市郊的形象描述那样神秘,这就是当今的天朝帝国。 北京分两个城区,由一条高大的城墙分开,一个是成矩形的汉人城,另一个是正方形的鞑靼人(1)城,鞑靼城又分为皇城,即黄色的城,和紫禁城,即红色或金色的城。 以前的北京城有两百多万人口,但是各种变故致使该城人口下降到只有一百多万人了。这其中主要是鞑靼人和汉人,其中大约有一万多穆斯林,他们大多是蒙古人和藏族人,都是些流动人口。鞑靼城壁垒森严,周围是宽高各四五英尺的青砖墙,四隅角楼,巍然高耸。每隔200码建有一个突出来的角楼,楼的每个角有城郭,城以卫民,郭以卫城。整座城墙如同一条巨龙盘踞在鞑靼城周围,长有15英里。皇帝,就住在城里。 皇宫就在鞑靼城里,占地1500英亩,有9处城门。著名的景点是巨大的金字塔形煤山,高300多英尺。山下有条美丽的护城河,名叫“中海”,一条大理石桥横跨两岸,这里有两个尼姑庵、贡院;护城河水静静地流淌,半岛上有一座宗教建筑,名叫白塔寺,蓝色琉璃瓦光彩夺目,钟声嘹亮;一座天主教堂,又称北堂;还有历代帝王庙、火神庙、风神庙、雷神庙、丝绸发明者庙、天坛、五龙亭等等。 皇城中心是著名的紫禁城,占地180英亩。四周有护城河环绕,河上有七座大理石桥。不必多说,因为统治王朝都是满洲人血统,整个皇城主要居住着满族人,汉人只能居住在防御墙以外的汉人城里。 紫禁城四面是黄琉璃瓦顶的红砖墙,金碧辉煌,午门只有皇帝和太后才能出入。历代鞑靼帝王庙,弧形门里是双层色彩斑斓的琉璃瓦屋顶;天坛和地坛,举行祭天与祭地大礼;太和殿,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各种仪式和官方宴席;中和殿,皇帝去太和殿前,在此休息;保和殿,是宴请外族王公大臣、文武百官的地方,也举行殿试(2),皇帝的宝座就放置在殿堂中央;文华殿,皇帝每年在这里修改撰写御论;传心殿,皇帝御经筵前行“祭告礼”的地方;史馆,史学家办公地;武英殿,各种木质、铜质活字版就珍藏在这儿;乾清宫,用于商讨皇宫内务的地方;坤宁宫,年轻皇后的寝宫;慈宁宫,前朝皇帝的嫔妃们的寝宫;储秀宫与钟粹宫,后妃的寝宫,在这里给妃子封号;毓庆宫,一个奇特的名字,皇子的居所;斋宫,凡祭天祀地前,皇帝致斋于此。 城里有许多庙宇,有的是为先祖们修建的,有的里面有主持神,是一种西藏风格的建筑;城里也有商铺和公务所;还有老公庵(太监房),紫禁城中共有5000多名太监。另外还有48个殿和宫;紫光阁位于皇城的湖边,1873年6月19日,皇帝在这里召见了英国、俄国、普鲁士、荷兰以及美国的大使们。最后还值得一提的是万寿山,它位于颐和园里,离北京城5英里,1860年被摧毁。在被摧毁的建筑中还有谐趣园和玉澜堂。 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座古老的城市,有这样密集而且风格多变的建筑群,并且城中居住的人口这样稀少。这让欧洲任何一座首都都不敢吹嘘自己有如何之奇特。在皇城的鞑靼城里,有英、法、俄大使馆,伦敦传教会医院,天主教大教堂,此外还有绿色琉璃瓦镶嵌的钟楼、孔庙、千年喇嘛庙、法海寺、正方形大塔观象台、耶稣会衙门、科举考试的贡院。东边和西边是凯旋门,有两条护城河,分别叫北海和什刹海,水里长满了蓝色的睡莲,河水从颐和园直流而下,汇入该城大运河。 古城周围还有许多宫殿,有商务馆、大礼堂、作战军事部、公务馆、外务馆、账房、大法庭、医学院等。这里是富人和穷人混居的地方,贫富差距很大。狭窄的街道两旁是一排排贫民窟,无法描述。到处破破烂烂,街道上夏日尘土飞扬,叫人难受极了,而冬天比流水的小溪好不了多少。大道上经常是成群的狗,还有蒙古骆驼队满载着一筐筐煤。四人或八人抬的轿子成群结队,按坐轿人的级别,分为轿子、骡子拉的车和四轮马车。据周泽先生估计,大街上约有7万多的乞丐。在肮脏泥泞的街道上有很深的积水坑,那些盲人流浪汉经常掉进泥坑里。这一切与那些富丽堂皇的公寓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些豪华公寓四周是高大挺拔的树木,浓荫蔽日。 汉人城,又叫外城,在某些方面与鞑靼城相似。最著名的两座神坛是天坛和先农坛,位于北京城南区,是皇帝举行祭天大礼、祭祀先农神的祭坛。除了两座神坛外还有观音庙、法海寺、戒台寺、龙王堂等宗教建筑,还有些有趣的地方,如金鱼池、法源寺、集市和剧院。一条主道叫格兰德大街,从北到南穿过城区,从天安门到地安门,交叉路口是另一条长街,从东安门到西安门。这里是东安大街,在离格兰德大街十字路口约100码处,住着金福想娶的那位女士。未来的金福太太就住在北京城。 年轻的寡妇收到金福的信——他已经破产的那封信后,过了几天又收到了另一封信,说没有破产,7月份她的“好哥哥”一定会回到她身边。 自那以后,她日夜盼望,但没有任何消息。她曾几次写信到上海,但金福没有收到,那时他正疯狂地四处奔走,可想而知他不可能回信。到了6月19日还没有金福的消息,娜娥自然是焦急不安、六神无主了。她足不出户,守候在闺房里度日如年。随着时光的一天天流逝,她越发感到忧心忡忡。老兰妈变得越来越难以相处,主人很孤独,可她从不安抚。 尽管儒教是中国最古老的教派(3),而且现在皇帝、文人和大部分官吏都崇敬儒教,但佛教却依然吸引了无数信徒。信佛者在中国甚至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宗教团体,教徒人数达到了3000多万。 娜娥经常去烧香拜佛 佛教传入中国后明显分为两派,佛经一部分被中国僧人广为所用,他们身穿灰色罩袍,戴红色帽子;另一部分为喇嘛所用,从头到脚身着黄色。 娜娥信奉佛教,庙里的师父经常看见她来烧香拜佛,在观音菩萨前磕头作揖,虔诚地敬上一炷香,为她的情人祈祷,愿菩萨保佑他幸福安康。 今天,她似乎有一种预感——金福可能会遇上什么危险,所以她决定上庙里去烧香,保佑金福平安无事。她要兰妈叫一台轿子来。兰妈没有作声,只是轻蔑地耸了一下肩膀,以表愤慨。她早已积恨成怨,但出于无奈只好服从主人的吩咐,拖着脚出去了。 兰妈一走,年轻寡妇忧郁地看着那不做声的留声机,又是很长时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不管怎么样,”她自言自语地说,“他应该知道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在他回来后,我有许多知心话要对他说。” 她按了一下按钮,碟片旋转起来。娜娥将埋藏在心底里的爱温柔地倾吐了出来。正在录制时,兰妈莽撞地冲进来,打断了她那温馨的独白,告诉她轿子在门外等候。与此同时,她又抓住机会对女主人说一句:“待在家里还好些。” 娜娥没在意兰妈的话,她坐上轿子去了孔陵庙,只剩兰妈一个人在家唠叨。通往寺庙的路很直,沿着大马路一直到天安门外。尽管街道宽敞,但轿子走得非常艰难。这里是市区最繁华的地带,此时又正是人来人往的高峰期。街道的两旁是小商贩摆设的各种货摊,整条大街看上去像个大市场。街头演说家、算命先生、摄影师、漫画家都嘲弄那些朝廷的达官贵人,通过他们的煽动,大家一起喧哗、怒吼。 路上有时碰到一支声势浩大的送葬队伍,堵塞交通;有时又遇上一些参加婚礼的人群,尽管不像葬礼那样热闹壮观,但同样引起道路拥挤。一些县官的衙门外聚集了一群百姓,领头的一位击鼓申冤,要求讨个公道。一旁的石头上跪着一名罪犯准备打脚底,几位带红流苏帽的清朝警察严密地看守着,他们扛着短长矛,一支鞘里插着一把马刀。远处可以看见几位倔强的中国人,辫子缠在一起,正在受刑。再远一点看见一位可怜的人,双手穿在钻有两个洞的木板上一步一拐地跛行。然后又看见有一个小偷被装在一只木箱里,只留着头在外面,祈求大家宽容。跟在他后面的是一些其他的罪犯,像一群牛一样捆绑在一起。 中国警察总是把罪犯往人多拥挤的街道上赶,拿他们示众,希望大批过路人都看到他们。除了这些人外,大街上还有各种乞丐,有跛子、瘫子、瞎子等残疾人,还有许多伪装的残疾人,他们充斥在这座“花都”城里。 轿子继续朝前走,不过走得很慢。到达出城的外墙边时,交通不但没有缓解一点,反而更加拥挤。轿夫好不容易在离孔陵庙不远的城门边放下了轿子。娜娥下了轿,走进庙里。她先跪下,然后很虔诚地在观音菩萨塑像前默默祈求。起身后,她走到一个取名叫祈祷轮的仪器边——这是一种卷扬机,有八支手臂,每支手臂上有一个纸卷,上面铭刻着几句神圣的名言。一位和尚上前侍候,随时准备指导前来朝拜的人,此外还接受他们的祭品。娜娥给了和尚几块大洋,然后将左手覆在胸前,右手开始轻轻地转动祈祷轮,可能是她用力不够,轮子转动不起来。和尚站在一旁,用鼓励的口气说:“快点!再快点!”年轻的寡妇这下把轮子转起来了。 娜娥转动了祈祷轮 娜娥大约转了一刻钟,和尚告诉她祈祷得很成功,菩萨接受了。她再次给观音菩萨磕了一个头,然后坐上轿子准备回家。但她刚到大街上,轿夫就被人粗暴地推到了路边。士兵们采用暴力疏通街道,下令所有的商店必须打烊。在地保的监管之下,两边人行道上拉上了蓝色的帘子。 大队人马已经走了过来,原来是光绪皇帝一行要回皇宫。中央的门被打开了,迎接他的归来。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两名骑士,接下来是先锋队、长矛队,后面跟着一群高级官员,举着一把巨大的绣龙的黄伞。龙象征着皇帝,凤象征着皇后。紧接着是六人抬的大轿,由六名穿着绣有白玫瑰的红袍和斜纹织锦马褂的轿夫抬着。皇室贵族和其他高官贵人走在后面作为护卫,他们都骑着马,马脖子上系着黄色丝绸,分别表示马的不同级别。轿子的帘子同样是黄丝绸的,帘子开了小半截,可以看见轿子里的天子本人,正斜靠在轿子里。余下的一些马夫、轿夫走在队伍的最后压阵。在穿过天安门时他们消失了,绝大部分人被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商人、叫花子和其他平民之中。由于宫廷里的队伍从这里经过,商人们的生意也被冲淡了。 娜娥的轿子终于可以走了。好不容易,她才安全地在自己的家门口下轿,这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突然她惊喜万分,仁慈的观音菩萨真的显灵了!就在她下轿的时候,两匹驴子拉着一辆马车,风尘仆仆在她门前停了下来。金福、克雷格、弗莱和小宋一起下了车。 “你,金福!是你吗?”娜娥吃惊地叫起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我,亲爱的小妹妹,你没有想到我会来吧。”金福回答说。 娜娥高兴得说不出话来,她牵着金福的手来到自己的闺房,走到那台小留声机边。她早就把心中的秘密都录制在这台机子里了。 “我时时刻刻都期盼着你的到来,好取桑叶来表达我的心,”她说,“请听,从录音里就会知道我一直在思念着你。”她说着就按下按钮,留声机圆筒开始转动起来。 金福听到了一种温柔的声音:“回来吧,我亲爱的哥哥,回到我的身边来!让我们两颗心像牧羊座和天琴座一样始终相连,我盼望你早日回来……” 留声机中断了,但过一会儿又发出声音来了,却是一种颤抖的语调:“好像妇人在家里还不是太坏,我也要找个先生。阎王,快勒死他们俩!” 第二个声音显然是那个令人厌恶的兰妈。原来娜娥离开家时,忘记关掉留声机了,它一直在那里转动,把老兰妈在家的唠叨也记录下来了,她还不知道。 男佣人们,女佣人们,小心留声机! 就在那天,兰妈被辞退了。事实证明她不用等到7月了。 ———————————————————— (1)?在清代。西方人把满族称为鞑靼。 (2)?皇帝面见状元等前三名。 (3)?儒教大约先于基督教500多年。——凡尔纳注 第十五章 意料之外的婚礼结果 金福跨越了种种障碍,决定与心爱的娜娥成亲。同时,他与老王签订的契约里的最后期限也快到了。不过,这倒霉的哲人却神秘地逃走了,为此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现在,金福安全了,再不用担心了。6月25日,正是金福曾经希望了结自己的日子,现在却是举办婚礼的喜庆日子了。 娜娥当然已经知道了金福所经历的一切。他原先写信不愿让她与自己同甘共苦,也不愿冒险让她成为自己的遗孀。现在他又来到自己身边完婚,她就知道这中间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了。当她听说老王死了,她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悲伤地哭了起来。 她了解这位哲人,很敬重他。不仅如此,可以说他是她的长辈和知己,他知道她对金福一往情深。 “可怜的王先生,”她说,“我们忘不了您。” “是的,可怜的王先生。”金福重复说。老王从金福年幼时候就一直陪伴着他,一直是他的挚友和老师,所以金福深感遗憾和悲痛。“但别忘了,他已发誓要杀掉我。”他说。 娜娥摇摇头说:“不!不!”她不赞成金福的这一说法:“他决不会干那种事,我深信他投河自尽就是为了摆脱自己的誓言。” 金福不得不承认她的话很有道理,老王投水自尽是为了逃避履行自己的契约。在这一点上,金福与娜娥想到一块儿了,哲人将永远铭记在这两颗心里。 不用说,八里桥事件以后,毕达弗停止在各种报刊上刊登那耸人听闻的广告。因此,金福的名字慢慢被人们淡忘了,出名快,被人遗忘也就快。 克雷格与弗莱的近况如何呢?他们一定要保护百岁寿险公司的利益,直至6月30日保单到期为止。目前没有必要长期保持高度警惕:不用害怕王哲人会袭击,金福也不会自杀,他唯一的愿望是能活多久就活多久。 也许,金福随时可能解雇克雷格与弗莱。不过,他俩虽是怪人,但都是好伙计。因为他们不单单只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才表现出如此高度的正义感和警惕性,因而金福恳求他们留下参加婚礼。他们很高兴地接受了金福的邀请。 “不管怎么说,结婚同样也是一种自杀。”弗莱对克雷格开玩笑地说。 “婚姻就是放弃自己的生命,但又依然保持自己的生命。”克雷格面带微笑地回答。 兰妈走后,娜娥家来了一位性情温和的帮手。她名叫娜达乐,是娜娥的姑妈,她的年龄适合给娜娥做伴,她像亲生母亲一样料理操办娜娥的婚事。她是一位清朝官员的妻子,看样子是一位很精明能干的女人,一定能把家里的大小事情料理得井井有条。 金福打算完婚后立即离开北京。他不像有些人只想离京城、皇帝近一点。此刻,他只想把妻子合理地安置在上海的衙门里,这样他就心满意足了。 现在,他只能临时住在天安府堂,或称福仙公寓,这是一家舒适的旅馆。克雷格和弗莱两人也住在这个旅馆里。小宋又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了,尽管他总是牢骚满腹,但他首先得弄清身边有没有留声机,兰妈的下场使他变得谨慎起来。 金福在北京接见了他的两位广东朋友:一位是商人银攀,一位是文人郝二。他们是应邀来参加婚礼的,同时还有几位贵宾以及金福在北京相识的几位商人来参加。 王先生的这位冷漠、玩世不恭、缺乏情感的学生终于开窍了,真正地感觉到了幸福。两个月的困惑不安弄得他焦头烂额,使他真正理解了自己的命运。王哲人对金福看得很准,真可惜他不能来亲自验证。 现在,年轻的寡妇与金福朝夕相处,一切由他做主安排。她从没有感到这样幸福过,她不在乎金福送给她的那些从豪华商店里买来的昂贵礼物,她所想到的只有他这个人。她经常反复背诵著名的班惠班(1)的名言: 择夫若遂己愿,则须从一而终。 既已随夫所姓,则须敬之尊之、 家中事无大小,不可擅作主张。 夫是妇之主,夫唱妇随理应当。 金福希望把婚事办得体面、风光。婚礼的筹备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也很迅速。娜娥定做的30双绣花鞋已到了,这是中国妇女出嫁时最好的嫁妆。她的闺房里摆满了各类糖果、糕点、干果、烤杏仁、大麦糖、芦荟、果汁、橘子和柚子,还有珍贵的绸缎、精巧的金银首饰、昂贵的宝石戒指、耳环、项链、一盒盒指甲油、头发簪子以及许多北京首饰商精心设计制作的装饰物。 在那个古老的国家里,如果一位年轻女孩出嫁时没有配备嫁妆的话,一般被认为是丈夫或丈夫的亲戚买来的。尽管没有兄弟,女孩也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除非她父亲公开宣布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她。一切事情往往都要在结婚之前安排妥当,通常是由叫“媒人”的代理在两方之间磋商。 接下来,把年轻的未婚妻交给丈夫的父母——先见公婆。结婚那天,先把新娘关进轿子抬到丈夫家里,总管给新郎一把开轿门的钥匙,要他打开轿门。到这个时候,丈夫才能见到新娘长得什么模样。开门一看,如果他看上了轿子里的姑娘,他就伸手把她牵出来;如果看不上,他就会把轿门砰的一声关上。婚约被取消,姑娘的父母也不必退礼金。 金福的情况与众不同,没有那么多繁冗的礼节和过程。新郎新娘都是自由相爱,自己做主。但其他一些必要的结婚礼节,还是依照办理,不能省略。举办婚礼的前三天,娜娥的房子里珠光宝气,光彩照人。整整三个晚上,作为新娘家族的全权代表,娜达乐没有睡觉。娜娥要离别了,她感到悲伤。如果金福父母现在还健在的话,她的家里也一定布置得金碧辉煌。 根据风俗,儿子结婚时应该戴孝,以表示对亡父的悼念。此外,在确定完婚日期时还要看星象,请相士在家里挂上算命天宫图,预示新婚夫妇完美和睦,恩恩爱爱,一年四季十二个月,全都风调雨顺。几乎任何人举行婚礼时,都必须选择一个非常吉祥的日子。到了选定的日子,就是万事俱备,只待大典。在中国,订立正式的婚约需要和尚或喇嘛到场,至于民政长官可以不要。 婚礼的安排一般是这样:黄昏时,举行盛大的典礼,将新娘引进神堂。 晚上七点,金福由克雷格和弗莱陪同,在公寓门口准备接待参加婚礼的贵宾。两个保镖就如同欧洲举行婚礼时的男傧相,满脸微笑。送给那些朋友的请柬是一张红纸,上面写着几行小字: 上海金福谨请各位朋友台安,并祈仁兄下临,协佐弟之婚庆事宜。 客人们陆陆续续地来了,他们向新郎表示祝贺。男人们准备参加为他们举行的盛宴,而女士们分别坐在特意为她们摆设的桌子旁。银攀和郝二随其他客人一起到达了,客人中还有几位官员。他们头戴朝廷官员的帽子,帽子顶上的红球跟鸽子蛋大小差不多,红色代表的官位属于最高一级。有三个人戴的是红球帽子,其他几位戴的是蓝球帽子或白球帽子,表明他们的职位较低。来宾中大部分是汉人,有几位是鞑靼人,他们身着华丽长袍,打扮非常鲜艳,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按礼仪,金福在门口一一接待他们。客人一到就被安排到接待室休息。每道门的门口都站有一位佣人,打扮得非常漂亮。客人每进一道门都得停一下,等候佣人给他们开门。金福跟来宾们谈话的方式特别客套、得体,按他们贵族的封号称呼他们,问候他们“贵体”是否安康,询问“贵府”的家庭情况。哪怕是在礼仪上观察得最细致的人,也不可能在他的行为举止方面挑出什么瑕疵来。 热闹隆重的接亲队伍 克雷格和弗莱为金福的礼貌举止感到惊讶和叹服。但他俩一直密切地注视着他,并且还是抱着过去的那种想法。尽管这不太可能,但他们还是不能完全相信王哲人死了。 虽然还差几个小时就到期限了,但就是现在,他也有可能混杂在客人之中,走到金福跟前,给他致命的一击。 这样的事未必会发生,但也未必不会发生。克雷格与弗莱密切注视每一个客人,但没有发现任何嫌疑人。 与此同时,新娘即将坐进轿子踏上岔口街。金福不打算采取满人的风俗习惯操办婚事,他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娜娥按上流社会的规格打扮自己:身穿一套深红色的精致织锦绸缎礼服,脸上戴着透明的面纱,嵌有一些精细的小珍珠,星星点点,自然飘落下来。一头长而黝黑的秀发,上面插满了各式各样的宝石和人工花卉,装饰得格外雅致。当金福打开轿子门时,一定会被她的美丽所打动,为她的魅力所倾倒。 接亲的队伍出发了。如果婚礼也像举行葬礼那样的话,很可能会更加隆重些。但接亲队伍走到了通往天安门城楼前的大街时,热闹壮观的场面还是吸引了许多路人。娜娥的亲戚朋友走在轿子的后面,抬着不计其数的嫁妆。轿子的前面是乐队,敲锣打鼓,演奏着各种乐器。扶着轿子走的是一群佣人,他们举着火把,提着各种颜色的灯笼。新娘遮蔽得很严实,那些好奇的人们根本看不到新娘的模样。按照礼仪,第一个见她的人应该是她的丈夫。 金福打开轿门,伸出手牵着娜娥 在围观群众的一片吵闹嘈杂声中,不到晚上八点,接亲的队伍进入了福仙旅馆。 金福等候在早已装饰好了的大门口,准备打开轿门,迎接新娘。金福要把新娘扶下轿后,引进一间很特别的房间。他们俩一起拜天地,然后才能来到婚宴。新娘首先要给丈夫四鞠躬,丈夫向新娘两鞠躬。之后,他们往地上撒两三滴奠酒,给亡灵敬上一些食物祭品。新郎新娘随后喝交杯酒,表示他们完美地结合。他们先应各自饮一半,接着将剩下的半杯倒在一个杯子里,然后双方轮流喝,你喝一口,我喝一口,把酒喝完。 金福走上前去,主婚人递给他一把钥匙,金福打开轿门,伸出手牵着娜娥,她打扮得非常美,兴奋得有点颤抖。她慢条斯理地下了轿,穿过聚集的客人。两旁的客人将手举至胸前合十,恭贺新郎新娘。新娘进入公馆时,信号员发出信号,顿时放出各种彩色风筝,有龙有凤,还有其他象征着婚姻的风筝,一起飞向天空。一群鸽子也放飞了,每个鸽子的尾巴上绑一个小小的乐器,飞入天空后便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同时不计其数的焰火射向天空,发出各种呼啸声,然后一阵金色的雨落下,五彩缤纷。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嘈杂声。一阵喇叭声与熙熙攘攘的低语声混杂在一起,过了一会儿又好像鸦雀无声了,然后又是一阵吵闹声。这时,喧嚣声越来越近,马上就要到达新娘下轿的那条街了。金福停住脚步,仔细倾听。他的朋友们站在那儿等候接待新娘,渐渐地,街道上引起了一阵骚动,号声吹得越来越响亮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金福大声叫道。 娜娥脸色苍白。她预感有事情会发生,她的心像是要跳到嘴里来一样。 各种彩色风筝一起飞向天空 此刻,所有的群众拥向街头。一位身穿大清帝国官服的传令官,在地保的陪同下走到前面。聚集的观众变得寂静无声。传令官用一种洪亮的声音宣布: “皇太后驾崩!” “禁令!禁令——” 金福发出失望而愤怒的感叹。他很清楚禁令是怎么回事,它意味着,从举哀之日起延续一段时间是朝廷吊丧之期。在此期间,不能剃头,不能举行公众节日盛典,剧院不能演出戏剧,法院也不能开庭,最糟糕的是连婚礼也不能举行,这是规矩。 娜娥垂头丧气。不过既然如此,也没有什么值得怨天尤人的了。她拉着金福的手,轻轻地按了一下,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勇敢地说:“我们只能等了。” 就这样,轿子离开了,抬着年轻美貌的新娘回到岔口街自己的家里去了。结婚的事儿只能暂时撂下来,仆人们忙着清理桌子、解散乐队。客人们对忧郁的新郎表示深切的慰问后都陆续离去了。朝廷的禁令不可冒险违抗。 倒霉的事总是接二连三地折腾金福,一次又一次地让他体验到先前王哲人教给他的哲学思想。 金福留在福仙公馆,守着空空如也的新房,只有克雷格和弗莱陪伴着他。太荒唐了,太滑稽了,那倒霉的命运好像总是追随着他,捉弄着他。他不敢铤而走险,违反朝廷的指令。禁令可以无限期地延长,这要依皇帝的兴致而定。王先生早年给他灌输的那些哲理性格言似乎很有用,他需要用这些格言来安慰自己。 一小时后,佣人拿着一封信进来了。金福感到非常惊讶,他认得信上的笔迹,是王哲人的。 “皇太后驾崩!” 我亲爱的朋友: 我现在依然活着,不过,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可能已不在这个世界了。 我想死是因为没有勇气履行我们的契约。但为了促使你安心,我已将一切安排妥善。老孙——一位前太平天国的领导人,也是我的一个朋友——拿着你的契约。他比我心狠手辣得多,能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杀掉你。那笔赏赐就交给他去领取吧,你离开我们后,他可以得到这笔钱。 告辞了,让我们到阎王那里再相见吧。永别了,我的朋友,永别了。 你的老王 ———————————————————— (1)?原文为Pan-Hoei-Pan,即班昭,字惠班,家学渊源,尤擅文采,著有《女诫》。 第十六章 金福又要奔波 尽管王哲人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但是,要杀掉自己的学生,他还是下不了这个决心。他不知道金福的命运已经改变了,而王哲人始终认为自己应该恪守诺言,不论对谁都应如此。老孙已公开承认自己是漏网“长毛”,他会毫无顾忌地执行谋害誓言的。 那么,那份保护谋杀者不受惩罚的契约是否掌握在老孙的手中?他会不会拿那5万美元做交易呢? 金福感到很苦恼,在房间里来回走动,自言自语地说:“我已受够了。”他把王哲人的信递给了克雷格和弗莱,问他们有什么高见。 他俩便问,给王哲人的那份契约上面,是否已注明了6月25号作为合同的截止日期。 “没有,我要王先生自己随意填写日期。那个无赖老孙会随时动手,他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和期限。” “但保险单上的限期是6月30号,”克雷格和弗莱说,“他应该清楚,如果超过合同期限一个小时,他会什么也得不到。不,他要么在6月30号之前动手,要么放弃不干。” 这个问题不值得再讨论了,金福在房子里来回走动,焦急万分。一连串的沉重打击让金福的情绪极其糟糕。 “我们必须尽快找到老孙,无论他在何方,一定要找到他。而且不惜一切代价将那封信赎回,哪怕是要花5万美元,也得花。” “当然。”克雷格表示赞同金福的看法。 “只要你愿意。”弗莱又补充说。 “我愿意?我是迫不得已,我必须得这样做!”金福大声叫道,越来越冲动,“难道要我一再失望吗?” 他又焦急不安地在房子里踱来踱去。“我得再次离开!”过了几分钟后他说。 “随时为您效劳,先生。”克雷格、弗莱回答说。 “我该走了,你们二位先生请便吧,我必须马上出发。” “我们当然是跟您一起走。”克雷格与弗莱异口同声地说。 “随你们便。”金福再次重复一遍。 “先生,”克雷格与弗莱回答说,“现在对我们公司的威胁比以往更大。如果我们让你单独行动的话,那是我们对公司的客户的严重失职,我们决不能离开你!” “好吧,”金福同意,“没有时间啰唆了。” 要找到老孙太难了,犹如大海捞针。他是个臭名昭著的家伙,在那次运动中很积极。暴动被镇压以后,很少有人提起他的下落。事实上,他回到长城以北去了,到了辽东海湾周围的一个地方,叫北直隶港港口。朝廷没有像跟其他造反领袖那样与他达成任何协议,但对他撤退到大清帝国边境,政府视而不见。在那里,他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与那些偷鸡摸狗之徒意气相投,与他们为伍。而老王当时作出了明智的选择,他毅然决然地改过自新。因此,他没有感到良心不安。 通过调查,有人说在辽东海湾的一个小港抚宁附近见到过老孙。所以金福决定立即出发,不能再有丝毫迟疑,至少他已经找到老孙的踪迹。 不过,首先应该去见娜娥,把自己的决定告诉她。当可怜的娜娥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悲伤不已,眼中的泪水直往下淌。她劝他尽可能离那个杀手远一点,要不就想办法把他驱出国境去。老孙这时差不多要发疯了,最好让他滚到世界最遥远的角落去。 金福尽力地安慰她,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他到什么地方,他的性命总是掌握在那些唯利是图的恶棍手中,始终在这样一种威胁之下度日,他实在是忍无可忍。金福决定追踪老孙,找到他,设法弄回那张叫他倒霉透顶的纸条,了结这场无聊的纠葛。他相信一定能成功,然后马上回到北京来,而且一定在朝廷规定的哀悼日结束之前回到北京。最后他大声喊道—— “我们的结婚仪式能延长一段时间,太幸运了!我的生活这样动荡不定,你做我的妻子,实在太难为你了。” “不,不,”娜娥很悲痛,“如果我能早点成为你的妻子,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与你同生死共患难,我一定能办到。” “千万别这样说,”金福赶紧说,“我宁愿面对一千个危险,死一千次,也不愿让你有什么危险。再见,娜娥,再见吧。” 娜娥哭得更加厉害。金福的双眼噙着泪,最后说了声“再见”,挣脱了那双企图拉回他的小手。 当天早上,金福一行又回到了通州。这段时间,小宋有空就去偷偷睡觉,现在他对打扰了自己的休息非常不满,他一年到头总是睡不醒。他总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但又无能为力,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金福现在该怎么办呢?是走陆路,还是走水路?要是走陆路的话,他们要跨越一个乡村,据说那儿特别危险,尽管还不到长城以外。他们要去的那个抚宁港是在遥远的东方,如果能找到一条船去,走水路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全程只需花几天时间。金福高兴地打听到驶往抚宁的船会准时在北河口靠岸,如果他们乘江河中行驶的快艇沿河流直下的话,他肯定能赶上那班船。金福感到很满意,更何况船上还提供膳食。 克雷格和弗莱恳求金福再等一个小时,他们想去购买各类救生的器具,以防船只出事。他们的请求勉强得到了准许,于是他们赶快去买了一些旧式的救生带,尽力避免一切可能会发生的危险。他们还购买了波顿船长最新发明的漂浮救生服。金福的性命仍然值20万美元,所有的事都得预测到,而且一切都得准备好。 他们急急忙忙地准备之后,26日下午,大家一起上了“培塘”船,这是一条在小江小河上行驶的船,定期往返北河。 小船在航道的航标之间快速航行,双桨划起暗绿色的河水,船很快就过了城郊的高塔。河面狭窄,稍涨一点水,就会漫到灌溉农田的水渠中去。这条河在两个沙丘间流淌,穿过了一个个小村庄,沿途可以看见一些果园和树篱。 途经码头、黑寺窝、南汊、杨芬港等地,潮水依然可以波及至此。过不了多久就看见天津了。船到这里要停一下,因为得打开东桥闸门他们才能通过,也因为港口来往的船只很多,他们的汽船要从这些船中穿过去比较困难。船长从一些抛锚停泊的小舢板中间行驶过去,一点也不手忙脚乱。它驶过去时翻起了很大的波浪,使周围的小舢板随波漂动,造成一阵纷乱,船长也一点儿不感到懊悔。如果有位港口管理员在场的话,他看到这种现象一定会被吓得惊慌失措。 整个旅途中,克雷格和弗莱比以往更加警惕,从不离开顾客半步。现在的对手不是王哲人了,如果是他倒好一些,但偏偏是老孙,一位漏网“长毛”、亡命之徒。他们从未见过此人,因此他可能藏在旅客之中,随时采取谋杀行动。他们太谨慎了吗?他们几乎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什么时候能让他们睡个觉或轻松快活一下呢? 小宋更是焦急烦躁,不过他的焦虑完全属于另一种情况。不知怎么回事,这次水路旅行使他感到头痛,而且汽艇离海港越近,他的脸色就变得越青。尽管河水流淌平静,他的鼻子却皱得老高,嘴巴收缩得很紧。 但不管怎么说,这只是狭窄海面上的小浪,小宋必须承受。浪虽不大,但船簸荡不定。 “怎么,你以前从未坐过海船吗?”克雷格问他。 “从来没有。” “你不喜欢坐海船?”弗莱问。 “不喜欢。” “乘船时你应该抬着头。”克雷格说。 “闭上嘴。”弗莱继续说。 这可怜的家伙好像生来就不会闭嘴,小宋用悲哀的眼光望望辽阔的水面,他立刻感到头昏眼花,想呕吐。他没有回答,只在船的中间找个地方坐了下来。 金福一行准备上船 河两岸的风景不断地变换,河流的右边明显比左边高得多,左岸低是因为浪涛拍岸冲打的原因。河岸以外是一望无际的高粱、玉米、小麦和粟谷,中国有几亿人口要吃要穿,不能留下一块荒地。大地上,水渠纵横交错,到处架着竹筒抽水机,把渠中的水抽上来,送到四面八方。黄泥小屋周围是一片片苹果园,看上去并不比诺曼底大平原逊色。沿岸还可以看到许多老渔翁赶着鸬鹚打渔。鸬鹚看见鱼就钻进水里,再冒出水面时,嘴里便叼着一条鱼。鸬鹚的脖子上带有一个环,以防它们把鱼吞下去。水鸭、乌鸦、喜鹊和麻雀,听到汽船的汽笛声后惊恐万状,在岸边那稀少的草丛里四处飞蹿。 尽管河岸两边异常寂静,但河面上很热闹,各种各样的船在江面上穿梭。有打仗用的大驳船,前面的炮台用帆布顶篷遮盖着,有的靠划动船身两旁的桨向前推进,有的靠用手摇动蹼轮前进;有收税用的大帆船,船上有两根桅杆,船头、船尾都装饰得像只奇特的动物,船头为动物的头,船尾为动物的尾;有大吨位的商船,装载着全国最丰富的产品,冒着近海台风袭击的危险,乘风破浪;有一些客船,或划桨,或拖着行驶,根据江上的风浪大小而定,这种船一般是给那些不慌不忙的人乘坐的;还有大游船,是供人兜风用的,由几只小船拖着前进。 除了那些大帆船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舢板,这种小舢板两头尖尖,体积很小,行驶起来相当快。妇女一般都划这种船,许多妇女还背着一个小孩。有时也看到有人划着大木排,这是满洲伐木工制作的,原料是从树林里砍伐来的原木,将它们拼在一起就像一个漂浮的小村庄,木排上面搭有茅棚,有的甚至还建有花坛。 江岸上的村民住得比较分散,从天津到塘沽港口大约有20多个村庄。河岸边瓦窑里吐出浓浓的白烟,螺旋上升,与汽艇放出的烟雾搅在一起,严重地污染了空气。夜幕降临,6月的黄昏会持续一段时间。很快,岸边出现了接二连三的白色沙丘,排列井然,消失在黄昏的暗光里,这些白色的沙丘是一块块盐碱,是从附近的盐碱盆地聚集而来的。 许多老渔翁赶着鸬鹚打渔 第二天,也就是6月27号,太阳还没升起,他们就到了塘沽港。就在这地方,两岸各筑有一个碉堡,一个叫北碉堡,另一个叫南碉堡,现在已变成了废墟。1860年由英法联军占领,同年8月24日柯林将军在这儿打了一仗。炮艇驶入河道,拓宽了稀疏的河岸,并将此地改为法国租界。当时那些阵亡的官兵就葬于此地,现在,这儿的墓地仍清楚可见。 大砖窑里放出来的烟雾与汽艇喷出来的水蒸气混杂在一起,不时地笼罩大地。到了傍晚,一些高大的白色垛堆排列对称,隐隐约约可以辨别出是从旁边盐田里运来的盐,成堆地堆放在那儿。 根据德波伏娃先生的介绍,这个地区既干燥又潮润,可以说是一片沙碱或盐碱地,到处是黄泥和灰尘,这里是北河流域的出口处。 由于“培塘”船不能驶过河流的沙洲,旅客们不得不在塘沽上岸了。相对来讲,塘沽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城镇。去抚宁的船——“三叶”号,当日就要起航,没有时间耽搁了。金福也觉得没有必要再留在岸上,便招来了一条舢板,立即送他们上了大帆船。 第十七章 金福的价值又陷险境 上周,一艘被中国加利福尼亚公司租赁的美国船在塘沽港抛锚,这艘船的运货由廷通商行承担,其总部设在旧金山的劳伦山墓地。在美国死去的华人尸体就停放在这里,等候运回国。按他们的民族习惯,他们将在自己家乡入土为安。 这艘驶往广东的船,装载有多达250口棺材,其中有75口在塘沽转到另一艘中国货船“三叶”号上了。就在6月27日的早晨,这艘“三叶”号就要起航驶向抚宁。说实话,在这个季节,航期最多不超过两三天。当时没有其他驶往辽东的船,否则,他们不会选择这艘船。 “三叶”号是一艘能载300吨左右的大帆船。当时大约有1000多艘这样的船只,吃水量大约在6英尺左右,只有这样大的船只才允许驶过天朝海域的禁区。这种船不很长,但相当宽,横梁是船身的四分之一。它航行很慢,除非明显地遇上顺风。不过,这种船一般抢风行驶,顶部装有枢轴,这样就有一定的优势,航行起来更为方便。巨大的方向舵有很多洞洞,在中国这种类型的船被广泛使用,尽管效果不见得很好。 不管怎样,尽管船很大,但它还是可以靠近海岸边。人们依然可以获取广东公司的特许,在美国船长的指挥下,用这种平底帆船装载茶叶和瓷器运到旧金山。由此可以证明这种船能在公海行驶。这样也允许有能力的中国人成为优秀的水手。 这艘船采用了现代化的结构,船身的某些部分是仿欧式的,整条船都是用竹子拼制的,并用松香密封,防水性很强,所以船上没有配备水泵。船在水上漂起来就像块软木塞一样轻巧。锚是用非常耐久的木料做的,帆缆是棕榈纤维,异常富有弹性。船有两根桅杆,主桅杆和前桅杆,就像单桅一样好用。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艘船都非常胜任这次短途航行。 任谁看到这艘船,也不会想到它临时充当了一辆巨大的灵车。这艘船通常装载茶叶、丝绸和中国香料,而今天被一批令人伤感的货物取代了。船上常用的装饰全被取下,船首船尾旗帜飘扬。船头画着一只巨大的红眼睛,像是一只什么大海怪的眼睛;桅杆上面飘着中国旗帜;两门大炮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整艘船的外观鲜亮而布满喜庆气氛。毕竟,这艘船也是在执行一个令人愉快的使命,把那些生前曾祈愿落叶归根的死者送回故土。对金福和小宋来说,这样的航行并无令人厌恶之处,而两位美国人肯定更愿意运送的是别的货物,但他们别无选择。 开动大帆船只需1名船长和6名船员。海上用的指南针,据说这是中国人发明的。不管是否属实,但中国人是从来不用这玩意儿的,“三叶”号的殷船长也不例外,他靠观测两边的江岸来行驶。 殷船长身材矮小,聪明而健谈,几乎总在微笑。他是永恒运动理论的活例证——他始终不能保持静止状态,眼、臂、手似乎动个不停,而且动起来和他的舌头一样快。他对他的船员评头论足,并呵斥他们。但总的说来,他是一名典型的水手,熟悉两岸情况,所有船员都绝对听从他的指挥。金福付的那一大笔运费,很能提起他的兴致——150块大洋(约合50英镑)航行六十个小时,这种好运气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碰上。而且他们对于船上的吃住要求不高,旅行的伙伴也不一定都待在船舱。 金福和两位保镖在船尾安顿下来,凑合一下,小宋住在离船头不远的地方。仔细观察了船长和船员之后,克雷格和弗莱觉得没有可疑之处,他们绝不可能与老孙是同谋。金福的运气也不至于那么差,不会与漏网“长毛”一起上船吧!除了常见的海航风险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危险。他们也就心安理得地让金福自己待会儿。 金福也自得其乐,他回到舱里,像他所说的那样开始“研究哲理”。原来的他,没有衙门里的奢侈和服侍时,就不知道幸福为何物。现在烦恼和焦虑的锤炼改变了他的思想。而现在他一旦拿到那封性命攸关的信,他就会知晓真正的幸福。 但那封信能回到他手中吗?他毫不怀疑,对老孙而言这只是钱的问题。不久,他就会从金福那里拿到5万美金,而且不用费事杀人,也省得去上海百岁寿险公司办公室领取。不管政府是如何宽厚,对于一个当年的叛贼而言,再次杀人会是冒险的行动。显然,与其杀死金福去获取那5万美金,还不如让他活着拿这5万美金。 困难在于漏网“长毛”可能会突然袭击他,而金福对老孙的行为一无所知。或者此时,老孙可能正坐在家里等他,当他在老孙居住过的那个省上岸时可能会更危险。不管怎么说,他满怀希望,继续规划着辉煌的未来。北京的那个年轻寡妇当然也会在未来计划里扮演重要的角色。 与此同时,小宋考虑的却全然不同。他平卧在自己的舱内,正在对北直隶海港的诸恶神祷告。他几乎不可能集中思想去诅咒他的主人,或者王先生,或者那个强盗老孙。唉呀呀!是哪股阴险的风把他吹到那儿去的?他脑子蠢,想法也蠢。他茶饭不思。唉呀呀!服侍一个想要出海的人,他真是个大傻瓜!他情愿剪掉辫子,剃光头,变成一个和尚——只要能上岸什么都行。一只大黄狗——对,一只大黄狗正在吞噬着他的肝,他的胃,唉呀呀! 趁着一阵南风,“三叶”号从东向西驶过了三四英里的浅滩,过了培塘,驶入培塘河港,这里离欧洲军队登陆的地方不远。接下来到山东半岛外,这一片海湾人迹罕至,主要的船运交通一般到不了北河河口20英里以外,岸边只能看到几艘短途商船及十多只渔船,而远处海面上一望无际。 克雷格和弗莱看到所有的渔船,甚至连那些只能装五六吨的小船也载着一两门小火炮,他俩问殷船长原因。 船长兴致勃勃地搓着手回答说:“是吓唬海盗的。” “海盗!”克雷格叫道,“在这里有海盗?” “在这里怎么就没有海盗,中国的大海上哪儿没有这样的绿林好汉呢!”船长又说。他高兴地笑了笑,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牙齿。 “好像你并不怕他们。”弗莱评论道。 “我不是也有两门炮吗?只要他们敢靠近我,这两位伙计就会大声说话了。” 船长高兴地笑了笑,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牙齿 “炮弹上膛了吗?”克雷格问。 “一般都上了膛,不过,现在没有。” “为什么不上膛呢?”弗莱问。 “因为火药用光了。”船长平静地回答。 “那你的炮有什么用?”克雷格和弗莱问,他们对船长的回答很不满意。 船长又笑了。“有什么用?”他大声说,“如果我的船装满了鸦片或茶叶的话,就必须很好地保护以防受到袭击,不过现在装的货……”他耸了一下肩膀,作了一个富于表情的手势,“你们几位好像很害怕海盗,是吧!”“可你们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在船上呀。” “可是,”克雷格又问,“海盗怎么会知道呢?” “我们有种特殊的理由,不希望他光顾!”弗莱补充说。 “是,是!”弗莱又说。 “问题是船上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船长说。 “倒也是,”克雷格接着说,“不过,我们有特别理由不让他们上船!” “哦,别担心,”殷船长回答说,“就算我们遇到海盗,他们也不会要我们船上的货!” “为什么?” “因为只要他们一看见它,就知道船里运的是什么货,”殷船长指着他们头顶上在桅杆一半处飘着的白旗说,“把白旗升到中间位置表示哀悼,海盗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们不会费神抢一艘装运棺材的船。” “可是,他们也许会以为白旗只是一个幌子,”克雷格坚持说,“他们会上船来看个究竟。” “那就让他们来好了,”殷船长很得意地说,“他们看了以后,就会乖乖地回去了。” 克雷格和弗莱没再说什么,但他们却无法分享船长的自得之乐。一艘300吨的大帆船,虽然只装载了些压舱物,但对海盗来说却并不一定没有价值。不管怎样,他们只能静候结局,做最好的打算。 船长没有忽略每一件能确保航行顺利的事情。 殷船长大大咧咧地说,一艘装载有300吨压舱物大船的船长给“这帮朋友”提供了足够的好东西,海盗们可以来试试。不管事实将如何,克雷格和弗莱现在不想去管它,只希望此次航行能安然无恙。 另外,殷船长为确保此次航行顺利,将每个细节都考虑周全了。起航之前,他就杀了一只公鸡来祭海神,拔了一簇鸡毛贴在前面的桅杆上,甲板上洒几滴鸡血,最后将一小杯酒洒向天空,表示做完了祭祀。有了这样的祭奉,这艘船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不过,可能是因为公鸡太瘦或是酒太差,或是酒并不是上等葡萄酒,总之任性的海神并不满意。天气晴朗的一天,船正在行驶中,突然间一阵狂风卷起,差一点把船刮翻了。发生这种事,连最敏锐的水手也无法预料。 当时是晚上8点左右,“三叶”号正准备退出海岬,因为在海岬以外海岸线延伸到了东北方,退回后,船可以顺风而行。这样,殷船长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在不到24小时内,船就可以抵达抚宁。 临近登陆时,金福想拿到那封信的心情更加迫切了,而小宋渴望上岸的心情更是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克雷格、弗莱想到的是,再过3天,他们担负的保护百岁寿险公司这位客户安全的重任就要完成了。6月30日午夜,这份保单就到期了,保险费没有延期续保,一切焦急都没有了,所以…… “所有的烦恼……”弗莱说。 “就要结束了。”克雷格说。 正当“三叶”号到达辽东海湾入口处时,突然刮起了东北风,随后又转成北风,两个小时后又吹起了西北风。如果殷船长有只气压表的话,他会发现水银柱突然跌落。气压猛地下降预示着台风即将来临,空气层在气压表上显示得很清楚。另外,如果殷船长对英国帕丁顿观测或美国莫里观测比较熟悉的话,他会预先得到警报,设法改变航线,驶向东北方,这样有希望躲开狂风暴雨地带。 可他不知道怎样使用气压表,对飓风的规律也一窍不通。他不是杀了一只公鸡祭奉了海神来求神保佑不受任何灾难吗?此外,尽管他是个很迷信的中国人,但也是一名很棒的水手。他凭直觉航行,就像欧洲船长凭知识航行一样,直觉给他帮了大忙。 台风不大,但风速较快,每小时接近60英里。幸运的是,狂风把“三叶”号朝东吹去了,不然它会被吹到某处海岸粉身碎骨。 在夜晚11点左右,暴风雨最为猛烈,殷船长在其他船员的支持下,显出了大海之子的本色。尽管他现在不再有笑声,头脑却很清醒,他的双手一直紧紧握住船舵,熟练地驾驶着“三叶”号,像海鸥一样轻松地漂在浪尖上。 金福已经走出船舱。他紧贴护栏,注视着海面与天空,被狂风撕碎的乌云簇拥着飞速掠过水面。沉沉夜色中,白色的浪花被台风掀得很高,远远超出了平时的高度。他既不吃惊也不畏惧,这场风暴只是厄运为他准备的接二连三的不幸之一。在这样的夏季里,其他人只要运气好,在有利的条件下短短60个小时就能完成航行。可这样的运气不属于他。 “三叶”号遭遇暴风雨的袭击 克雷格和弗莱感到越来越不自在,倒不是为他们自己,而是因为这位顾客作为商品的巨大价值。只要他的性命能保全到6月30日半夜,代理商才懒得关心他以后的情况。 至于小宋,他脑子里想的是船已经完蛋了,或者说他一上船就觉得已经完蛋了。不论是狂风暴雨或是风平浪静,对他来讲没有什么区别。唉呀呀!底舱的乘客倒没什么可以抱怨的,颠簸摇晃对他们的影响不大,小宋希望能像他们那样就好。唉呀呀!这个倒霉的家伙心想,就算在底舱与他们在一起,自己同样也会晕船的。 有3个小时,船确实处在十分危急之中,只要打错一把舵,都会葬送大海。因为海水会冲上甲板,虽然船像只木桶不会倾覆,但也极有可能因注水而下沉。风浪把船摇晃得非常厉害,以至于无法保持固定的航向,也无法估计究竟要驶向何方。 幸运的是,无论如何,船终于到达了天气失常的60英里左右范围的中心区,并且未受到严重的损伤。这里像是咆哮发怒的大海中一块小小的湖面,大约二三英里见方,几乎察觉不到狂风。 船没有拉上风帆就被吹到了这里,而且比较安全。快凌晨两点时,怒吼的狂风奇迹般地停止了。这一小块水面周围的汹涌海水也平静下来。 当黎明到来之时,放眼望去看不见陆地,“三叶”号帆船在这荒凉的海天连接处便成为唯一的景点。 第十八章 “三叶”号船的底舱 “殷船长,我们这是在哪儿?”当所有危险过去之后,金福问。 “我也不知道。”船长回答。他已经恢复了那快活的表情。 “还是在北直隶湾吗?” “也许吧。” “我们已被吹到辽东海湾了吗?” “有可能。” “那么我们在哪儿上岸呢?” “风把我们吹到哪儿,我们就在哪儿上岸。” “什么时候?” “无法奉告。” 金福开始发脾气了:“真汉子不会不知道身置何处的。”他引用了一句中国的俗语。 “这句话,在岸上对!”船长回答,笑得嘴都咧到耳根子上了,“在海上,不对!” “这有什么好笑的?”金福不耐烦了。 “也不值得哭啊。”殷船长回敬道。 的确,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值得害怕,船长也不知道方位,当时风暴从四面八方刮来,船帆卷起了,舵也派不上用处,“三叶”号成了台风的玩物,更要命的是船长也没有指南针判断方位。所以船长的答复含糊不清,但他的大笑让金福厌烦。 不管船被吹到哪个海湾,只要朝着西面行驶,终究会到达海岸的,问题是不知道究竟有多远。如果可能的话,船长会参照太阳扬帆起航。太阳出来了,虽然还有些暗淡,但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丝光线。 可是还不行,海面上风平浪静。台风过后,是一片死寂,刚刚暴怒汹涌的海面,此刻却不见一丝涟漪。海上浓雾笼罩,与刚才的混乱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就是当地人所说的“白色平静”。 “太好了,”金福说,“暴风把我们刮到公海,微风又把我们送回陆地!只是这雾会持续多久?” “这个季节可说不准。”船长回答。 “几个小时还是几天?” “几天或几个星期。”船长回答,并无可奈何地叹口气,乘客听到后气得差点跳起来。 “几个星期?”金福重复了一遍,“难道我得在这里呆上几个星期?”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大人。除非运气好,遇上一只拖船把我们拖走。” “该死的船,我真是个傻瓜!” 金福向殷船长询问船的位置 “我可以向你提两条小小的建议吗?第一条,像其他人一样吧,别冲天气发牢骚。你无法改变天气,还不如跟我一样上床睡个好觉。” “第二条呢?”金福问,对船长的自信像对大海一样不满。 “第二条呀,就是跟底舱的乘客一样不抱怨,管他天灾人祸,顺其自然吧!” 这倒是与王哲人一样的态度,聪明地看待问题。船长走回自己的舱里,甲板上只留下几位乘客。 金福抱起双臂在甲板上来回踱步,足足有一分钟。然后,他望了一眼四周凄凉的景象,决定回到舱里。他一声不吭,离开了甲板。 而克雷格与弗莱一直靠着栏杆一言不发,保持沉默。不过毫无疑问,虽然他们嘴里没说,内心想的却都是一样的,彼此心照不宣。金福和船长刚才的对话,他们听得一清二楚。事实上,在海上耽搁这么长时间,金福感到非常烦恼,但对他俩来说却无所谓。虽然,他们耽误了时间,但获得了安全感——只要金福在“三叶”号上,他就可以摆脱老孙的威胁。他们这次任务的期限即将结束,再过两天,整个漏网“长毛”帮都有可能袭击金福,到那时他们可没有义务保护他了。这些美国佬也太实际一点了!只有百岁寿险公司的顾客意味着20万美金时,他们才会对其报以忠心,一旦这种利益关系消失,他们就变得无比冷漠。 想清楚以后,就没有什么可以妨碍他们坐下来放开肚皮吃一顿午餐了。兴高采烈的美国佬,以为自己的麻烦已经结束了。饭菜非常可口,他们吃了同样多的面包,同样多的肉片,“为毕达弗的健康而举杯”喝了同样多的酒。饭后,他们又恰好抽了同样多的烟。他们像对双胞胎,爱好和习惯都一样,只是血缘不同。 美国佬,他们真以为自己的麻烦已经结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大海又风平浪静了,天空显得格外宽阔,海面跟湖面一样平静。 下午4点,可怜的小宋出现在甲板上。他头晕目眩,步履蹒跚,像个十足的醉鬼,他一生中还没有像这次斋戒得如此彻底。他的脸呈青绿色,接近蜡黄,上岸以后才有可能变成往常的橘红色。他生气的时候,脸涨得紫红,因此在短短的时间里,他的脸可以变出各种颜色,像彩虹一般。 他的眼睛半睁半闭,不敢看船舷外。他跌跌撞撞地走到克雷格和弗莱前问:“我们快到了吧?” “没有。”他们回答。 “差不多了吧?” “没有。” “唉呀呀!”他呻吟了一声扑倒在桅杆下,像抽筋一样在那里蠕动,可悲的小辫子像条狗尾巴似的一摇一晃。 这时,殷船长谨慎地叫人打开舱口盖,给底舱通通风,以便吹干刮台风时涌进的海水。克雷格和弗莱在甲板上散步,他们不时地停下脚步,往中间的舱口盖看。后来出于好奇,他俩一致同意到底舱去瞧瞧。他们顺凹口爬下去,到了底舱。 虽然阳光从舱口射下来,但底舱的前后却依然一片漆黑。不过,克雷格和弗莱的眼睛很快就适应了黑暗,能分辨出这些非同寻常的货物是如何堆放的。 底舱没有像大多数帆船那样用隔板隔开,从头到尾都敞着,不管装什么货都可以。船员们一般在船头找床位休息。底舱的两侧停放着运往抚宁的75具棺材,中间留有一条通道,通道尽头离舱口盖很远,阴森森的。每具棺材都捆绑牢固,以防来回晃动。 克雷格和弗莱轻手轻脚地朝前走着,仿佛是踏在陵墓的墓地上,敬畏与好奇交织在一起。这里什么样子的棺材都有,有的做工精致,有的做工粗糙。在这些为谋生而漂洋过海的人中,极少有人发财。大多数去加州金矿、内华达和科罗拉多煤矿打工的人,临终时跟离开家时一样贫穷,而且所有的人,不论贫富,无一例外被送回他们的故土。 大约有十具棺材是用上等木料做的,装饰得极尽奢华,其余的则都是用几块木板草草拼凑在一起,涂上黄漆而已。每口棺材上都标有死者的姓名和住址,以便识别,不至于弄混,如阳平湖的连福、涪陵的兰罗、临口的沈根、库里考的刘安等等。每具尸体都会被送到目的地,在田野、果园或平原的地下入土为安。 “包装得不错呀!”克雷格轻声地说。 “保护得很好!”弗莱也轻声地说。 对从旧金山或纽约托运的普通货物,他们是不会发表评论的。 通道尽头是最阴森的地方,他们的探险告一段落,转身准备往回走。这时,一个不大的动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一只老鼠?”他们说。 “我还以为老鼠只喜欢大米之类的食物。”克雷格评论道。 “还有玉米。”弗莱补充说。 声音并没有停下来,像是用指甲或爪子在抓挠。声音是从右舷,与他们的头差不多的高度发出来的,显然,是从棺材盖上传出的。 这时,一个不大的动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两个人嘘了几声,想把老鼠吓跑。 可是抓挠声还是持续不停。 他们屏息倾听。 “会不会是把哪个昏迷的人装进去了……”克雷格猜测。 “谁还会在5个星期的航行之后,才刚刚苏醒呢?”弗莱说。 很明显声音是从某一棺材里传出的。 他们走近那个棺材,把手放在上面摸一摸。毫无疑问,里面有动静。 “有鬼。”克雷格说。 “鬼。”弗莱说。 他俩几乎同时产生了同一想法,新的危险正威胁着他们的客户。 轻轻地摸了摸棺材后,他们发现盖子正被小心地打开……像是什么也吓不倒似的,他俩一动不动地呆在那儿。他们在一片漆黑之中什么都看不见,却不得不急切地竖起耳朵听。 他们听到一阵轻轻地说话声。 “是你吗,柯罗?” “是你吗,范坤?” “是今晚吗?” “对,是今晚。” “月亮出来之前?” “是的,二更时分。” “其他人知道吗?” “我都通知他们了。” “能从这里出去我真高兴。” “可不,我们大家都很高兴。” “这儿太难受了。” “可这是老孙的命令。” “别说话。” 听到这位鼎鼎大名的漏网“长毛”的名字,克雷格和弗莱虽然控制住了自己,但还是忍不住震惊了一下。突然,棺材盖又轻轻合上了,任何声音都没有了。 克雷格和弗莱蹑手蹑脚地从舱口回到了甲板上,又回到了舱里,才敢说话。 “那些讲话的死人……”克雷格先开口。 “并没有死。”弗莱接着说完。 在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情形下,仅仅提及老孙的名字就足以说明事情的真相了。不用说,那帮土匪雇了人潜伏在船上,他们很可能与船长串通,棺材从美国的船上卸下来以后,等了一两天,“三叶”号才到达。在这段时间里有几口棺材被打开,尸体被搬走了,老孙的同党钻进了棺材。他们是如何知道金福的行踪,两位美国人无法解释。不过,他们回想起在上船的时候,注意到了一些可疑的人。在这场赌注中,如果百岁寿险公司损失了20万美元的话,他们将信誉扫地。 他俩想到,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帮中国人在离开塘沽前就上了船。其中有个人提到了老孙,这意味着金福有生命危险,而且是迫在眉睫。 很可能就在6月28日至6月29日的这天晚上,百岁寿险公司就将损失20万。而如果再过54个小时的话,按公司还未变更的条款,百岁寿险公司就不用给受害者的继承人一文钱了。 他们可不愿意在这场严峻的突发事件中丢掉脑袋。现在已没有时间再作周密考虑制订新的计划了,必须在二更前采取行动——二更前金福必须离开此船。 怎么逃离呢?夺走帆船上的唯一一条小艇?不可能。小艇太笨重了,需要全部船员一起才能把它抬起来放进水里。如果船长是同谋,船员是不会伸出援助之手的,他们得想其他办法。 7点钟,船长依然呆在自己的舱里,他一个人在那里等待,直到约定的时间过去。 “一刻也不能耽误了。”弗莱和克雷格说。 两人所处的危险不亚于在一艘导火线已点燃的火攻船上。船继续在海上随波漂荡,甲板上没有人监视。有一名水手,独自一人在船头睡得很甜。如果手头有家伙的话,这是逃走的好机会。有个想法攫住了他们,就是不能再浪费时间讨论了,必须立刻付诸行动。对,立刻行动。 他们打开金福的舱门,轻轻地拍了拍他。金福睡得很沉,他们见他没醒,又拍了拍。 “你们想干什么?”金福问。 他们尽量简明扼要地把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金福好像丝毫也不惊慌。他思索一会儿后问:“怎么不把那些假尸体从船上扔出去呢?” “这绝对不可能。”他们回答。 “那我们就只能坐以待毙?”金福说。 “照我们说的办吧,”克雷格回答,“我们已经想好了。” “说给我听听。”金福有点惊讶地说。 “什么也别问,拿着这件衣服,穿上,做好准备。” 他俩打开随身带来的一个包裹,里面有4套波顿船长发明的救生服。他们给了金福一套,解释说:这是他们随身带的一种器具,可以把它打开成为求生船。 “我们自己还有,还要给小宋一套。”克雷格说。 他们把小宋找来了,他迷惑不解,茫然不知所措。他们把救生服给他穿上,小宋神志不清地听任摆布,只发出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唉呀呀”的呻吟声,以表达他的想法。 8点钟,大家都做好了准备,看上去像北冰洋的4只海豹正准备潜入水中。不得不承认,小宋像只丑化了的海洋动物,他穿着那套救生装备,松松垮垮,有气无力。 夜色降临,船依然稳稳地浮在平静的海面上。 克雷格和弗莱打开了一个船舱的舷窗,毫不费劲地把小宋悄悄地扔进了水里。金福小心地紧随其后,两个美国人检查了一下随身所带的装备后,连忙跟着跳进了水里。 没有人怀疑“三叶”号的客人已悄然离开了吧! 四个人穿好救生服,跳水逃走了 第十九章 “三叶”号船长及船员惨遭毒手 波顿船长发明的救生服包括上装、连衣裤、背心和帽子,都是用橡胶制作的。如果外衣不是由内外两层构成,里面还充了一些空气的话,就只能抵御海水,而不能像一台长时间工作的浸没式加热器那样抵御寒冷了。夹层里的空气既能使救生装备浮起又能抵御寒冷,可谓一举两得,否则就会挨冻。 救生装备各个部分的接缝很牢,防水性能很好。裤子连着厚底靴子,腰部可用金属带扣住,略为宽松,这样身体可以活动自如。上装固定在腰带里面,领子很硬,与帽子相连。帽子用橡皮带紧紧包住前额、面颊和下巴,只留眼睛、嘴和鼻子露在外面。 上装表面还装有几根气管用以充气。空气的强度可以调节,可以让人立身浮起,只把头露出水面,可以齐腰以上露出水面,还可以平躺在水面上,十分安全,行动自由。 救生服的实用性已经进行过演示,为它的发明者增添了不少光彩。除此之外还配有其他一些装置,使其更加完美,如肩部吊着一个防水包,里面放有各种器具,一根可以插在足部槽内的小杆,带有一面三角帆似的小帆,一只轻便短桨,根据不同情况,既可当桨又可做舵用。 他们离船大约半英里了 穿着这样的救生装备,金福、克雷格、弗莱和小宋游开了。小宋有气无力地由一个人推着前进,用力划了几下便离开船一段距离了。夜色沉沉,即使殷船长或他的手下站在甲板上,也不会看见这些逃走的乘客,没有人怀疑他们会逃走。等到关在舱底的那帮恶棍发现时,已经太晚了。 那几个假装死尸的人提到的二更,大约是半夜时分,所以金福和他的同伴还有几小时的宽限时间,他们希望顺着“三叶”号的下方游上几海里。一缕轻风开始拂动水面,但他们还可以顺水前进。 几分钟后,四个人对这种陌生的装备逐渐适应了,用起来得心应手。他们可以随时变换姿势运用自如。开始小宋还要人拖着走,很快他就恢复了精力,自己划着前进。这比在船上感觉自在多了,那种晕船的感受全都消失了。人的齐腰部以上露在水面上,会感到轻松舒适,不像在船上那样颠簸,真是惬意极了。 可是,小宋虽然不再晕船了,却害怕得要命,一心想着鲨鱼会一口把他吞掉。他不断地提起双腿,仿佛被鲨鱼咬着了似的。事实上他的恐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这真是一次奇怪的转变,幸运现在降临到金福和他的同伴身上了。他们游啊游啊,几乎是平躺在水面上划着桨,需要休息的时候就直立在水中。离开船一个小时后,他们发现离船大约半英里了。他们便停了下来,靠着桨休息,轻声细语地开始商量起来。 “那个混蛋船长!”克雷格把不满讲了出来。 “还有那个无赖老孙。”弗莱补充。 “你们觉得奇怪吗?”金福说,“我现在对任何事都不感到奇怪。” “我不明白这些卑鄙的家伙是怎么知道你刚好要上那条船的。”克雷格回答。 “真是不可理解。”弗莱附和道。 “哦,他们肯定知道。不过,现在没有多大关系了,我们安全了。”金福镇定地说。 “安全!”克雷格叫道,“只要还能看见‘三叶’号,我们就不会很安全。” “那我们怎么办呢?”金福问。 “我们必须先吃点东西,然后继续赶路,在天亮之前游出他们的视线以外。” 弗莱又往救生服里充了一点气,使自己立在齐腰的海水中,然后打开包拿出了一个瓶子和一个杯子。他往杯子里倒满白兰地,递给金福,金福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克雷格和弗莱各自喝了一杯,也没有忘记给小宋一杯。 “现在感觉如何?”克雷格问他。 “好多了,谢谢你,”小宋说,“要能弄点东西吃就好了。” “天亮我们就吃早饭,然后你再喝杯茶。” 小宋一脸苦相地问:“凉的?” “不,热的。”克雷格回答。 小宋豁然开朗起来。“可是,你去哪儿弄呢?”他问。 “我会生个火嘛。” “干吗要等到早上?”小宋着急起来。 “干吗?你这个蠢家伙,你想让殷船长和他的同伙看见我们的火光,是不是?” “不,当然不!” “那就忍耐点儿,等待合适的时候再说吧。” 说实话,这些人聊天就像坐在家里一样随意,而且模样逗人:海上的波浪使他们像木塞子一样浮起来又沉下去,又像触打琴键时的钢琴音锤一样起伏弹动。金福很快感觉到风力加大了。 “那就打开帆吧。”克雷格与弗莱建议。 正当他们准备竖起小桅杆时,小宋惊恐地大叫了一声。 “安静点,傻瓜!”他的主人很生气地低声说道,“你想让他们发现我们吗?” “可是我好像看见……”小宋咕噜了一句。 “看见什么?” “一种巨大的家伙……它越来越近了……一条鲨鱼!” 克雷格仔细地察看着水面,然后说小宋看错了,根本没有什么鲨鱼。 “但是……我好像摸到它了!”小宋坚持说。 金福拍了一下佣人的肩膀说:“安静点,胆小鬼,不许你叫出声。记住,就算你的腿被咬掉了也不能作声。” “不然的话,”弗莱接着说,“我们就脱掉你的救生服,让你沉到海底,到了那儿你可以痛痛快快地叫个够。” 这么一吓,可怜的小宋虽然没有得到一点安抚,也不敢再说一个字儿了。他的麻烦好像没完没了,他感到恐惧带来的痛苦一点也不比晕船少多少。 金福说对了,风力正在加大,尽管这只是一阵小风,日出前就会停下来,但还是要利用它来使他们离“三叶”号更远些。老孙的人一发现金福不在舱里,肯定会到处寻找他。一旦他们被发现,很快就会被抓住,所以,天亮前就游得远远的,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他们游动得轻松自如 很幸运,刮的是东风。不管风把他们吹向哪里,不管是辽东海湾,还是北直隶海湾,甚至是黄河口,往西走准没错,肯定会使他们更接近岸边。在那里他们极有希望被开往北河河口的商船,或昼夜在海边巡逻的渔船救起。相反,如果风从西边刮来,而“三叶”号又被刮到朝鲜的南边,那么金福和他的同伴们就没有获救的希望了。他们肯定会被大风送到大海深处,成为一具具尸体漂到日本海岸。因为他们穿着救生服,不会沉下去。 不过,这阵风或许在太阳升起之时就会停下来,他们得充分利用这阵风,谨慎地逃出船员们的视线。 现在差不多10点了,不到午夜月亮就会升起,他们必须争分夺秒,逃得远远的。 “升帆!”克雷格和弗莱说。这十分简单,每套救生装备的右脚鞋底都挖有一个凹槽,用来固定那充当桅杆的小杆。他们全都平躺在水面上,膝盖弯曲以便手够到脚部,安装桅杆。在此之前,他们早已把小帆上的绳子系在桅杆顶端了。当他们的身体水平躺在水面上时,桅杆与身体垂直成直角。 “开航!”弗莱和克雷格说。海风鼓起小三角帆,他们就像一列穿救生衣组成的小舰队一样起航了。 十分钟后,他们就游动得轻松自如,大家保持一致的速度,像是一群庞大的海鸥迎风展翅。由于海上没有什么波浪,他们航行得很顺利,没有溅水或浪花骚扰他们。 小宋忘记了克雷格和弗莱的告诫,愚蠢地把头扭过去两三次,结果呛了好几口盐水。他应该很好地吸取这个教训,但他始终克服不了对鲨鱼的恐惧。他们早就告诉过他,平卧在水面上比竖立在水中的危险要小得多。因为鲨鱼的嘴巴长在下巴上,捕捉食物时,还得翻过身去。这样,它不容易抓到漂浮在水面上的食物。此外,这些贪吃的家伙喜欢吃死尸,不喜欢吃活的猎物。因此,小宋决定尽可能运动,绝对不能停,这样使他感到安全一些。 “救生衣小舰队”航行了一小时左右。如果时间太短,不能航行得很远,就无法摆脱“三叶”号大帆船;如果时间太长,他们会疲惫不堪。他们用手拉着帆保持平衡,拉得很紧,现在手就已开始发酸了。 克雷格和弗莱发个信号告诉他们停一下,几个帆立刻松了下来。除了小宋保持警惕的状态外,其他的人都恢复到了垂直状态。 “休息五分钟吧,先生。”克雷格建议。 “当然可以。” 小宋愿意平躺在水面上“以防万一”,其他人都直立起身子休息一会儿。 “再喝一杯白兰地吧。”弗莱说。 “太好了。” 只要喝一点儿酒就行,因为他们并不感觉饿,离开船之前刚吃过饭,可以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吃。同时,他们一点也不冷。身体与海水之间的空气层可以防寒,自跳进海里到现在,他们的体温一度也未降低。 还可以看见“三叶”号吗?弗莱从防水包里拿出一部夜用望远镜,朝东方地平线认真仔细地扫视一遍。什么也没看见,甚至在黑色的天空作为背景的衬托之下,应该比较明显地看见那只船的轮廓,可连它的影子也没见到。夜沉沉,雾茫茫,天上的星星屈指可数,在苍穹中放射出微弱的光芒,朦朦胧胧。不管怎样,下弦月马上就要升起了,月光有可能会穿透海雾。 “我们已经离大帆船很远了,”弗莱评论说,“那些流氓还在睡大觉呢。” “他们没有利用这阵微风起航。”克雷格解释。 “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金福说,他拉紧帆绳,将帆迎风展开。大家休息片刻后又起程了。这时风力比先前又大了一点。 由于他们是朝西前进,月亮从东方升起的时候,他们背着月光看不见。不过月亮的光线会射在对面的地平线上,仔细观察月亮射出的光线很重要:如果光线被打断并折射月光线,而不是在海洋与天空之间清晰地形成一个光环的话,那离海岸就不远了。沿海海岸非常宽阔,没有浪涛冲打,无论在什么地方登陆都行,没有任何危险。 差不多到了12点,头顶上的浓雾慢慢散开,出现了很微弱的光线,说明月亮已从水面上升起。不论是金福还是他的同伴都没有扭过头去看。微风又开始轻轻拂过,它帮助驱散雾气,让金福等人游得更快,行驶过后留下了一线海水泡沫。 空气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星星在天空中闪闪发光,月光由铜红变成了银白色,很快就照亮整个海洋。 “该死的大帆船!”克雷格用美国咒语大声骂道。 “马上下帆!”弗莱叫道。 四支帆立刻收了起来,桅杆也从槽凹卸了下来。大家一起又回到竖立的状态。他们朝后一望,看到了大帆船的轮廓。它满张着帆,大约还有一英里远。 毫无疑问,殷船长已经知道金福逃走了,还在跟踪寻找。除非逃亡者在光亮的水面上能设法躲避,不被发现,否则一刻钟之内他们就会落到船长和他的同党手中。 可能殷船长发现金福不在船上了,只是不知道金福是如何逃走的。他与船员们一起开船想追上金福。一刻钟内,金福、小宋、克雷格和弗莱有可能又落到他的手里。不过,月光照在海面上,光线如此明亮,他们不会被发现吗?或许不会! “低下头!”克雷格说。 大家都明白他的指令,将救生服中的气放出一些,大家都下沉许多,只留着一个头在水面上。他们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地等待着。 大帆船快速前进,它顶上的风帆在海面上投射了一个巨大的影子。五分钟之内,帆船距他们就只有半英里了,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水手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忙个不停,船长紧握着舵。 那么,殷船长是否正在追赶逃亡者呢?或者说他只是逆风行驶?这很难讲。 突然,从船上传来了大吵大闹的声音,一群人冲上了甲板,向船员发起了袭击。真是一阵可怕的骚动,开始是愤怒与咒骂,后来变成了痛苦与绝望的尖叫。然后是一片寂静,喧哗声消失了。船边传来“扑通”“扑通”的落水声,他们的尸体都被扔出了船外。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打起来呢?这帮流氓、水手、海盗,难道他们不是一伙的? 金福与同伴们听得一清二楚,这说明殷船长和他的船员与老孙和他手下不是同伙。相反,可怜的伙计们成了那群流氓的牺牲品。他们偷偷地上了船,不是冲着金福,只是想抢夺这条船。这群海盗并不知道金福在船上,如果金福和同伴被发现的话,理所当然也会遭到毒手。 船长与船员的尸体被扔出船外 “三叶”号继续前进,现在离他们不远了。但幸运的是船的影子已遮盖了他们,他们顿时潜入浪中。过了一会儿,他们再次露出水面时,船已经驶过去了,他们安全了。 一具尸首漂了过来。他们认出是殷船长,腰上还插有一把匕首。他的外套宽大,灌进海水后鼓鼓囊囊,使尸体在水面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才沉下去,再也没有浮起来。就这样,“三叶”号和蔼亲切、性情快活的船长惨遭海盗杀害了。 10分钟后,大帆船在西边消失了。金福、克雷格、弗莱和小宋依然漂浮在海面上。 第二十章 “波顿”救生装备 3个小时后,天已经蒙蒙亮了。天亮之前,“三叶”号就看不见了,尽管他们是朝着同一方向航行。当然,“救生衣小舰队”肯定赶不上船的速度,“三叶”号已经走到90英里开外了。 因此,他们不用担心海盗袭击了,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安全了。处在这茫茫的大海之中,四周看不见一艘船只,他们现在到底是在北直隶海湾还是在黄河口,谁也不清楚。 但大帆船驶去的方向是西边,他们只要保持朝西面行驶,迟早会到达海岸的。微风吹皱了水面,他们不能错失这种机会,因此他们决定吃完早餐后扬帆赶路。他们已经在海上紧张地行驶了10个小时,劳动强度很高,体力消耗很大,肚子早已开始“闹革命”。 “我们先吃点早餐吧!”克雷格建议。 “饱餐一顿!”弗莱补充。 金福举双手赞同。小宋已高兴地开始咂嘴,一时全然忘记了被鲨鱼吞没的恐惧。弗莱打开防水袋,拿出一些面包和上等腌肉,以及其他一些充饥、解渴的东西。在中国人上百种菜的菜谱上,差不多有90种菜没有,但这已足够他们四人吃了。 袋子里的食品还够他们吃一天,到那时候,要么他们已经上岸,要么他们再也上不了岸了。 “但我们的机遇还是不错的。”克雷格这样断言。 “为什么说机遇不错呢?”金福带一点讽刺的口吻问。 “因为我们还是很幸运的。”弗莱说。 “那条船是最大的危险,我们已经摆脱了。”克雷格解释说。 “那可都是漏网‘长毛’呀,先生。”克雷格说。 “他们不可能到这儿来杀你了。”弗莱补充说。 “幸亏我们漂游走了。”克雷格说。 “因为你的生命就等于20万美元。”弗莱解释。 金福笑了笑说:“一切功劳都归于你们,先生们,要不是你们,我肯定跟那位可怜的殷船长是同样的下场。” “我们也一样跑不掉。”克雷格与弗莱回答。 “还有我呢。”小宋随声附和,狼吞虎咽地将一大块面包塞在嘴里。 “你们办事考虑周全,只会成功,不会失败,”金福继续说,“我不会忘记,我要好好感谢你们。” “你什么也不用谢,”克雷格说,“因为你是我们百岁寿险公司的客户。” “人寿保险公司……” “资本两个亿。” “我们最大的希望是……” “百岁寿险公司不欠你的。” 不论他们的动机是什么,金福不能不为他们的热情奉献所感动。“这事我们以后再说,”金福对他们说,“等我们从老孙手中找回那封倒霉的信以后。” 克雷格和弗莱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但没有回答,他们基本想的一样。 “小宋,”金福命令,“我的茶呢?” “在这里。”没等到小宋说“不可能”,弗莱说。 不会有错,两位保镖一点儿也不会感到为难。弗莱再次打开口袋,拿出一种小器具,这是“波顿”救生装备上必不可少的附件。这种器具的用途很多,可以当做晚上的闪光信号灯,天冷时可生火取暖,还可以当做炉子煮热饮。全套用具只有一根五六英寸长的管子,顶部和底部各装一个小龙头,整个用具像是大众澡堂里用的漂浮温度计。 弗莱将该用具摆在水面上,此时海上已完全平静下来。他打开一个龙头,管道末端立刻冒出一股火焰,热度还很大。 “这就是炉子。”他说。 小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哇,你用海水生火呀!”他很惊讶地说。 “对,用海水和磷酸钙做燃料。”克雷格告诉他。 实际上,这种仪器专门用于产生磷酸钙,与海水结合便生成氢气,气体自然燃烧,风、雨、海水都扑灭不了。这种仪器主要用于在救生设备上发射信号,只要它接触海水,便产生火焰,夜间落入海水中的人,可以利用这种器具请求营救(1)。 克雷格在海上煮茶 氢气燃烧起来后,克雷格在上面放了一个有柄的锅,从袋子里的一只小型水桶中抽出一些淡水放入锅里。水一烧开,就倒进一个放有几小撮上等茶叶的茶杯里。大家你一口我一口,一起分享。尽管这不是中国人饮茶的风格,但金福和小宋也没有挑剔。在海上能吃上早餐,又能喝杯茶,真是美极了。 余下的问题是要弄清方位。“波顿”救生装备只需要一个六分仪和航行表,便使遇难的船员不再有在海上迷失方向的危险。 他们吃了东西后休息了一下,恢复了体力,又开始继续航行。风连续刮了四个小时,他们不得不拿桨当舵用。平平稳稳地躺在水面上漂浮,让他们昏昏欲睡。但在这种情形下,是绝对不能睡觉的。为了抵抗瞌睡,克雷格与弗莱开始抽雪茄,像两个在游泳池里的花花公子。 有时,“救生衣小舰队”队员因为一些海洋动物嬉戏而受到惊吓,小宋更是惊恐失色。这不是别的动物,而是有“海洋小丑”之称的海豚。海豚不伤害人,或许是因为它们第一次看见人而感到惊奇。哇!一大群海豚像箭一样飞驰过去,巨大而滑溜溜的身体像绿宝石一样在水中闪闪发光。这些“小丑”能跳出水面五六英尺高,翻一个筋斗展示它们的肌肉异常柔韧。它们的行驶速度惊人,远远超过了最快的船的速度,尽管金福全力急速冲击也赶不上它们,他想如果有一条海豚拖着他走就好了。 到了中午,小风转成阵风,最后完全停了下来。小风帆懒洋洋地落下了桅杆,再也展不开了。他们走过的地方再也没有泡沫留下。 “麻烦了。”克雷格说。 “情况严重了。”弗莱同意。 他们停下来,卸下桅杆,大家竖立在水中,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平线。海面上一片荒凉,视线中没有一条船,没有一丝烟雾,灼热的阳光驱开了所有雾气,纯净了空气。对这几位游人来讲,即使没有救生服的双层保护,也不会觉得海水很凉。 克雷格和弗莱对事态发展持乐观态度。现在没有必要推断在过去16小时里他们究竟走了多远,但行驶了这么久,为什么还不见海岸,也没有过往的船只?这有点令人费解。 好在不论他俩还是金福,都不是遇事就绝望的人,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都会努力。既然他们带的食品还足够再吃一天,而且气候较好,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会刮狂风,于是他们决定快速前进。弗莱发出信号要大家继续航行。他们时而仰着,时而俯伏,朝西边行进。 到下午两点左右,他们看到一群海鸥在天空中飞翔。通常在比较遥远的海上才能见到这些鸟,这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吉祥的象征。 大约一小时后,他们被一大堆海藻缠住,费了很大的工夫才挣脱。结果在这里耽搁了半个多小时,白白地消耗了很多体力。 下午四点,大家都已精疲力竭了,于是决定再次歇一会儿。这时一阵清风拂过,不过,很不幸是南风。由于无法调整风帆,他们不敢利用这南风的风力,以防把他们朝北吹去,从而使他们失去朝西前进的可能。此外,大潮即将来临,对他们极为不利。 这次停顿的时间相当长,不仅是因为想休息一下,而且该用餐了。不过,晚餐不像早餐那样欢欣。现在的情况比较严峻,因为天色已晚,夜幕就要降临,南风逐渐加大。谁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金福躺在水上闷闷不乐,沉默不语。对他来说苦恼多于恐惧。小宋嘴里叽里咕噜,满腹牢骚。他开始打喷嚏了,像是患了感冒。克雷格与弗莱感到只能靠自己,但又不知所措。 还算幸运,机遇来了!大约五点钟,他们指着南方突然大叫起来:“船!” 果然,约3英里处,有一条船正迎着风朝他们驶来。如果保持现在的方向不变,它有可能从他们身边不远的地方通过。这是个机遇,一刻也不能错过。“救生衣小舰队”立即朝着船划过去。不用说,他们必须设法拯救自己,机不可失啊!现在,桨派上用场了,他们都在努力地划。船越来越近了,原来是一条打渔的小帆船,但这表明他们离海岸已不远了。 “过来!驶过来!”弗莱、克雷格大声叫喊,他们一边喊一边使劲地划着桨。 金福伸直身子躺在水面上,像只小快艇一样快速前进。小宋唯恐落伍,拼命划桨,结果还超过了他的主人。 还有半英里多,船就进入了听觉所及的范围内,希望就在眼前。但是就怕那些渔民看到他们这些奇怪的家伙后会马上逃走。所以,必须尽量接近他们。 他们与那只渔船靠得越来越近了。这时,处在队伍最前面的小宋,突然发出两声可怕的尖叫声:“鲨鱼!鲨鱼!” 这次他没有撒谎,在前面大约20码远的地方,他看到了一只虎斑鲛的翅。这是一个贪食的家伙,在这样的海里还是罕见的。 “把刀拔出来!”克雷格与弗莱说。 金福等人与鲨鱼搏斗 尽管这样的武器作用不大,大家还是拿出来了。小宋认为还是谨慎一点为妙,不要逞英雄,于是他火速退到其他人的后面。鲨鱼飞快地朝他们直冲过来。它庞大的身体冒出了水面,至少有16英尺长,上面带有绿色的斑纹,星星点点,真是个令人畏惧的巨兽。它侧着半边身子,准备朝金福猛扑过来。 这时金福很冷静,泰然自若地把桨往背后一插,用劲一划,飞快地躲开了。克雷格和弗莱立即向金福靠拢,准备搏击大鲨鱼或保护金福。 大鲨鱼第二次潜水,回过头来再次猛扑,它的大嘴里长着四排锋利的牙齿。金福试图再次躲开,但这次他的桨触到了大鲨鱼的下巴,刷的一下就被鲨鱼咬走了。大鲨鱼侧着身子,正要再次扑向它的猎物时,海水已被染得通红了。 原来克雷格和弗莱已将他们的美国长刀成功地插进了鲨鱼坚硬的皮肤里。它张开了那可怕的下颌,又猛地一咬,然后开始痛苦地挣扎,猛烈甩动它那令人生畏的尾巴,拍打着海水。 突然,它的尾巴抽打在弗莱的腰上,将他抛出10英尺开外。克雷格痛苦地叫了一声,像是他自己受到了攻击一样。但是弗莱并没有受伤,他的救生服起了保护作用。他回过头来向大鲨鱼发起更猛烈的袭击。 鲨鱼在水里翻来覆去。金福想尽办法,将咬断的桨顶在鲨鱼的下巴上,并将它牢牢地卡在那儿,而克雷格和弗莱在尽力撕碎那畜生的胸部。他们成功了,鲨鱼做了最后一次挣扎后,沉入血红的水中。 “好哇!好哇!”克雷格和弗莱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欢呼胜利。 “谢谢!谢谢!”除此之外,金福还能说什么呢! “不要谢我们,”克雷格说,“我们是为了20万美元。” “那条畜生一口就能吞掉20万美元。”弗莱同意说。 此时,小宋在哪儿?这个胆小鬼早就逃走了,他的桨能划多快就划多快,划到了离渔船还有3链(2)的范围内。不过,他由于过于谨慎反而遭难了。 渔民们发现水里有一只很奇怪的动物。他们投出一个带钩的长绳,准备把他当做海豹或海豚捕捉,他们这时不知道这个“海洋生物”其实是个人。 钩子钩住了小宋的腰带,随即朝上一划,把他的救生服划了一道长长的裂缝,从下面一直破到颈项。小宋整个背都暴露在外了,只留下充了气的裤子在身上。他一头栽在水里,脚后跟朝天,在那里打了几个滚儿。 这时,金福、克雷格和弗莱赶到了出事现场,他们用标准的汉语向渔民喊话。渔民们听到这群“海豹”能说话时惊恐万状,首先想到的是立刻逃走。 不过,金福最后说服了他们,让他们相信他也是中国人。就这样,三位“陆栖哺乳动物”上了船。 他们用一根有钩的竹竿把小宋拖到船边,让他爬到船上来。其中有一名渔民抓住他的辫子向上拖,结果辫子一下脱落了,小宋又掉进了水里。渔民们又用绳子圈到他的腰部,好不容易才将他拖上渔船。 在脱离水面之前,他还足足地吞了一口海水。金福走到他面前,用很严厉的口气说:“你的辫子竟然是假的?” “是的,老爷,”小宋回答,“了解您的情况后,我不敢留着真辫子来伺候您。”他说话的口气十分滑稽,惹得金福也突然捧腹大笑,其他人也都笑了。 渔民们是从抚宁来的,那正是金福想要去的港口,现在它离金福只有5英里左右了。 那天晚上8点钟,他们安全地上岸了。脱掉波顿的救生服后,他们看上去又像人了。 小宋的辫子脱落了 ———————————————————— (1)?根据法国驻维也纳大使馆的记载,这种救生服是美国M.瑟费斯(M.Seyfeith)和M.斯拉恩(M.Silas)的发明,至今所有的军舰上都使用这种救生服。——J.凡尔纳 (2)?链,海上测距单位,当于1/10海里。 第二十一章 企望午夜的月亮升起 第二天清早,金福讲的第一句话就是:“现在,该去找漏网‘长毛’了。”他和跟他一起历险的伙伴们睡了一夜好觉。这是经历了非同寻常的历险后,他们应得的。 现在,他们进入了老孙的地盘。这天是6月30日,战斗就要打响了。金福能成为胜利者吗?当然,他一定能。他会让这位漏网“长毛”大吃一惊的,因为他可以明码标价买下那封信。 两位美国人意味深长地交换了一下眼色,也随声附和:“该去找那帮漏网‘长毛’了!” 昨晚他们穿着怪异的服装——就是他们从海中被救起的模样——到了抚宁这个小港时曾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成为大家好奇的目标,一大群人跟着他们到客栈的门口。在那里,他们买了与当地的风俗很合宜的服装。钱是克雷格和弗莱预先留在口袋中、金福别在腰带里保留下来的。要不是他们被团团围住,肯定会注意到一位漏网“长毛”一直跟着他们。那个人在客栈门口守候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他依然在此守候。 当金福等人离开客栈时,那人过来搭讪,主动要为他们当向导,他没有引起大家的怀疑。那人大约三十出头,外表老实。克雷格和弗莱一贯谨慎行事,便问他打算把他们带到哪儿去。 “当然是去长城啰!”他说,“所有来抚宁的游客都想去看长城,我对这一带乡下很熟,可以给你们带路。” “朋友,”金福插话道,“我想知道去乡下是否安全。” “绝对安全。”向导向他保证。 “你知道这附近有个叫老孙的人吗?” “哦,知道,漏网‘长毛’老孙,”向导回答,“在长城的这边用不着怕他,他不敢冒险涉足大清的疆域,他和手下只在蒙古人的几个省出没。” “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什么地方?”金福问。 “在秦皇岛附近,离长城只有几里地。” “从抚宁到秦皇岛有多远?” “大约50里。” “很好,我雇你当向导吧。” “去长城吗?” “去老孙的营地!” 那人吓了一跳。 “我会付给你很多钱。”金福补充说。 但向导还是摇头,显然他不愿越过边境。“去长城吧,”他说,“不能再往前走了,否则我的性命难保。” “你开个价吧!我给你钱。” “好!”那人同意了。 金福转向两个美国人,询问其是否跟他一起去。 “不管你上哪儿……”克雷格说。 “……我们都必须跟着去。”弗莱补充说。 百岁寿险公司的顾客现在依然值20万美元! 两位保镖觉得这位向导还比较可靠,十分满意。 但听向导的说法,似乎在中国人修建的保卫自己不受蒙古牧民部落侵犯的大屏障以外很危险,什么情况都有可能会发生。 出发的准备工作就绪,没有人问小宋这样的旅行对他适合与否——不适合也不行。城镇很小,找不到马或骡子,也找不到马车,只有一些蒙古商人骑的骆驼。这些敢于冒险的骆驼商队赶着大群的羊来往于京城与布里亚特赤塔州,由此保持亚洲俄罗斯与中国的交往。这样,除大武装部队外,其他旅人就不必冒险穿越西伯利亚大草原了。 金福按人数买了5峰骆驼,还有简单的挽具、给养和武器后,一行人在向导的带领下上路了。 准备工作花了太多的时间,他们正式上路时已是午后1点了。不过,向导保证他们在午夜前抵达长城,并在那儿宿营。如果金福还是坚持他那草率的决定,他们可在次日越过边境。 抚宁周围的乡村地势起伏不平,笼罩着黄沙的道路蜿蜒穿过绿油油的田野。这种迹象表明旅行者们尚未走出丰饶的大清帝国。 骆驼驮载着金福和他的同伴,列队前进。每峰骆驼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的铃铛,以调整它们缓慢、整齐的步伐,骑手们舒舒服服地坐在两个驼峰之间。小宋非常赞成这样的旅行方式,骑着它哪怕走到世界尽头,他也不反对。不过,天气炎热,地面折射过来的热空气形成了奇特的海市蜃楼,一闪而过。这正好撩起了小宋的痛苦回忆,那一次海上航行的恐怖经历仿佛又出现在眼前。 金福一行骑着骆驼前行 由于抚宁完全位于大清帝国区域之内,因此,这里并不很荒凉。尽管中国国土广阔无边,但对如此众多的人口来说,它依然不够用,就连沙漠边缘地域也有人居住。数以万计的男人在田野里耕耘,妇女们穿着红、蓝色外套,同样也在农田里日夜从事劳作。 一群群让黄土染黄了的绵羊拖着尾巴四处张望,空中有一些黑色雄鹰盘旋,那些倒霉的反刍动物一旦走散,便有可能落入这些雄鹰的爪子中。这些强悍的捕食鸟能抓起整只羊,中亚吉尔吉斯人将它们当做猎犬用。 金福和随行们不停地走,穿过一阵阵飞扬的尘土。无论是阴凉的地带、孤立的农场,还是不时出现的村庄,都不曾留住他们的脚步。这些村庄都建有各式各样的纪念塔,风格各异,都是为纪念某佛教传奇人物而建。骆驼按惯例排成纵队,随着脖子上铃声的节奏一步一步地前进。 这样的队形使队员没法相互交谈,沉默寡言的向导总是走在最前面,虽然密布的灰尘缩小了他的视野,但该走哪条路他却从不迟疑,即使是在没有路标的十字路口也是如此。克雷格与弗莱觉得他很诚实,十分满意,便将全部注意力放到金福身上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距目的地越近,焦虑就越发加剧。的确,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要对付一个潜在的危险敌人,他们还是有点害怕。不过,当然也不能错过让他们与敌人正面冲突的时机。 与此同时,金福还在回忆过去,全然忘记了眼前和未来的焦虑。从他接到信知道有可能损失全部财产之日起,一直不间断的厄运难道还没有结束吗?他还能回到过去那无忧无虑、养尊处优的岁月吗?如果他能安全地取回那封信,厄运会不会就此结束呢?最终他是否能得到甜蜜可人的娜娥温柔而悉心的照料,以补偿他的烦恼忧虑,从而让他忘记一切困扰呢?他思绪万千,迷惑不解。而那位哲人老王——他年轻时的朋友——再也不会来安慰他、劝告他了。 “你快掉下来了!”向导喊道。金福骑的骆驼差一点撞到他骑的骆驼,这才把金福从梦中惊醒。 “到了吗?”他问。 “已经8点了,老爷,”向导说,“我建议停下来吃顿晚饭,然后再赶路吧。” “可那时天已经全黑了。”金福不同意。 “哦,别担心,我不会迷路的。离长城只不过20公里远了,我们也得让牲口喘口气。” “好吧!”金福答应了。 路边有一间废弃的小棚和一条小溪,骆驼可以在这里饮水。天还没有黑,金福和他的随行把饭菜拿了出来,大家胃口大开地吃了一顿。 他们的谈话并不热烈,有两三次金福想打听一些有关老孙的消息,但向导总是不安地摇着头,显然想避开这个话题。他只是反复地说老孙自己从不到长城这边来,过后又补充说,他们那帮人偶尔也会在这边露面。“菩萨保佑我们别碰上这些漏网‘长毛’。”他最后说。 向导说话的时候,克雷格和弗莱皱着眉看了一下表,轻声地商量一会儿。 “我们为什么不安安静静地待在这儿,明天早上再启程呢?”他们问。 “在这个棚子里?”向导惊讶地叫道,“还不如在外面开阔的地方,那样被突袭的危险要小一些。” “今晚我们非赶到长城不可,这是事先计划好的,”金福说,“我一定能赶到那儿。”他用这样的口气说话,肯定没有人敢反对。两个美国人也毫无办法,只好屈服。小宋吓得个半死,自然也不敢反对。 此时差不多到了9点。晚饭吃完了,向导发出信号马上起程。金福正准备爬上骆驼,克雷格和弗莱走到他背后说:“先生,你真的决定要把自己送到老孙手上吗?” “是的!”金福向他们保证,“我将不惜任何代价把信弄到手。” “到那些漏网‘长毛’的营地去,可要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呀!”他们争辩道。 “我已经走了这么远,不能退却。”金福坚定地回答,“我一开始就说过,你们可以不跟我来。” 向导点着了一只小灯笼,两个美国人靠上前又看了看表。 “为了谨慎起见,最好等到明天再去。”他们坚持说。 “胡说!”金福说,“不论明天,还是后天,老孙还是跟今天一样危险。我决心已定,不可改变,上路吧!” “那就上路吧!”弗莱和克雷格回答。 向导偷听到了谈话的后半部分内容。早些时候,当克雷格和弗莱极力劝阻金福不要继续前行的时候,他的脸上曾露出一丝不满的表情,而现在他们坚持规劝时,向导忍不住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强烈的不耐烦。 他的这个手势没有逃过金福的眼睛。向导帮他骑上骆驼时,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小心那两个家伙”,金福感到更加震惊了。 金福正打算要他说明一下自己的来历时,他却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发出了出发的信号。这只小旅行队又开始穿越乡野,继续夜行了。 向导的话完全出人意料并无法解释,但不能抹杀两个美国人这两个月来的悉心照料,绝对不能!可是他们为什么试图推迟或放弃对漏网“长毛”的营地的造访呢?他们离开北京不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吗?他们对金福找回那封威胁着他生命安全的信不感兴趣吗?的确,他们的行为有点不可理解。 金福独自承受着这些不安的困惑,他走在向导的后面,克雷格和弗莱紧跟着他。旅行在沉默中延续了整整两个小时,没人开口说话。 接近午夜时分,向导停下来了。他向北一指,明亮的天空清晰地衬托出一条长长的黑线,在那条线的后面,几处山头已经披上了月光。然而月亮还没有越出地平线。 “长城!”他说。 “今晚我们能越过长城吗?”金福问。 “当然,如果你执意要过去的话。” “我必须去。” “我得先去关口那边侦察一下,”向导解释说,“在这儿等我回来。” 骆驼全都停了下来。向导走了,克雷格和弗莱朝金福走过去。 “先生!”克雷格说。 “先生?”弗莱说。 “您对我们的服务还满意吗,从一开始我们接受委托照顾您到现在?”他们问。 “非常满意。” “那请您在这份文件上签个名,以证明您很满意我们在您投保期间所做的工作。” 金福看着克雷格递给他的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纸,感到吃惊。 “这是份证明,我们希望向主管作个汇报。”弗莱补充。 “您可以用我的背当写字台。”克雷格说着弯下腰去。 “这里有笔墨,您可以写下您的感激。”弗莱又说。 金福微笑着,答应了他们的请求。“但是,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进行这样的仪式有什么意义呢?”他问。 “在这个地方,”克雷格说,“是因为我们不想再往前走了。” “在这个时候,”弗莱接着说,“是因为再过几分钟就是午夜了。” “您在百岁寿险公司的投保……”克雷格说。 “……几分钟之内就要期满了。”弗莱补充。 “现在您可以自杀。” “也可以被他杀。” “您请便吧。” 两个美国人用极为和蔼的口吻说这些话,金福目瞪口呆,但他还没有完全理解他们的意思。这时,月亮开始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 “月亮升起来了!”弗莱喊道。 “长城!” “今天是6月30日,月亮在午夜升起。”克雷格说。 “您的保单没有续保。”弗莱说。 “所以您不再是百岁寿险公司的客户了。”克雷格又说。 “晚安,金福先生。”弗莱客气地说。 “金福先生,晚安。”克雷格附和道,同样很客气。 两名代理将骆驼转过头去,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很快消失在视野之中,留下金福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克雷格和弗莱骑着骆驼的脚步声刚刚消失,一队人马在向导的带领下出现了,抓住了想反抗却徒劳的金福,也抓住了同样想逃跑却徒劳的小宋。 几分钟后,主仆二人被拖进长城边一座已废弃了的堡垒里,随即门被闩住了。 第二十二章 可想而知的结局 中国的长城是一条长长的防御墙,约1400英里,由秦始皇修建,从辽东一直延伸到甘肃,连接两关(1)。从那儿往西,作为用于战争的防御体已渐渐消失。长城双层壁垒,蜿蜒不断,是高50英尺、宽20英尺的堡垒防御墙,城墙脚用花岗岩砌成,上端用砖石砌成,它醒目地沿着中国北部的山顶外形延伸,一排排城墙阵势宏伟。 没有军队,也没有大炮保卫这座漫长的防御工事,俄国人、鞑靼人或吉尔吉斯人均可随意穿越这座障碍物。此外,这城墙也无法保护大清帝国不受来自蒙古的沙尘暴的袭击,有时北风甚至可以把沙尘刮到北京来。 在一垛草堆里度过了难熬的一夜之后,第二天早上,金福和小宋被人从堡垒废墟的黑暗的门下面带走,由12个人看守着,这些人无疑都是老孙的手下。引他们到这里的向导已不知去向,金福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很明显,他不是偶然碰到老孙的人,而是被人暗算带到这里的。那个卑鄙的向导明显是在专门等候“百岁爷”,这个无赖对冒险越过长城的种种迟疑,只不过是为了避免怀疑而玩弄的一个诡计,他自己就是漏网“长毛”的一员,显然是奉命行事的。现在,金福在讯问了一名护卫后便明白了一切,不再有任何疑问。 “你们肯定是带我去老孙的军营吧?”金福问护卫队领头。 “1小时后我们就到了。”那人回答。 不过,王哲人的学生一直在寻找什么呢?不正是王先生的委托人吗!他不是一出发就想到这个地方来吗?他到这里来,不论是出于他的意愿,还是违背他的意愿,他都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他表现得很冷静,把外在的惊恐表情全留给了小宋。而小宋由于恐惧,上下牙齿直打架,肩上的脑袋直发颤。 当然,金福表现得非常坚强,镇静地接受这一事实,跟着他们走。他终于能与老孙交涉,将那封信赎回了。这正是他所希望的,一切都会顺利的。 翻过长城,队伍不方便再走蒙古草原上的大路了,而是迅速向右边的一条陡峭的小路走去,穿过山区。看守们非常小心地围着他们的犯人,以致任何逃跑的企图——即使金福曾有过这样的想法——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在这样陡峭的山路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行进。大约1个半小时后,他们绕过一座山包,看见一栋摇摇欲坠的楼房。这是一座样子古怪的寺庙建筑,适合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住。在这座中俄边境上的荒凉的庙宇里,很难有什么香客前来朝圣。这儿太危险了,不过倒是很适合拦路打劫者安营扎寨。如果老孙在这里的话,那是最明智的选择。这偏僻的山区值得他在此发展。 金福被12个看守带走了 护卫队的领头回答金福刚提出的问题:“老孙就住在这儿。” “我要马上见他。”金福说。 “是的,马上。”那人回答。 收缴武器后,金福和小宋被带进了一间大房子里,这里也是寺庙的中厅。这里站着近20名面目狰狞的人,身着绿林好汉极其别致的服装,并全副武装,一片肃静。入口的两边各站一排士兵,金福大胆地穿过去,小宋则被人推搡着肩膀走进去。 房间的尽头是凿在硬墙上的楼梯,爬上楼梯后是弯弯曲曲、错综复杂的小路,通往深山的一个地下堂穴。不熟悉地形的人肯定会迷路。 护卫队举着火把照明,领着犯人朝下走了30步,然后沿着一条狭窄的通道走了约100码,进了一个大厅。大厅里尽管点着无数支火把,但依然很暗。厅中支撑着低矮拱顶的大柱子上,刻有中国神话里的各种怪兽的头颅。 犯人带进来时,大厅里传出一阵低语,这里绝非人迹罕至。大厅深处挤满了人,仿佛所有漏网“长毛”的人马都被召集回来了,准备举行一个特别盛大的庆典。 在地窖的尽头,一个宽大的石头平台上,站着一个身材壮实的大汉,他就像一个秘密法庭的法官一样,身边站着三四个随从,像是他的陪审助理。他做手势传犯人上堂。 “那就是老孙。”领头的人指着平台上的大汉说。 金福迈着坚定的步子走上前去,带着一种想了结此事的口气说:“老孙,我是金福。王哲人是我的老师,我给过他一封信,那是份合同。我听说王先生已把那封信转交给你了,我来是想告诉你,那份合同现已无效了。我想从你手中收回那份合同。” 这位土匪一动不动,除非他是黄铜所铸,否则不会如此的僵硬。 “开个价吧。”金福接着说,然后等候答复。 他好像在等待一个永远也不会作出的答复。 金福又说话了:“我随时可以给你开出支票,银行由你选择,我担保会把钱付给你派来的任何信使。说吧,要多少钱才能交出那份合同。” 阴郁的土匪依然保持冷冰冰的沉默——这决不是什么好兆头。 金福更加强烈地提出要求。 没有回答。 “我出5000块大洋,怎么样?” 还是没有回答。 “1万?” 老孙以及他旁边的人,还是像雕塑一样默不作声。 不管他们是什么人,金福既然出了价,至少该有个回应。“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他不耐烦地问。 老孙这才屈尊地点了点头,表示他已听懂了。 “2万块?3万块?如果杀死我,你能从百岁寿险公司领取多少,我现在就给你多少,甚至我愿意付2倍的钱、3倍的钱!说话呀!还不够吗?” 那土匪仍然站着不开口。 在这种沉默的驱使下,金福大步走上前去,双臂交叉放在胸前。“要多少钱才能买到那份合同?” “无价!”土匪严厉地回答,“那张纸是用钱买不到的,你轻视上苍给你的生命就是对菩萨不敬。你会遭到报应的。只有到了死亡的门口,你才会意识到你所不以为然的、上苍所赐给你的生命,真正是无价的。” 这句决定性的话是用一种不容反驳的声音说出的,即使金福急于想为自己辩护,也没有机会。有人给了个信号,金福被人上前擒住,扛出门,扔进一只笼子里。门立即被锁上了,并被蒙上了黑布。尽管小宋可怜地哀嚎,但他也遭到了同样的处置。 当金福单独困在笼子里时,他又开始沉思:难道这就是死亡?啊,那太好了!那些藐视生命的人真该死! 但死亡并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触手可得。好几个小时过去了,行刑推迟了,他又开始揣测漏网“长毛”给他准备了什么样的酷刑。又过了几小时,他感到笼子在移动。他觉得笼子被放到了一辆什么车上。显然要把他运到很远的地方去。 马匹长途跋涉了将近8个小时,一路上把他颠簸得够呛,不时传来护卫队佩戴的武器咔嚓咔嚓的碰撞声。他被带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还要拖到哪儿去呢?谁也不知道。然后,车子终于停了下来,不久笼子又被搬到另一辆什么交通工具上,紧接着又开始前后左右摇晃起来。 “我是在船上吧?”他琢磨着,耳边传来了船员的吵闹声。倒霉的金福这才意识到他上了一艘船。 “他们是要把我扔到海里?”他想,“哦,如果他们让我免遭更厉害的折磨,这倒是种慈悲。谢谢了,老孙。” 48个小时过去了,一天有两次少量的食物,从活板门缝塞进笼子里。但他看不见投掷食品的手,他想问这是为什么,也没人回答他。 金福走上前去,双臂交叉放在胸前 啊!金福在离开上苍为他造就的美好生活之前,他渴望着感情,希望在他的心脏停止跳动之前激动一下,哪怕只有一次。然而,就在他的欲望即将得到满足之时,他却不得不抛弃他的生命。他希望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明白白地死去,一想到这个笼子随时都有可能被扔进海里,再也见不到太阳和可爱的娜娥——他的心上人,他便感到心如刀割。他就要死了,这太令人无法忍受了。 最后,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只觉得漫长的航行似乎结束了。装载他牢笼的船停了下来,金福感到笼子又被移动了。现在,决定性的时刻就要到了,他只能祈求上苍宽恕他的过错。他目前还活着,但最后的时刻肯定会到来,这是关键时刻,1分钟相当于1年,甚至100年! 令他大为惊讶的是,他感到笼子被抬上了岸,放在陆地上了,他听到外面一阵骚动。几分钟后,门被打开了,有人抓住他并用布紧紧地蒙上了他的双眼,有人粗暴地推着他往前走。过了一会儿,赶着他走的那帮人停下了。金福被推着往前走了几步,看守又让他停了下来。他知道自己被送到处决的地点了,他大声呼喊: “如果要我的命,我不希望这一辈子不留下点什么就白白地死去。我只有一个要求,别蒙上我的眼睛,让我见一见太阳,让我像一个勇敢面对死亡的男人那样死去。” “满足犯人的恳求,”一个庄重而严厉的声音传入他耳中,“给他解开蒙面布。” 布带被解开了。金福贪婪地向四周张望。他是在做梦吗?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 一桌丰盛的酒席摆在他的面前,其中空着两个座位。五位客人面带笑容,好像正期待着他的到来。 “你,你!我的朋友,我亲爱的朋友!真的是你们吗?”他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声调喊道。他激动不已,好一阵子才平静下来。他凝视四周,没错,他并没有疯!出现在眼前的正是王先生和他年轻时候的四位朋友——包生、银攀、阿廷和郝二。两个月前,他还在广州珠江的一艘游艇上宴请了他们,当时向大家宣布他要告别单身生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现在他又站在自己地处上海的衙门的饭厅里了。 “真的是您吗?”他对王先生叫道,“如果不是您的鬼魂的话,那么,请您跟我说句话。” “正是我,”哲人回答道,“希望你能原谅老师给你上了这样一堂艰辛的哲理课。” “怎么,原来是王先生您……” “是我,”王哲人回答,“按你的恳求,我亲自承担了杀死你的任务,只是为了不想让你将此重任交给他人。我知道,那时有关你遇难和财产损失的传闻都是假的。我也知道,虽然你想死,但那只是一时的念头,很快你会更加希望活得幸福。我请我从前的伙伴老孙做我的同谋。老孙现在是朝廷官员,也是我最忠实的一位盟友。他早已服从于朝廷了,但这次他还是跟我合作了。你自己最后几天的经历已经告诉了你,此事是如何安排的,他让你面对着死亡,并给你上了一堂很有意义的课,这就是我早就下决心让你懂得的生命的价值。我在内心里,为你所受的磨难和你所忍受的痛苦而感到不安。让你陷于这么多的风险中,这虽不是我的本意,但对我而言毕竟是一件艰难而痛苦的事情。但我知道只有这种方法,才能让你在追求幸福中获得成功。” 没等王先生说完,金福就张开双臂紧紧地把他抱住。“可敬的王先生!”他激动地说,“要是我自己能独自完成就好了!您为我受了多少苦啊!此外,您还承担了多少风险啊!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在八里桥的那一天,您跳进了寒冷的河里。” 王哲人大笑起来:“是的,当时让我大吃一惊。那一次对年轻人来讲等于洗了个凉水澡,而对一个年已五十有五的老朽之人,在经过长距离追赶之后,全身汗湿,不容分说就跳入水里,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不过,别担心,我并没有什么大碍。人只有在为别人做好事时,才会行动得这样迅速。” “为别人,”金福重复他的话,“对,我一点也不怀疑,这正是幸福的真正秘诀。” 这时小宋进来了。这个家伙脸色惨白,经历了差不多两天的海上航行后,看上去要多痛苦就有多痛苦。这可怜的仆人不得不在这恶劣的条件下,陪同主子一道从抚宁回到上海。他的脸色很难准确地描述。不过,无疑他很高兴自己又回到了主人的家中。 金福松开拥抱着的老王,去与每位客人热切地握手。 “我这辈子真傻!”他说。 “不过,以后你会变聪明的。”王哲人回答。 “我试试吧,”金福说,“我想第一个聪明的举动就是把我的事情安顿好,不拿到那封信我是不安心的,它是我所遭受磨难的罪魁祸首。我给你的那封该死的信现在在哪儿?我亲爱的王先生,真的不在你手里了吗?我很想再亲眼看看,因为如果一旦再次丢失……如果这封信还在老孙那儿,他可千万别节外生枝,他应该交还给我,以免落入不择手段的卑鄙之徒的手中……” 大家都笑了。 “毫无疑问,”王先生说,“我们这位朋友的冒险经历,已促成他性格和感情上的成熟。他不再是那个冷漠无情的凡夫俗子了,他现在考虑问题也比较周全了!” “可您还是没有把那封荒唐的信给我呀,”金福坚持说,“除非我亲眼看到它化为灰烬,让清风吹走,我才会满意,也才会罢休。” “你当真看重那封信?”王先生问。 “绝对当真,”金福回答,“那封信在哪儿?老孙回来了吗?” “老孙从来就没拿到过那封信。” “那么在您手上,您不会拒绝还给我吧?我想您不会那么残忍,要保留它,作为我不再做同样蠢事的警示吧?” “不会。” “那么,给我呀!” “哦,我亲爱的弟子,这就麻烦了,这不管我的事,我和老孙都没拿那封信。” “您没有拿?” “没有。” “您没毁掉它吗?” “天哪,没有!” “什么?”金福叫道,“您不会说已把它托付给别人了吧?” “正是。” “给谁了?给谁了?”金福忍不住大声问道,“请问,到底给谁了?” “我把它给了……”王先生平静地说。 “快说,给了谁?”金福打断他的话。 “你不给我时间,叫我怎么告诉你。我把它给了一个人,她不会害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躲在垂帘后面的娜娥便毫不迟疑地走了出来。她对刚才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纤细的手指正拿着那封信。 “娜娥!”金福激动地呼唤道,他张开双臂冲向她。 “忍耐下,忍耐一下!”她又假装要躲回帘子后面去,“先谈正事再行乐,我聪明的相公。” 然后,她拿出那封信说:“好哥哥,你可认识你自己的手迹吗?” “能否让我看看?除了我,还有谁会这么傻写这东西?” “这是你真实的想法吗?”她问。 “是我真实的想法。”金福说。 “那好,既然你已经说出了你自己的真实愿望,那你就把这张纸烧了,”娜娥说,“也让以前写这封信的金福一起消失吧!” 带着最喜悦的微笑,她把那张纸递给了他。很长一段时间,这张纸成了他生命中痛苦的缘由,金福把这张倒霉的纸送到了蜡烛上,一直看着它烧尽。 “好了,”他说,“我的心肝,让我作为你的丈夫亲吻一下你吧!请大家一起举杯,我要一醉方休!” “我们也是!”四位客人一起举杯,“太幸福,太兴奋了!” 几天后,解除禁令的圣旨下来了,金福和娜娥举行了婚庆典礼。 这对快活的人儿彼此有多么爱恋啊!他们会永远相爱!祝福他们吧,希望他们终生幸福! 如果欲知详情,你得去趟中国,亲自游历一次! “娜娥!”金福激动地呼唤道 ———————————————————— (1)?山海关至嘉峪关。——译者注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